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日知录集释(四)>第60章
太平真君六年,徙青、齐之人以实河北。又陆俟,太武时,与高凉王郍渡河,南略地至济南东平陵,徙其民六千家实河北。
七年,徙长安城内工巧二千家于京师。
献文皇帝兴三年,徙青州齐民于京师。
孝文太和十九年,沼迁洛之民葬河南,不得迁河北。于是代人南者悉为河南洛阳人。
北齐神武帝为魏相,命孙腾、高隆之分括无籍之户,得六十余万,于是侨居者各勒还本属。
文宣天保八年,议徙冀、定、瀛无田之人,谓之乐迁,于幽州、范阳宽乡之处,百姓惊扰。
后周武帝建德六年十二月,行幸并州宫,移并州军人四万户于关中。
宣武正始元年,以苑牧公田分赐代迁之户。
宣帝大象元年诏曰,洛阳旧都,今既修复,凡是元迁之户,并听还洛州。此外诸民欲往者,亦任其意。河阳、幽、相、预、亳、青、齐七总管,受东京六府处分。
隋炀帝大业元年三月丁未诏尚书令杨素、纳言杨逵、将作大匠字文恺,营建东京,徙预州郭下居民以实之。又诏徙天下富商大贾数万家于东京。
唐武后天授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徙关外雍、同、泰等七州户数十万以实洛阳。
玄宗开元十六年十月,敕州客户有情愿属缘边州者,至彼给良沃田安置,仍给永年优复,宜令所司即与所管客户州计会,召取愿者,随其所乐,其数奏闻。
洪武二十一年八月,户部郎中刘九皋言,古者狭乡之民迁于宽乡,盖欲地不失利,民有恒业。今河北诸处白兵后田多荒芜,居民鲜少。山东、西之民自入国朝,生齿日繁,宜令分丁徙居宽闲之地,开种田亩,如此国赋增而民生遂矣。上谕户部侍郎杨靖曰,山东地广,民不必迁。山西民众宜如其言。于是迁山西泽、潞二州民之无田者往彰德、真定、临清、归德、太康诸处闲旷之地,令自便置屯耕种,免其赋役三年,仍户给钞二十锭,以备农具。
二十二年四月已亥朔,命杭、湖、温、台、苏、松诸郡民无田者,许令往淮河迤南滁、和等处就耕,官给钞户二十锭,使备农具,免其赋役三年。九月甲戌,山西沁州民张从整等一百一十六户,告愿应募屯田,户部以闻,命赏从整钞锭,送后军都督佥事孙礼,分田给之,仍令回沁召募居民。
二十五年十二月辛未,后军都督府都督佥事李恪、徐礼奏,山西民徙居彰德、卫辉、怀庆、广平、大名、东昌、开封,凡五百九十人户。
三十五年九月乙未,命户部遣官核实山西太原、平阳二府,泽、潞、辽、沁、汾五州,丁多田少及无田之家,分其丁口,以实北平各府州县,仍户给钞使置牛具种子,五年后征其税。
永乐元年八月甲戌,简直隶、苏州等十郡,浙江等九布政司富民实北京。
二年九月丁卯,徙山西太原、平阳、泽、潞、辽、沁、汾民一万户实北京。
金史许安仁传,章宗时,朝议以流人实边,安仁言,昔汉有募民实边之议,盖度地经营国邑,制为田宅,使至者有所归,作者有所用。于是轻去故乡而易于迁徙。如使被刑之徒,寒饿困苦,无聊之心靡所顾藉,与古之募民人塞不同,非所宜行。
国史律令
战国策,楚相柏举之战,蒙谷入大宫,负离次之典,以浮于江,逃于云梦中。昭王返郢,五官失法,百姓昏乱,蒙谷献典,五官得法,百姓大治。蒙谷之功与存国相若。
东观汉记,陈咸,哀、平间,以明律为侍御史。王莽篡位,归乡,至闭门不出。乃收家中律令文书壁藏之,以俟圣主。
唐书,韦述居史职,玄宗幸蜀,述抱国史藏于南山。经籍资产焚剽殆尽,述亦陷于贼庭,授伪官。至德二载,收两京,议罪,流渝州死。广德二年,其甥萧直为太尉李光弼判官,因入奏事称旨,乃上疏理述于仓皇之际,能存国史,致圣明大典得无遗逸,以功补过,合沾恩宥。乃赠右散骑常侍。
通鉴,唐庄宗灭粱,御史台奏朱温篡逆,删改本朝律令格式,悉收旧本焚之。今台司及刑部大理寺所用皆伪庭之法,闻定州敕库独有本朝律令格式具在,乞下本道录进。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