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在日辰上亦为正发,用神旺相加临本方,为近贵堪食之物。囚死加临休、废、墓、绝,其物不堪用。
旺相而加休囚之地,其物先可用,今则废弃。
日辰入传,主物有表里。如甲午日三传寅午戌,或戌午寅,其物外青内赤之类。
天乙临日辰为尊人衣物。若休囚死,为不堪用者。
螣蛇临日辰,或发用,在春夏其物形长,在秋冬其物盘曲。
射物有无法:
天空发用落空亡,为无物。天空作空亡,临日辰,说然。若无天空,但空亡,为有物。
射物新旧法:
旺相临日辰发用者,为新物。遇休囚死气,为旧物。又天罡主新,大吉主旧。
射物完缺法:
四课阴阳俱备,不值刑破,其物完好。又壁宿主图书,翼宿主斑文,皆不备之象。
射物堪食法:
日辰上用起旺相,堪食。囚死者已坏而不堪食。若非日辰发用,得小吉旺相有气乘吉将,为堪食物。囚死乘凶将,为不堪食物。又发用吉神乘龙合常,旺相有气,亦是可食之物。若魁罡,其物有毒,不可食。
射物生死法:
不论刚柔,并视辰上神及发用。若旺相相生,其物必活。休囚死气相克,其物必死。数目则以上下相乘定之。
射物虚实法:
火神临日辰为虚,水神为实。日辰得水神,发用为火神,为半虚半实。
射物水陆法:
火土木神,自相加临发用,临日辰,其物出陆地。寅午戌、亥卯未及辰戌丑未是也。
金水神,自相加临发用,临日辰,其物出水中。
又巳酉丑金神相加,在日辰者,多主金石,出山谷中。
申子辰临发用日辰上者,主水中物。
日辰发用,上下加临,虽少一字,亦可吉局。
润下为水中物,或形象屈曲之物。
曲直为曲木器物,或斜长草木物。炎上为烟火虚心之物,或尖锐器。稼穑为近土可食物,或圆厚泥土物。从革为山中所生物,及方形、坚硬、雕镂物。
伏吟为近处伏匿之物,返吟为远路往来之物。
用孟物方,有棱角,亦为题。用仲物本直,有口,亦为箸。用季物圆实,或尖长,亦为钵。阳为碗,阴为碟。
五行射物法
木主园林草木、田虫、木虫、木器、缯帛,色青,味酸,苍谷。加日辰发用,旺相为林木,休囚为蒿莱,死为朽腐器用之余。
第33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