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三元参赞延寿书>第6章
二十天师相交行道,犯之促
寿。每月二十八人神在阴;四月十月阴阳纯用事,已上辰犯淫且不可,况婚姻乎。按《庚申论》曰:古人多尽天数,今人不尽天年,何则?以其罔知避慎,肆情恣
色,暗犯禁忌,阴司减其龄,算能及百岁者,几何人哉。蜀王孟昶,纳张丽华於观侧,一夕迅雷电火,张氏殒。道士李若冲,於上元夜,见殿上有朱履衣冠之士,面
北而立廊下,罗列罪人,有女子甚苦,白其师唐洞卿,师曰:“此张丽华也,昔宠幸於此,亵渎高真所致。”由是观之,天地间禁忌不可犯也。
卷之一:嗣续有方
建平孝王妃姬寺,皆丽无子,择良家未笄女,入内又无子,问褚澄曰:“求男有道
乎?”澄曰:“合男女必当其年,男虽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虽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皆欲阴阳完实,然后交合,合而孕,孕而育,育而子壮强寿。今
也不然此,王之所以无子也。”王曰:“善。”未再期,生六男。
书云:丈夫劳伤过度,肾经不暖,精清如水,精冷如冰,精泄,聚而不射,皆令无子。近讷曰:此精气伤败。
《书》云:女人劳伤气血,或月候愆期,或赤白带下,致阴阳之气不和,又将理失宜,食饮不节,乘风取冷,风冷之气,乘其经血,结於子脏,皆令无子。
《书》云:月候一日至,三日子门开,交则有子,过四日则闭,而无子。又经后一日、三日、五日受胎者,皆男;二日、四日、六日受胎者,皆女。过六日胎不成。凌霄花,凡居忌种此,妇人闻其气,不孕。
卷之一:妊娠所忌
《产书》云:一月足厥阴肝养血,不可纵欲,疲极筋力,冒触邪风;二月足少阳胆,合
於肝,不可惊动;三月手心主右肾养精,不可纵欲,悲哀,触冒寒冷;四月手少阳三焦合肾,不可劳逸;五月足太阴脾养肉,不可妄思,饥饱,触冒卑湿;六月足阳
明胃合脾,不得杂食;七月手太阴肺养皮毛,不可忧郁叫呼;八月手阳明大肠合肺以养气,勿食燥物;九月足少阴肾养骨,不可怀恐,房劳,触冒生冷;十月足太阳
膀胱合肾,以太阳为诸阳,主气,使儿缕皆成,六腑调畅,与母分气,神气各全,候时而生。所以不说心者,以心为五脏主,如帝王,不可有为也。若将理得宜,无
伤胎脏。又每月不可针灸其经。如或恶食,但以所思物与之食必愈。所忌之物,见食物门中。
《太公胎教》云:母常居静室,多听美言,讲论诗书,陈说礼乐,不听恶言,不视恶事,不起邪念,令生男女,福寿敦厚,忠孝两全。演山翁云:成胎后,父母不能禁欲,已为不可。又有临产行淫,致其子头戴白被而出,病夭之端也。
卷之一:婴儿所忌
《书》云:儿未能行,母更有娠,儿饮妊乳,必作病,黄瘦骨立,发热发落。
《书》云:小儿多因缺乳,吃物太早,又母喜嚼食喂之,致生疳病,羸瘦腹大,发竖萎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