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通货原理研究>第14章
之所以会把这两者混淆在一起,是因为他们似乎一直抱有这样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认为公众手中银行券的数量
是应当关注的焦点,认为它对物价和信用以及贸易具有直接而重要的影响,而不是像实际应该认为的那样把公众手中银行券的数量仅仅视为各方面
情况造成的结果,或各方面情况的显示,正是各方面的情况召唤出并维持了公众手中银行券的数量。由于固执地信奉通货学说,而通货学说把银行券且
仅仅把银行券视为我国货币制度中的原动力,因而发钞银行委员会几乎未探究利率变化的原因和结果,同时那些进行调查的主要成员又对这一问题抱有
叫人不可思议的错误看法。他们似乎自始至终都认为,利率的变化只有在影响流通数量时才具有重要意义。实际上,在决定究竟是作某种修改而继续实行现在的制度,还是改而实
行只允许一家政府和国家银行发行纸币的制度时,从重要性上说,利率的或大或小的可变性是仅次于纸币的可兑换性而应该加以考虑的因素。博赞基特
先生在前面提及的那部着作中,过分夸大了利率的大幅度上升(他似乎把这看作是通货价值的变化)对国家商业活动的灾难性影响,以致在他提出的只
允许一家银行或多家银行发行纸币的计划中,他根据与汇率相关联的某些规则,规定了强制性的最高和最低利率,最高利率为6%,最低利率为4%:为
制止英格兰银行的金块外流,他不愿政府操作利率,而宁愿先暂时发行面额为1镑的银行券,如果这不足以制止金块外流,就暂停兑换纸币!
第十六章
任何一个不属于伯明翰学派而又见闻广博的人,怎么会认真地提议暂停支付现金,而不提议提高利率,使商业界遭受某种不便,他认为提高利率会使物价下跌,
这真叫我感到惊诧莫名。他的这种看法可当作一个证据,表明某些人往往夸大操作利率所产生的影响,这与发钞银行委员会和鼓吹建立政府或国家发钞
银行的人几乎不注意这个问题形成了鲜明对照。
我不像博赞基特先生和吉尔巴特先生以及反对通货原理的其他人那样,夸大利率大幅度变化产生的影响,但我倾向于认为,除了纸币的可兑换性和银行的偿付能力
(这两项是在并且应该在立法机关的最细心的保护范围之内)外,一种银行制度和另一种银行制度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利率或大或
小的突然变化的倾向,在于一种银行制度下不同于另一种银行制度下的商业信用状况;仔细思考一下为贯彻通货原理而向公众提交的各种计划,便可证
实我以前发表过的那种观点,即:若把发行职能和银行业务职能完全分离开来,则转变将比在现有制度下来得更加突然和剧烈,除非(在我看来,这是
问题的关健)存款和银行业务部持有的储备金比我所见到的任何计划提出的数额都多得多。让我从一封已经发表的信件中摘录以下几段话,这几段话再鲜明不过地
表明了两种银行制度之间的区别。此信是托伦斯上校寄给我的,讨论了我在以前的一本着作中就这个问题发表的看法。托伦斯上校说:
“我们之间的分歧是,你认为,把银行的业务分为两个性质不同的部门,将会制止发行部门的过度交易,但不能制止存款部门的过度交易,而我却认为,这种拟议中的
分离将同时制止两个部门的过度交易。
下面的例子可以说明何以会产生这种双重作用。让我们假定,银行持有18,000,000镑的证券和9,000,000镑的金块,以抵付
18,000,000镑已公开发行的银行券和9,000,000镑的存款,假设出现了逆汇兑,致使储户要求以金块的形式提取存款,其数量达到了3,000,000镑。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行业务同存款业务混在一起的话,以金块的形式提取3,000,
000镑的存款,除了减少3,000,000傍的存款和金块外,没有任何其它的作用,而银行券和证券的数量,以及证券到期时银行继续以从前的规模从事贴现业务的能力,不会减少和降低。但是假定发行部门和存款部门完全分开,那结果就完全不同了。
一旦这两个部门分离开来,持有9,000,000镑存款和9,000,000镑证券的存款部门将不得不出售一部分证券,比如说三分之一,以应付储户的提款要求。那么,两部门的状况就会是这样:
发行部门银行券发行额—18,000,000镑证券—9,000,000镑金块—9,000,000镑存款部门存款—9,000,000镑证券—
6,000,000镑银行券储备—3,000,000镑在这种状况下,储户要求提取价值3,000,000镑的黄金将引起下述变化。
存款部门持有的作为储备金的3,000,000镑银行券,将被储户提走,用来向发行部门兑换黄金,而存款部门的经理为了弥补相当于其三分之一存款的储备,将不得不出售持有的6,000,000镑证券中的2,000,000镑。结果是,发行部门的金块从9,000,000镑减少到6,000,000镑,发行额从18,000,000镑减少到15,000,000镑,存款部门的存款从9,000,000镑减少到6,000,000镑,证券从6,000,000镑减少到4,000,000镑,储备从3,000,000镑减少到2,000,000镑。不言而喻,这种变化不仅会减少银行券发行额,而且还会限制银行在贴现和放款方面进行过度交易的能力。”
我愿意承认,这种说法基本上道出了我们两人之间的分歧。在我看来,由于国际支付会发生变化,换句话说,贸易差额会发生变化,而有关国家的
通货价值不会发生变化,因而可以作出这样的推测,在偶然流出4,000,000、5,000,000或6,000,000镑金块之后,过不了多久,完全相等数额的金
块会流回来。这正是1828—1829年和1831—1832年间的情况,当时英格兰银行的金块减少了5,000,000或6,000,000镑,但该银行丝毫未变动其
证券的数量或利率,减少的数额就得到了补充。若继续施行目前的制度,若英格兰银行经常持有大量的储备,这种流出和流入就可能再次发生,而对货
币市场没有任何干扰,对公众手中银行券的数量也不会有任何影响。但是,如果把发行部门和存款部门分离开来,如果这两个部门处于托伦斯上校所假
设的情况,那么输出3,000,000镑的黄金会产生什么结果呢?
对黄金的这种需求十之八九会完全落在存款部门头上。在这种情况下,存款部门的经理们便不能有片刻的犹豫,一旦出现提取
黄金的要求,就得立即采取措施保持或恢复储备。他们必然出售证券,或听凭现有的短期证券流出,无情地拒绝所有要求贷款和贴现的申请。正像托伦
斯上校所说的,这将限制银行在贴现和贷款方面进行过度交易的能力。这实际上会最有效地限制银行的能力,而且在某些情况下,会对信用状况产生强
烈的影响,在我看来,托伦斯上校对此没有足够的认识。就一个实际上并不精通贸易和银行业的作家来说,这是不足为奇的;但另一些赞成分离方案的
人;却是正经八百的商人和银行家,竞也没有觉察到这一点,倒确实使我吃惊。在从公众之间流通的数量中强制抽取2,000,000或3,000,000镑的
银行券之前,对伦敦银行家们储备的压力必然是十分强大的。当然,他们会尽可能地收回贷款,并坚决拒绝进一步放款。①
虽然最近没有发生过这种情况,但当任何一个商人、银行家、或货币兑换商面临这种情况时,他会对由此而可能造成的极端压力有片刻的怀疑吗?我深信,完全可以设想,在许多情况下,人们将不得不接受20%或20%以上的贴现率
(假设银行的大门和经理的耳朵对所有的申请紧闭着),而且如果很大一部分货物是赊购的。货物会以更加亏本的价格抛售。况且最终还有这样一个问题,即英格兰银行出售其证券能否有效而及时地恢复其储备以应付紧急需求。这完全取决于存款的性质。如果存款是严格见票即付的,同时导致证券外流的情况很紧急,那么伴随着强制出售证券的3,000,000镑的支付可能不能及时制止提款要求;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发行部门仍然持有6,000,000镑的金块,但存款部门除了停止支付外别无其他选择。这是一种极其荒唐而灾难性的局面。但这太荒唐,后果太不堪设想了,以致人们不会听凭这种局面发展下去。即将发生这样的危机
(公债利息到期的时候,最有可能发生这种危机)时,人们会紧急要求政府干预以制止这种荒唐然而又可悲的灾难。能够应付这种紧急情况的唯一干预,就是允许硬币从发行部门暂时转移到营业部门。
事实是,单纯的存款银行不能承担政府职责,因为不管存款银行有其他什么业务活动,它的储备只有3,000,000镑,而政府的职责却涉及50,000,000镑的岁入和支出,有时收入不足,有时又收入过多。很难想象它在没有发行部门的支持下,怎么能提供所需要的巨大数额。但这个问题同本书论题无关。我要指出的只是,假设英格兰大量出售其证券是有效的,则毫无疑问,这会给公众带来很大的不便。所有这些不便也许完全是不必要的,是为通货原理所作的牺牲;因为对黄金的极大限度的需求,可以通过输出3,000,000镑或4,000,000镑黄金来满足,在发行部门和银行业务部门结合在一起的制度下,便可以做到这一点,譬如1828—1829年以及1831—1832年的情况就是如此,没有给公众造成丝毫不便。
但人们可能会提出以下关健性问题,即假设对金块输出的需求很大,不是仅需要输出3,000,000镑或4,000,000镑,而是需要输出9,000,000镑或10,000,000镑才能满足这种需求,那么,不采取行动会带来什么结果?我的回答是,若黄金开始外流时英格兰银行的黄金储备不超过9,000,000镑,我就不对不采取行动的方案负责。
第十七章
1839年英格兰银行的黄金从9,336,①不兑现纸币价值的变化下一定会使纸币丧失信用,不可自由兑换也下一定会导致贬值。英格兰银行券以
及我国的私人银行券,在限制自由兑换之后两年中,仍具有相同的价值,好象它们一直都是可自由兑换的,
而且一直未丧失信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美国纸币的信用发生了很大的波动,法国革命时期发行的纸币
的信用也曾发生过很大波动,原因是人们对偿还机会的看法发生了波动。当偿还的所有指望都不复存在时,
这两种纸币就由于发行过度而最终变得分文不值了。但俄国政府的纸币,虽然在其贬值的过程中,由于连
续不断地增加发行,毫无偿还的可能性,可却一直未丧失信用。兑换率的变化,一部分是由单纯的纸币过
度发行造成的,另一部分则是由贸易状况的变化引起的。增发纸币造成的影响,完全同硬币的状况不断恶
化造成的影响相类似。俄国政府纸币贬值达到了75%,到达这点以后,贬值便停止了。俄国政府要求按4个纸卢布兑换1
个银卢布的比例支付关税和其他税收,实际上便以这一比例确立了兑换率下调的水平,恰似我国的兑换率被降到以5先令兑换1
个金币那样。这一贬值比例持续了若干年,随后纸币的价值又上升到3卢布60分兑换1个银卢布。到1838
年,银通货的价值又按贬值前的水平被重新确定下来,并对以前专门规定要用银行券偿付的合同作出了安排,把这种合同与用银币偿付的合同区别了开来。
000镑减少到5,119,000镑,直到此时,该银行仍不采取任何行动,那是错误的。当时所作的唯一努力是把利率逐步提高到了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