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清圣祖实录选辑>第45章
卷二百五十一。
冬十一月初六日(乙酉),先是,福建巡抚觉罗满保会同浙阃总督范时崇列款纠参革职原任福建提督蓝理贪婪酷虐、流毒士民;见在京师,应请拏究。上命兵部左侍郎觉和托等将蓝理带往福建会审。至是,觉和托察审蓝理霸市抽税,婪赃累万,被害不止一家,流毒已极;应拟斩立决。得旨:『蓝理应依议处斩。但在台湾澎湖对敌之时,奋勇向前,着有劳绩;着从宽免死,调取来京入旗』。
十九日(戊戌),以翰林院检讨谢履忠为福建乡试正考官、工部主事董之燧为副考官。
二十五日(甲辰),谕大学士李光地曰:『张鹏翮疏奏福建水师甚要;朕思台湾、澎湖之地关系甚大,海坛、南澳二处不甚紧要』。李光地奏曰:『海坛实无紧要;闽安是一要口,海坛总兵官移驻闽安方善』。上曰:『顷总兵官李雄率领舟师追赶海贼,报称至登州海面,适遇风波,几至危殆。今值冬季,北风正多;李雄入洋以来朕甚以为念。又闻海中商船,三日即可到尽山、花鸟。伊等用船胜於北人远甚;若言乘马,不但汉人远不及满洲,即汉军亦不足论。乘船则南人为善,皆由熟练之故耳。江海中行甚险,朕意欲令投诚海贼指引路迳。乃有益也』。
卷二百五十二。
康熙五十二年
康熙五十二年(一七一三、癸已)冬十二月二十一日(甲午),兵部题:『台湾换班官兵遭风坏船及沉溺兵器,应令地方武官速行赔补』。上谕大学士等曰:『此前往台湾换班人等乘坐船只,遭风击碎,部议照例着落武官赔补。海面风势险阻,仓卒之间,岂人力所能驭!若与贼对敌失陷,被其焚劫,应令照例赔补;似此遭风损坏者并令赔补,殊属冤抑!自後除遇贼不能剿捕,损失船只或因船被贼抢捏报遭风者议罪外,仍照例令其赔补。如果不幸遭风沉溺,赔补应从宽免。其船上溺死兵丁,皆系因公殒命;即有没水幸得登岸者,九死一生,亦可怜悯。地方大吏,宜酌量恩恤,以示鼓励』。
卷二百五十七。
康熙五十三年
康熙五十三年(一七一四、甲午)夏五月二十三日(癸亥),以通政使司右参议魏方泰为福建乡试正考官、编修徐昂发为副考官。
卷二百五十九。
冬十二月二十四日(壬辰),以福建陆路提督杨琳为广东巡抚,陞福建台湾道陈璸为偏沅巡抚。
卷二百六十一。
康熙五十四年
康熙五十四年(一七一五、乙未)春正月二十五日(壬戌),陞直隶天津总兵官杜呈泗为福建陆路提督。
二月二十七日(甲午),调福建陆路提督杜呈泗为江南提督、江南提督穆廷栻为福建陆路提督。
卷二百六十二。
冬十月二十八日(庚寅),陞福建台湾副将张国为浙江定海总兵官。
卷二百六十五。
十一月初二日(甲午),陞福建浙江总督范时崇为都察院左都御史。
十一日(癸卯),陞福建巡抚觉罗满保为福建浙江总督。
十二月初五日(丁卯),调偏沅巡抚陈璸为福建巡抚。
初九日(辛未),谕大学士等:『朕昨召陈璸入见,细察其举动言语,实系清官。且陈璸系海滨务农之人,非世家大族,又无门生故旧;而天下之人莫不知其清,非有实行,岂能如此。朕面谕陈璸云:「尔为巡抚,与为司道等官不同。若贪财好利,诚为非理;但应得之物,亦宜取为赏兵之需。身为封疆大吏而室中萧然,无一物可以与人,亦非大臣所宜!夫第所谓「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岂真一无所取,不过不肯与人,到後日仍是自肥耳」。陈璸亦深心服。至陈璸之学问虽平常,而才尚能办事。凡为地方官者,但能持己以正,不为非法之事,即称良吏;如陈璸者,岂可多得!国家得此等人,实为祥瑞;允宜从优表异,以鼓励清操。朕所以宽容张伯行者,正爱其清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