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注:
〔1〕
唐张籍有《送汀州元使君》诗云:”曾成赵北归朝计,因拜王门最好官。为郡暂辞双凤阙,全家远过九龙滩。山乡只有输蕉户,水镇应多养鸭栏。地僻寻常来客少,刺桐花发共谁看。“”为郡须过九龙滩“,则所为之郡即临汀郡。张籍为元和前后人,元使君不应在樊晃之前为刺史,故清光绪《长汀县志》以为元自虚乃元和年间任。
〔2〕当漏一”志“字。
〔3〕王廷宗、王廷政、王廷喜,《闽书》及《通鉴》”廷“均作”延“。
〔4〕”成元年“应为”天成元年“。
〔5〕”常“应作”尝“。
〔6〕见上文《建置沿革》注〔5〕。
〔7〕
上文《古迹》有”治平四年六月,郡守周公约进铜板二片“句,则此云:”熙宁元年以朝散郎职方郎中知“,有误。周约应移在林东乔后、蓝丞之前,”熙宁元年“应为”治平四年“。
〔8〕”承“前漏一”以“字。
〔9〕上文《廨舍》有云:”绍兴十四年,郡守陈公定国创设厅镇山堂……“云云,此处应作陈定国。乾隆《汀州府志》亦作”陈定国“。
〔10〕依赵善鐻前后交替时间,可知”绍兴“为”绍熙“之误。
〔11〕”郎“后应有一”知“字。
〔12〕”八月“为”八年“,观汪端中知汀州日期可知。
〔13〕”汀“为”州“之误。
〔14〕观上文张翀离任时日,知此处”端平二年“应为”端平三年“。
〔15〕”力“疑为”乃“之误。
〔16〕前任满替为绍定二年六月二十二日,此处到任为绍定二年六月十二日,疑”月“后漏一”二“字。
〔17〕”例“应作”利“。
〔18〕南宋淳熙之后为绍熙,”绍兴“乃”绍熙“之误。
〔19〕”绍定三年七月“距宝庆二年二月有四年余,宋官吏任期一般为三年,参见下文”陈光大于绍定二年到任“,疑”绍定三年“为”绍定二年“。
〔20〕清流知县题名作”陈光人“,清乾隆《汀州府志》亦作”陈光人“。
〔21〕”绍兴“为”绍定“之误。
〔22〕陈渭淳佑四年到任至宝佑二年满替共十年,任期无此长久,且与洪葴到任日期相同。疑题名次序郑龛之后为洪葴、赵与瑶,然后才是陈渭、赵若忠、任志珍。
〔23〕”正“本为”贞“,因避讳改。
〔24〕此处疑有脱漏。
〔25〕观前后文,可知”二年六月“为”六年六月“之误。
〔26〕”到任“两字应为”满替“。
〔27〕乾隆《汀州府志》亦作”胃“,而省志、县志均作”胄“。
〔28〕乾隆《汀州府志》作”张高“,又云:”县志作‘张窝’“。
〔29〕开禧元年至嘉定二年已历三年,应依下文改”嘉定三年“为”嘉定二年“。
〔30〕”开定“应为”嘉定“之误。
○名宦
陈剑
唐大历四年为刺史。先是,开元间置郡治新罗,凡两迁东坊口。剑始至,闻鼓角声堙郁不畅,进吏民问状。曰:”不宁惟是。年谷不登,民多疾疫。“剑曰:”治虽草创,堪数迁耶?“愕眙久之。乃更卜西五里卧龙山之阳曰白石村,疏其利病,请之朝而改筑焉。距今五百余载,城池官守虽有增益,而府治基址无改于旧,民皆德之。其名虽不载于史,长老相传,与汀相为长久云。
刘岐大中初为刺使,距迁郡八十余载。更创之初,庶事未备,岐乃筑子城,创罗城敌楼。郡之壁垒于是乎具。
第55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