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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命于人身上下表里之处。处即经之义也。盖天下无无名之物也。必分立诸名。而后便于讨论病机焉。言者。讨论之谓也。由是推之。命燥金曰阳明。湿土曰太阴。特假其名而已。非燥金之气属阳。湿土之气属阴。而居前也。命寒水曰太阳。君火曰少阴。亦假其名而已。非寒水属阳。君火属阴。而居后也。命相火曰少阳。风木曰厥阴。亦假其名而已。非相火属阳。风木属阴。而居两侧也。总之三阴三阳分经。只是人身分野之空名。非如筋脉之有专物也。
邪在分野。是为腠理。是为表病。故无论三阴三阳。当其邪在分野。见证只在躯壳之外。必其邪入经脉。见证乃及脏腑之中。其有未入经脉。遽见里证者。是邪气直中三焦也。三焦者。里之分野也。三阴三阳者。外之分野也。分野者。卫之部也。经脉者。营之道也。
此义诸家发明。不一而足。西医解剖。见无所为六经者。便诮中医诞妄。而不自知其疏陋也。略看医书小本。
便肆狂吠。中国士子且然。于西医乎何责。易曰。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
至哉言乎。圣人通于天地万象之本。无不可以阴阳者也。如高下之升降浮沉也。前后之向背表里也。往来之顺逆也。
清浊寒热也。牝牡雌雄也。凡属对待之象。皆可命以阴阳之名。岂特分经而已哉。即心肺为阳。肝肾为阴。脾胃六腑为至阴。亦阳清阴浊之一端耳。清者多静而居里浊者多动而居表。故又有阳浊阴清之说。若不开拓心胸。洞见本原。而欲执一义以印万象。亦安往而不窒乎。万象可通于一义而不能拘于一义者也。有体之阴阳。有性之阴阳。有气之阴阳。有象之阴阳。有数之阴阳。有部位之阴阳。有功用之阴阳。有角立之阴阳。有相生之阴阳。有交变杂错之阴阳。故曰。阴阳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引之可千。推之可万。然其要。一也。知其要者。一言而终不知其要。流散无穷。
伤寒重病多是下焦伏寒属性:伤寒中。有一种极显极要之义。仲景未曾道破。后人暗中摸索。全未道着。只有伤寒偏死下虚人一语是从已败之后。归咎于病患自己之不慎。而不知其治法之差。用药之误也。夫冬伤于寒者。大率伤于下焦膝胫也。若伤于头面肩背。是阳气刻刻升越之道。未有不立见恶寒发热者。早伤暮病。夕伤朝病。一汗即邪散而解。且有不汗而自解者。乌有深入于里。而为六经传变。种种幻证者乎。其所以传变者。正为邪伏于下。与阳气不相冲激。得以宴然久据。侵淫于里。久而上越。过膝入腹。阳气不得安窟。乃始发病或再加以上焦新感。则其发愈暴。治此者。必选温散药中之沉降下行者。或温散而佐以沉降之品。导之下行。使邪气之自下而上者。仍退返于下而出焉。则邪气下退。
元气归窟而身安矣。所谓沉降下行之品者。威灵仙独活吴萸沉香牛膝泽泻之属是也。若专以麻桂发其上。上焦得汗。
则上焦元气愈空。下焦邪气。愈因之而上移。是非逐邪也。直驱正以引邪耳。故前人以邪气由太阳下行入少阴。为深入吾正以邪气由太阳少阴上行入阳明太阴。为深入也。凡发汗后。腹胀满。及水药不得入口者。是不仅中焦湿邪。
为汗所动。而下焦寒邪上越。与中焦之湿邪相搏也。发汗或吐或下后。心下逆满。气上冲胸。及眩悸
振者。是不仅上焦之清阳经络之津液。为汗所扰而下焦寒邪上越。百脉之气血。举为其所逆乱。不得循经也。下后。脉促胸满。
及胸满烦惊不得小便。谵语。身重不可转侧者。是上脘药力。与下焦寒邪。两寒相搏阳气遏于中焦。而不得舒也。
辨脉篇中。脉浮而大。医反下之。又饮冷水。水寒相得。其人即。事正类此。即所谓太阳随经。瘀热在里。以致蓄血发黄。亦是寒邪上争。血脉不得下行之故。总因麻桂。只能发上焦之表汗。不能搜下焦之伏寒。而伤寒为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