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约(附养老)
顺治九年,颁行六谕,令地方官责成乡约人等每月朔望宣诵:一孝顺父母,一尊敬长上,一和睦乡里,一教训子孙,一各安生理,一莫作非为。
康熙九年,颁行上谕十六条。十八年,颁乡约全书。每月朔望,有司偕绅矜齐集明伦堂,及军民人等俱听宣讲:一敦孝悌,以重人伦;一笃宗族,以昭雍睦;一和乡党,以息争讼;一重农桑,以足衣食;一尚节俭,以惜财用;一隆学校,以端士习;一黜异端,以崇正学;一讲法律,以儆愚顽;一明礼让,以厚风俗;一务本业,以定民志;一训子弟,以禁非为;一息诬讼,以全良善;一戒窝逃,以免株连;一完钱粮,以省催科;一联保甲,以弭盗贼;一解雠忿,以重身命。
是年,颁行养老之典恩诏:给赏耆民绢一疋、绵一斤、米一石、肉十斤。
二十七年,恩诏:军民年七十以上者,许一丁侍养,免其杂派差役;八十以上者,给与绢一疋、绵一斤、米一石、肉十斤;九十以上者,倍之。
四十二年三月,奉恩诏:军民年七十以上者,许一丁侍养,免其杂派差役;八十以上者,给与绢一疋、绵一斤、米一石、肉十斤;九十以上者,倍之;至百岁者,题明给与建坊银两。
五十二年三月,恩诏:军民年七十以上者,许一丁侍养,免其杂派差役;八十以上者,给与绢一疋、绵一斤、米一石、肉十斤;九十以上者,倍之;至百岁者,题明给与建坊银两。
五十二年三月十八日,恭遇皇上六旬万寿,各省耆老亲诣阙廷叩祝。皇上召至畅春苑宫门外,赐宴。奉上谕云:“书称:文王善养老者;孟子云:七十非帛不煖、非肉不饱。帝王之治天下,发政施仁,未尝不以养老尊贤为首务。近来士大夫只论做官之贤否、移风易俗之效验,所以不暇讲究孝悌之本心。今日之会,特出此意。若孝悌之念稍轻而求移风易俗,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矣。尔等皆是老者,比回乡井之间,各晓谕邻里,须先孝悌。倘天下皆知孝悌之重,此诚移风易俗之本、礼乐辞让之根,非浅鲜也。昨日甘霖大沛,四野沾足,朕心大悦。尔等毋误农时,速回本地。特谕”!
论曰:礼之重于天下也,朝廷有礼,则尊卑序;飨祀有礼,则诚敬昭;上下周旋,裼袭燕会有礼,则不数不渎而齿让行。盖伊古以来,莫之有易也。然礼以绘道,(道)原于天,而体备于夫子,垂统于先贤先儒,集成于朱子,而未有进朱子于十哲之列者。昔韩昌黎谓孟子辟杨、墨,卫圣道功,不在禹下。当宋之季,新说言人人殊,朱子独宗濂、洛之传,以上继洙、泗,其功亦岂异也?圣天子跻之十哲,旷世之举超前轶后;将见礼教风行,斯道灿然,日月丽而江河流,所谓海滨邹鲁,不其然乎?
赋役志
户口
实在户七千八百四十六;口八千五百七十九。另澎湖口五百四十六。
康熙三十年编审,新增口四百四十一;户仍前。
康熙三十五年编审,新增口一百八十;户仍前。
廉熙四十年编审,新增口一百三十九;户仍前。
康熙四十五年编审,新增口三百零二;户仍前。
康熙五十年编审,新增口一百零三;户仍前。
田亩
按台地田园各有上则、中则、下则之殊,总以十分为一甲。每甲东西南北四至各二十五戈,每戈长一丈二尺五寸。其丘段之方圆、曲直、宽狭不等,则计尺寸折算。
康熙二十二年,地归版图。清查旧额田园,实在八千五百六十一甲八分二厘二毫六丝七忽一微。内:田三千八百八十五甲六分四厘四毫三丝零七微(上则八百五十七甲二分一厘七毫三丝七忽二微,中则七百八十七甲五分九厘三毫三丝二念四微,下则二千二百四十甲八分三厘三毫六丝一忽一微),园四千六百七十六甲一分七厘八毫三丝六忽四微(上则二百零五甲三分五厘二毫二丝五忽四微,中则一千三百六十七甲八分二厘八毫四丝八忽六微,下则三千一百零二甲九分九厘七毫六丝二忽四微)。
康熙二十四年,新垦田园共四百一十八甲二分一厘四毫四丝九忽。内:田三百三十八甲六分六厘九毫三丝六忽(上则一百零一甲五分四厘五毫,中则一百二十二甲三分六厘,下则一百一十四甲七分六厘四毫三丝六忽),园七十九甲五分四厘五毫一丝三忽(上则一十九甲六分三厘,中则二十五甲三分,下则三十四甲六分一厘五毫一丝三忽)。
康熙二十五年,新垦田园共一百一十六甲三分八厘五毫四丝五忽四微。内:田一十五甲三分五厘一毫四丝九忽(上则三分五厘五毫,中则二甲五分一厘五毫二丝九忽八微,下则一十二甲四分八厘一毫一丝九忽二微),园一百零一甲零三厘三毫九丝六忽四微(上则一甲五分零九毫三丝三忽,中则一十四甲九分零四毫八忽六微,下则八十四甲六分二厘五丝四忽八微)。
康熙二十七年,新垦田园共三百三十二甲零四厘九毫九丝八忽六微。内:田三十七甲零三厘八毫九丝一忽(中则三甲零八厘二毫四丝四忽,下则三十三甲九分五厘六毫四丝七忽),园二百九十五甲零一厘一毫零七忽六微(上则三甲七分二厘零一忽,中则三十六甲四分八厘,下则二百五十四甲八分一厘一毫六忽六微)。
康熙二十八年新垦田园,共九十六甲九分三厘一毫三丝五忽。内:田二十六甲九分四厘一毫三丝五忽(上则一分五厘,中则二甲四分,下则二十四甲三分九厘一毫三丝五忽),园六十九甲九分九厘(中则一十三甲五分五厘七毫,下则五十六甲四分三厘三毫)。
康熙二十九年,新垦田园共二百一十一甲八分三厘九毫八丝四忽。内:田一十二甲二分八厘六毫五丝一忽(中则六分三厘零八丝一忽,下则一十一甲六分五厘五毫七丝),园一百九十九甲五分五厘三毫三丝三忽(上则七分,中则一十六甲五分七厘九毫,下则一百八十二甲二分七厘四毫三丝三忽)。
康熙三十年,新垦田园共八十七甲八分三厘一毫一丝一忽,内:田五甲六分一厘一毫五丝四忽(上则五分一厘,中则八分四厘四毫二丝,下则四甲二分五厘七毫三丝四忽),园八十二甲二分一厘九毫五丝七忽(上则三甲八分,中则一十甲零九分一厘三毫六丝,下则六十七甲五分零五毫九丝七忽)。
康熙三十一年,新垦田园共一百九十甲一分三厘三毫七丝九忽。内:田五甲二分五厘七毫八丝(中则二分四厘六毫,下则五甲一厘一毫八丝),园一百八十四甲八分七厘五毫九丝九忽(中则四甲四分一厘,下则一百八十甲四分六厘五毫九丝九忽)。又奉文各里自首报新垦田园,共三百零三甲三分四厘一毫零二微。内:田一十甲五分(俱下则),园二百九十二甲八分四厘一毫零二微(中则二十五甲八分五厘四毫一丝九忽,下则二百六十六甲九分八厘六毫八丝一忽二微)。
康熙三十二年,新垦田园共二十六甲三分零二毫八丝。内:下则田一甲二分五厘,下则园二十五甲零五厘二毫八丝。
康熙三十五年,新垦田园共三十三甲七分一厘。内:下则田九甲九分二厘,下则园二十三甲七分九厘。
康熙三十六年,新垦田园共一百零四甲一分六厘二毫。内:下则田八甲九分三厘,中则园二分,下则园九十五甲零三厘二毫。
康熙三十九年,新垦田园共一十一甲一分四厘。内:下则田三分,下则园一十甲八分四厘。
康熙四十年,新垦田园共九甲九分六厘。内:下则田二分,下则园九甲七分六厘。
康熙四十一年,新垦田园共一十三甲七分。内:下则田二分,中则园二甲,下则园一十一甲五分。
康熙四十五年,新垦田园共七甲六分。内:下则田一甲七分,下则园五甲九分。
康熙四十六年,新垦下则园三甲五分五厘。
康熙四十七年,新垦下则园二十八甲八分零九毫六丝。
康熙四十八年,新垦下则园一甲一甲一分三厘。
康熙五十一年,新垦下则园一甲五分。
以上自康熙二十四年至五十一年,新垦田园共一千九百九十八甲二分九厘一毫四丝二忽二微。内:田四百七十四甲一分五厘六毫九丝六忽(上则一百零二甲五分六厘,中则一百三十二甲零七厘八毫七丝四忽八微,下则二百三十九甲五分一厘八毫二丝一忽一微),园一千五百二十四甲零三厘四毫四丝六忽二微(上则二十九甲二分五厘九毫三丝四忽,中则一百五十甲零一分九厘七毫八丝七忽六微,下则一千三百四十四甲五分七厘七毫二丝四忽六微)。合计通县新旧田园,共一万零五百六十甲零一分一厘四毫九忽三微。内:田四千三百五十九甲八分零一毫二丝六忽七微(上则九百五十九甲七分七厘七毫三丝七忽二微,中则九百一十九甲六分七厘二毫零七忽二微,下则二千四百八十甲零三分五厘一毫八丝二忽三微),园六千二百甲零三分一厘二毫八丝二忽六微(上则二百三十四甲七分一厘一毫五丝九忽四微,中则一千五百一十八甲零二厘六毫三丝六忽二微,下则四千五百四十七甲五分七厘四毫八丝七忽)。
第2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