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法而思不深,则刻。刻过于理。好术而计不足,则伪。诡诬诈也。是故钧材而好学,明者为师。比力而争,智者为雄。等德而齐,达者称圣。圣之为称,明智之极明也。是以动而为天下法,言而为万世范,居上位而不亢,在下位而不闷。是以观其聪明,而所达之材可知也。
十七缪
人物之理,妙而难明,以情鉴察,缪犹有七。
七缪:一曰,察誉,有偏颇之缪。微质不明,故听有偏颇也。二曰,接物,有爱恶之惑。或情同,忘其恶,或意异,违其善也。三曰,度心,有小大之误。或小知而大无成,或小暗而大无明。四曰,品质,有早晚之疑。有早智而速成者有晚智而晚成者。五曰,变类,有同体之嫌。材同势均,则相竞,材同势倾,则相敬。六曰,论材,有申压之诡。藉富贵则惠施而名申,处贫贱则乞求而名压。七曰,观奇,有二尤之失。妙尤含藏,直尤虚瑰,故察难中也。
夫采访之要,不在多少。事无巨细,要在得正。然徵质不明者,信耳而不敢信目。目不能察而信于耳。故人以为是,则心随而明之。人以为非,则意转而化之。信人毁誉,故向之所是,化而为非。虽无所嫌,意若不疑。信毁誉者心虽无嫌,意固疑矣。且人察物,亦自有误。爱憎兼之,其情万原。
明既不察,加之爱恶是非,是疑岂可胜计。不畅其本,胡可必信。去爱憎之情,则实理得矣。是故知人者,以目正耳。虽听人言,常正之以目。不知人者,以耳败目。亲见其诚,犹信毁而弃之。故州闾之士,皆誉皆毁,未可为正也。或众附阿党,或独立不群。交游之人誉不三周,未必信是也。交结致誉,不三周,色貌取人,而行违之。夫实厚之士,交游之间,必每所在肩称。
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上等援之,下等推之,蛮貊推之,况州里乎。苟不能周,必有咎毁。行不笃敬者,或谄谀得上而失于下,或阿党得下而失于上。故偏上失下,则其终有毁。非之者多,故不能终。偏下失上,则其进不杰。众虽推之,上不信异。故诚能三周,则为国所利。此正直之交也。由其正直,故名有利。故皆合而是,亦有违比。或违正阿党,故合而是之。皆合而非,或在其中。或特立不群,故合而非之。若有奇异之材,则非众所见。奇逸绝众,众何由识,而耳所听采,以多为信。不能审查其材,但信众人言也。是缪于察誉者也。信言察物,必多缪失。是以圣人如有所誉,必有所试。
夫爱善疾恶,人情所常。不问贤愚,情皆同之也。苟不明质,或疏善,善非。非者见善,善者见疏,岂故然哉,由意不明。何以论之。夫善非者,虽非犹有所是。既有百非,必有一是。以其所是,顺己所长,恶人一是,与己所长同也。则不自觉情通意亲,忽忘其恶。以与已同,忘其百非,谓矫驾为至孝,残桃为至忠。善人虽善,犹有所乏。虽有百善,或有一短。以其所乏,不明己长。善人一短,与己所长异也。以其所长,轻己所短,则不自知志乖气违,忽忘其善,以与己异,百善皆弃,谓曲杖为匕首,葬楯为反具耶。
是惑于爱恶者也。徵质暗昧者,其于接物常以爱恶惑异其正。
夫精欲深微,质欲懿重,志欲弘大,心欲嗛小。精微,所以入神妙也。
愞则失神。懿重,所以崇德宇也。躁则失身。志大,所以戡物任也。小则不胜。心小,所以慎咎悔也。大则骄陵。故诗咏文王,“小心翼翼”,“不大声以色”,小心也。言不贪求大名,声见于颜色。“王赫斯怒”,“以对于天下”,志大也。故能诛纣,定天下,以致太平。由此论之,心小志大者,圣贤之伦也。心小,故以服事殷,志大,故三分天下有其二。心大志大者,豪杰之隽也。志大而心又大,故名豪隽。心大志小者,傲荡之类也。志小而心阔远,故为傲荡之流也。心小志小者,拘愞之人也。心近志短,岂能弘大。
众人之察,或陋其心小,见沛公烧绝栈道,谓其不能定天下。或壮其志大,见项羽号称强楚,便谓足以匡诸侯。是误于小大者也。由智不能察其度,心常误于小大。
夫人材不同,成有早晚,有早智而速成者,质清气朗,生则秀异,故童乌苍舒,总角曜奇也。有晚智而晚成者,质重气迟则久乃成器,故公孙含道,老而后章。有少无智而终无所成者,质浊气暗,终老无成,故原壤年老,圣人叩胫而不能化。有少有令材遂为隽器者。幼而通理,长则愈明,故常材发奇于应宾,效德于公相。四者之理,不可不察。当察其早晚,随时而用之。
夫幼智之人,材智精达,然其在童髦皆有端绪。仲尼戏言俎豆,邓艾指图军旅。故文本辞繁,初辞繁者,长必文丽。辩始给口。幼给口者,长必辩论也。
仁出慈恤,幼慈恤者,长必矜人。施发过与。幼过与者,长必好施。慎生畏惧,幼多畏者,长必谨慎。廉起不取。幼不妄取,长必清廉。早智者浅惠而见速,见小事则达其形容。晚成者奇识而舒迟,智虽舒缓,能识其妙。终暗者并困于不足,事务难易,意皆昧然。遂务者周达而有余。事无大小,皆能极之。而众人之察,不虑其变,常以一概,责于终始。是疑于早晚者也。或以早成而疑晚智,或以晚智而疑早成,故于品质,常有妙失也。
夫人情莫不趣名利,避损害。名利之路,在于是得。是得在己,名利与之。损害之源,在于非失。非失在己,损害攻之。故人无贤愚,皆欲使是得在己。贤者尚然,况愚者乎。能明己是,莫过同体。体同于我,则能明己。
第1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