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代以后,洛威尔不断卷入社会政治风潮,曾与数千人向白宫示威游行,介入学生暴动,支持麦卡锡竞选总统,并公开拒绝约翰逊总统的宴请,以抗议入侵越南。与此同时,家庭矛盾和疾病时时折磨着他,“我的眼睛抖动,永生之念从死亡中被强行剥去。”在他的诗中,自我暴露与自我揭示的色彩更强烈了,但个人感受中溶入了社会、时代的风尘,因而他的“自白”
便从一个侧面倾诉了一代人的心声。
约翰·贝利曼(1914~1972)诗名仅次于洛威尔,他以一首400余行的长诗《向布雷兹特里特夫人致敬》(1953)享誉诗坛,1969年又将他50年代和60年代发表的两部诗合为一集,题名《梦歌》出版。《梦歌》使他当之无愧地进入了一流诗人行列,但此时他对尘世的生活已不再有兴趣了,1972年1月7日他自杀身死。
在《致敬》一诗中,贝利曼与清教女诗人安妮·布雷兹特里特以各种方式交流,她是诗神,又是他的情妇,实际却是他本人的一部分。诗中涉及人生旅途的种种磨难,孤独与异化,创作的艰辛。《梦歌》是包括385首十四行诗的组诗,以无拘无束的叙述从不同角度刻画了一个被称作亨利·布西凯特的人物。亨利“像耗子一样活着”,他是个懦夫,但面对生活,他又“总是冲击”,他有着充沛的力比多,以自身的全部能量去轰击精神的栅栏,他渴望“女人之躯”,他踏过破败的废墟,他跟尸体聚会,他用斧头劈开棺材,撕去腐朽的墓衣,他在不懈地战斗,然而却“总是被征服”。他恨不得“杀死所有的人,并把尸体扯碎。”但这种想法只能加深他的痛苦。作者有时会忍不住以自己的面目出现:
我已厌倦至极。
人们使我厌烦文学也如此,特别是伟大的文学作品,亨利使我厌烦,包括他的苦闷与压抑像阿基里斯那样坏。
群山静穆,海洋与天空凝然不动,只有孤零零的“我这个小丑”。
亨利的精神漫游与“我”的呻吟与倾诉描绘了人生的苦难历程和那咬噬着生命的寂寞与绝望。
女诗人西尔维亚·普拉斯是“自白派”后起之秀,她早慧而敏感,也许因为她德国移民的父亲去世,使她幼年失怙所致。被遗弃感、负疚感,厌弃自我,种种阴郁的精绪缠绕着她,从中学起她就开始过量服药,精神状况每况愈下,在大学数次自杀未遂。同着名诗人特德·休斯失败的婚姻和婚后紧张不安的生活,终于将她推向了绝路:她扑倒在煤气炉上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她的写作教师洛威尔在给她的诗集作的序中说:“我感觉到她的羞怯和才性,但从未想到过她后来令人震惊的成功的结果。”
普拉斯自身的生活就是一种激情奔涌的燃烧,这激情的火焰成就了她那无法模仿的诗,也炙干了她生命中最后一点润泽。在她笔下,月亮“像拖一种黑暗的罪恶一般拖着海洋”,“我”则是一株栖满了猛禽的榆树,或者是由钩子、假牙、“橡皮乳房和一个橡皮胯部”组成的自动装置,“我那张平凡的脸,漂亮得如同奸商的亚麻布,”年纪轻轻,却总想像猫那样死去,“死是一门艺术,所有的东西都如此,我要使之分外精彩。”但是死并非终局,因为:
从灰烬里,我披着红发升起,我吞吃活人就像呼吸空气。
诗中的“我”有无法遏止的狂热的情欲,有着沥血的心灵创伤,强烈的破坏欲甚至弑父冲动。她辗转挣扎在受虐的痛苦体验中,同时又津津有味地咀嚼毁人并自毁的狂喜。作者描写的是失控的生活,但却能将其置于情感的节奏中,随心所欲而不逾规矩。
在普拉斯看来,生命之所以有存在的必要,是因为它可以从中沥出诗的汁液,生命即是诗,诗即是生命,生命为诗而存在。因此对生命可以尽情榨取,甚至对死亡的体验也可预演,死亡在普拉斯的诗中进行过那么多次预演,以至当它真的发生时,已变得无足轻重了,因为生命的精神内核早已脱离躯体,化为诗行而汇入永恒了。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安妮·塞克斯顿(1928~1974)身上,这位当代着名的妇女解放事业的先驱,才华横溢的女诗人在诗名如日中天的时候自杀身死。她的诗集是连篇累牍的自我揭露:她的精神崩溃状态;她与周围世界,包括同父母、丈夫、孩子的紧张关系;她厌弃现世、试图结束生命,又总希望在生活的废墟中发现一线生机,她不甘心撒手而去,但终究撒手而去。她自称她的本质是:“一个喜欢完全不是女人的女人”,“一个喜欢被人误解的女人”,“一个不喜欢羞耻而死的女人”(《她的本质》),她本人“生下来就和罪恶打交道,生下来就在忏悔罪过。”(《对贪婪的仁慈》)她也曾有过意气风发的时候:
啊那时我从金色的皮肤里升起来我撕破这圣诗我扔掉这些衣服你解开缰绳任感情的野马奔驰我解开纽扣,骨骼,混乱,新英格兰名信片一月之夜十点钟,我们长得像麦苗一样旺盛,一亩又一亩的金子,我们收获了,我们收获了。
但是在自我的世界里越是奔放不羁,在外部世界中就愈是走投无路,在与梦魇般的内心现实对峙、碰撞中产生了火花般灿烂的诗章,也耗尽了她的生命。
第23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