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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第二、容颜要和蔼明快,不要使人望而生厌。胁肩谄笑,巧言令色、阿谀奉承,固属可鄙,而终日愁眉苦脸,如坐愁城,如丧考妣的人也令人生厌。须知容颜活泼愉快,是人的品德条件之一。在处世接物上最关重要。人们的容颜,好象家宅的门户,要广交好客,首先要打开门户,洒扫门庭,使人乐于前来。可是现在有些人与人交接,非但不和颜悦色,反而摹仿伪君子的模样,态度枯涩,这就等于在门口挂上骷髅,门前摆口棺材一样,又有谁来与你接近友好呢?现在世界上都称赞法国是文明的泉源和传播知识的中心,这是因为法国人民举动活泼轻快,言语容颜和蔼可亲,并蔚为风气的原故。
也许有人会说,“言语容颜属于人之天性,未可强求,要议论它也议论不下去,纯属徒劳无益”。这句话好象是对的,但如自人智发育的原理上来看,即可知其不当。大凡人的思想活动,只要进行思考便不会停止不前,这与人活动其四肢即能强健筋骨无异。言语容颜既然也是人们身心的活动,如经常放置不用,又怎么会自臻上乘?可是古来日本国内的习惯,对于这样重要的身心活动向不注意,这是非常错误的。所以我们希望今后虽然不一定把言语容颜说成是一种学问,但也应该把这项身心活动当作品德条件之一,不可等闲视之,而须经常加以注意。
又有人说,和颜悦色是修饰外表之事,如果把修饰外表当作人与人交往的要道,就不能只限于容颜脸色,他如衣服饮食也应该加以讲究;如以身分不相适应的饮食招待气味不相投的客人,即犯了待人虚伪的毛病。这句话也似乎有理,不过虚伪是交际的弊害,究竟不是交际的本质。事物的弊害多与其本质恰相反对,所谓“过犹不及”的话,就是弊害和本质相反的评语。例如吃东西的目的本来是营养身体,但过食反有害于营养,营养是吃东西的本质,过食则为弊害。这就可以说是弊害和本质相反。总之与人交际必须出自和睦至诚。如果流于虚伪,就不是交际的本质,反成交际的弊害了。
大凡世间亲莫过于父子夫妇,称之为天下的至亲。而保持此种至亲关系的力量,除和睦真诚外别无他物。故须清除表面的虚伪。虚伪清除干净后才能看到至亲之所在。要使社会交际的关系亲睦,也重在真诚,这和虚伪是不能相容的。当然我们现在并非希望一般人民之间都建立父子夫妇一样的亲密关系,不过指出其应当遵循的方向罢了。现在一般对人的通俗评语,如某人爽快,某人急躁,某人太不客气,某人淡泊,某人很有丈夫气,某人言虽多而不失为好人,某人虽好闹而不是坏人,某人虽沉默寡言而甚亲切,或某人虽外貌可怕而系有口无心的人等等,恰好都能表明家人之间的关系,真可以算得和睦真诚了。
第三、世人每多曲解“道不同不相为谋”①一语,以为学者是学者,医生是医生,只要职业不同即老死不相往来,虽有同窗同学的交情,一旦离校分手以后,或为商人,或为官吏,即千里隔绝,视同吴越,而忘置脑后。其实人们交朋友,不但不应疏远旧友,更宜兼求新交。因为人们如果不相接触,即不能互通声气,从而也就无法了解对方的为人。试想世间的士君子,一旦陌路相逢,岂能成为一生的密友?十人中偶然获得一人,二十人中便可偶然获得二人。人们要想彼此了解,均非从交际开始不可。人望荣誉可以姑置不论,环顾现在社会上一般所谓知己朋友,多半都是为了彼此的目前利益。早年同船过渡的人,今日偶然相遇于银座①街头,可能无意中互得便利;今年常来我家的菜贩,来年也许会在遥远的旅途相遇,得他看护我的病体。人类虽多,究非牛鬼蛇神,更非伤害我的恶敌,实应毫无忌惮地推心置腹,慷慨周旋。所以广交之道,就在于尽量多方面地开动脑筋,在多才多艺、不偏一隅的原则下,广事交接。或以学问接近,或经买卖相交,或作书画密友,或成棋奕对手,只要不是放荡冶游的坏事,无一不可作为交友的机会。哪怕是缺少才艺的人,也可以和他们一起吃饭喝茶。再等而下之,与身强力壮的人掰腕角力,玩木枕游戏②,也可以尽欢助兴,有助交际。掰腕与学问虽然是道不同不相为谋,但以世界土地之广,人类交际之繁,岂能与井中之蛙相提并论。人而不愿与人为伍,岂不是怪事吗?
①见《论语·卫灵公篇》。——校者
①东京的一条繁华街道名。——译者
②两个人分别用指头抓住一个木枕的两端,相互争抢木枕的游戏。——校者
近来批驳福泽氏所着《劝学篇》的文章很多,而其锋芒所向好象针对书中的第六、七两篇。世上有见识的人本来有权各抒己见。我并不是要反驳批评者,以笼络整个社会的议论。但是有见识的人,大多不仅不看全书,甚至对其批驳所指的第六、七篇也未通读吟味,而似乎是仅就书中的一章一句遽然作出评价。这就是我要在这里略述一言,公诸于世的原因。
《劝学篇》第六篇论述尊重国家宪法的缘由,责难私人制裁的弊端,指出以国民的身份居于政府之下时,生杀予夺之权全都听任政府,人民就此事不能有丝毫权利;并论述到,如若把这层意思扩大到极端,即使强盗侵入自己家中,本人也没有理由妄自下手,痛切地阐述了私人制裁之不妥。卷末还指出赤穗义士及暗杀政敌等的事例。根据我的理解,第六篇的内容就是这样。
第七篇,如卷首所述是第六篇的补遗,为了便于人们了解文章的主旨,把人民的身份分为主客两种,以客人的身份来说,不可妨碍政府的宪法,既已确定彼为政府此为人民,便应奉行明治年号居于政府之下。如果作出这种约法之后,即使政治法律有不妥之处,也没有理由以其不妥为口实来破坏它,专门强调作为政府的实际权威;再以主人的身份来说,指出如果向政府缴纳费用,委托其作各项保护,则损益人民均须接受。对政府的处置有不放心之处,可恳切上告而不必顾虑,应稳妥地加以申述,强调要使日本人民每一个人都以国为家,共同保卫全国的独立,这是第七篇的主旨。
文章中间说明了政府的变质,作者提出了一个难题,指出政府如忘记其本份,对人民施行暴政时,站在人民的立场应当怎么办呢?对此,文中附有三条答案:第一、如果屈从,屈服于暴政,则给天下后世遗留下恶例,可能导致全国的衰微,所以关怀国事的热心志士不能采取这种不诚实的行动;第二、那末可以用武力对抗暴政吗?内乱之师,祸害无可比拟,决不可行;第三,指出以人民的身份处于暴政下,应当坚持真理,不畏个人的痛苦,而宁为殉道者。严厉制止对人民的暴举,不靠武力而凭借道理,以理来维护事物的秩序,这是文章的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