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光绪十八年四月十一日迄二十九日)
十一日,起程回枫港,赏汛兵洋一元。
十二日,由枫港至凤山之枋寮,折而西过水底寮;行十二里,至三条仑石营盘。是处留甘肃补用总兵江云山(原注:字如甸),管带南路屯兵前、左二哨,自带亲兵二队、左哨第七队驻此。恒春夫价七元,挑夫三元四钱。
十三日,由石营盘起程上岭,东南行约十五里,又东至归化门,左哨五大棚驻此。又十里至六仪社,左哨三、四棚驻此。又南行七里至大树前,左哨一、二棚驻此。
十四日,朝东行十五里至大树林,前哨一、二、三棚驻此。又东下岭十八里至出水坡,前哨四、五、六棚驻此。又东下岭七里至溪底,前哨七、八棚驻此。以上二哨打靶共中百二十七枪。内中三枪者七名,各赏洋一元;中二枪者十九名,各赏洋半元。
十五日,由溪底行十五里,至巴朗(水按:巴朗后文多作巴塱。)卫;江如典总戎送至此。折而北,沿海行二十里至大得吉,又十二里至虷子仑,又八里至大麻里,皆埤南屯军一哨分驻处也。巴朗卫之南即阿郎壹溪牡丹湾,恒春所辖番地也。该哨打靶中三枪者七人,中二枪者十二人,共赏洋十三元;计共中靶七十七枪。
十六日,巳刻至知本社,又二十里未刻至台东州,止于镇海后军中营中。提督张月楼军门及台东州吕耀如大令迎于郊,以予代抚军阅操也。谢不敢当。
台东每岁五月大雨;山水涨,行人阻绝,文报不通。自州至花莲港尚有六日程,往返极速亦须十有二日。商之张军门:恐迟则雨下,先点名阅操;明日即起程赴花莲港,俟回而后校枪靶及点安抚军也。
十七日,行三十里,午正至鹿寮,镇海后军前营后哨一、二、三、四队驻此。
十八日,行十八里至雷公河,又十七里至新开园,镇海后军前营亲兵、前、左三哨驻此。午正大雨,至晚不止。恐河水涨,仅点名而行,俟回来校靶;且有右哨成广澳者,亦将调至此点名也。此一带皆平埔番。
十九日,行六里至大陂庄。埤南溪水自此出山南流,至埤南之东入海;过此陂则溪水皆北流,入秀姑峦大港,至水尾入海矣。由大陂北八里至公埔庄,又五里至吕坑,又十一里至大庄。光绪十四年平埔番之变,由此庄而起;今颇畏威安分。又十二里至璞石阁,是处后军右营后哨五、六、七、八队所驻防。哨长刘得胜,湖北人。是处亦因天雨未能校靶。此一带皆平埔番所居。
二十日,北行十里曰周塱庄,又十里曰跌街,又十里曰水尾;有河曰大港,秀姑峦各山山溪之水南北流会于此,东流六十里入海。其入海之口可泊民船。前此百石小舟亦可至水尾;自经光绪十四年之乱,水尾营房、民房均毁,无一存者,港亦遂塞。今水尾只有居民四、五家,皆粤人也。又北十二里至拔子庄,后山海防屯兵二哨驻此。管带守备邱焕庭(原注:印炳章),福建长汀人。既至此,恐天雨,急点名,甫毕即校靶;未阅十人而大雨至,乃罢。是处居民约二百余人,所辖番人约二千余人,所谓阿眉番也。设抚垦局一,每季需抚费一千二百余两,所抚番社约七十余处。
二十一日,北行十八里至大巴塱,镇海后军右营前哨一队驻此。又十二里至鹿阶鼻,前哨二、三、四队驻此。又十五里至象鼻子,前哨五、六、七队驻此。
二十二日,行十五里至吴全城,左哨五、六、七、八队驻此。又十五里过木瓜河至花莲,管带后军左营都司张升桂(原注:字聘三),以亲兵及右哨并后哨五、六、七、八队为一垒,又后哨一、二、三、四队别为一垒,同驻此。其东即海口,其左哨一、二、三、四队驻加礼宛者亦调于此。午后大雨下,至申正雨小停,乃点名,将毕而雨复大下。吴全城四队中三枪者一,中二枪者六。
二十三日,黎明校阅左营枪靶;能中三枪者只二人,中二枪者只二十人,统共中三百五十六枪。午初起程,回行原路,三十里至象鼻嘴,趁水未涨,急渡过木瓜河之险也。
二十四日,回抵拔子庄。校海防、屯军二哨枪靶;中三者六,中二者二十一,统计中百六十六枪。
二十五日,回抵璞石阁,点驻成广澳右哨勇名兼校靶。
二十六日,回抵新开园,校前营亲兵前哨、左哨枪靶;该营前门中三者十,中二者三十一,后门中三者十,统共中四百二十枪。
二十七日,过雷公大河,水大及脐。
二十八日,探闻白石口水尤大,乃于摆那摆之上过河,绕入山迂二十里而回埤,阅中营靶未毕而天雨。吕耀翁招饮。
二十九日,补阅中营后哨枪靶;中三者十三,中二者七十四,皆前门,赏五十圆;又后门中三者十,赏三圆;安抚军中三者二,中二者七,赏五元半。具文报查后山竣。张茂病。
光绪十八年四月二十九日申
为申报事:窃卑职遵奉宪札,巡阅各处防营,业已于四月初二、初十日将安平、凤山、恒春沿海各防营军情形两次申报在案。查由恒春赴后山,旧有二道;今皆阻塞,仍须折回凤山界内,由三条仑新道而行。十一日起程,十二日至石营盘,即三条仑道西面入山之口也。管带南路屯军二哨总兵江云山领亲兵二队及左哨七队三棚驻此。十三日上岭而东,十五里至归化门,查阅该军左哨五、六两队。折而南行山右高道,转入山左,十里至六仪社,查阅该军左哨三、四两队。又南十里至大树前,查阅该军右哨一、二、三三队。十四日折而东,下岭,十五里至大树林,查阅该军前哨一、二、三三队。又东十八里至出水坡,查阅该军前哨四、五、六三队。又东十里下至溪底,查阅该军前哨七、八两队。十五日由溪中行,十五里至巴塱卫;地在海边,南距阿郎壹溪十里,为恒春、台东二邑分界之区。由卫而北,沿海行十五里至大得吉,管带埤南屯军一哨游击黄定国以该哨一、二、三三队分驻于此二处。又北十二里曰蚶子仑,该哨驻焉。又北八里曰大麻里,该管带自领五、六、七队所驻处也。又北二十里曰知本社,亦该哨八队一棚所分驻。以上三哨,分驻十有二处。卑职皆至即点名校靶。十六日行抵埤南,统领后山各营提督张自领镇海后军中营及署台东直隶州知州吕牧兆璜管带安抚军一哨同驻此。中营点名排阵,校刀矛杂技,甫毕而日已暮。查由埤南至花莲港尚有六日程途;每日渡水或数处、十数处不等,皆无船筏,无桥梁,须徒涉而过。后山每岁立夏以后,大雨时行,山水陡注,溪涨溜急,行旅阻绝,文报恒十数日不通。目下四月已经过半,连朝天雨,大水将至。若稍迟延,必阻而不能达。揆时度地,似宜赶程赴花莲港等处巡阅。商之统领张、署直隶州吕牧,皆以为然。十七日复即起程,北行三十里至鹿寮。镇海后军前营后哨一、二、三、四队驻此。十八日北行三十里至新开园,管带前营副将后元福亲兵及前、左二哨驻此。十九日北行四十五里,至璞石阁,该营后哨五、六、七、八队驻此。二十日北行四十五里过水尾至拔子庄。管带后山海防屯军二哨守备邱炳章驻此。二十一日北行十五里至大巴塱,又十五里至鹿阶鼻,又二十里至象鼻嘴;镇海后军左营前哨分驻此三处。二十二日行十五里至吴全城,该营左哨五、六、七、八队驻此。又十五里抵花莲港;其地在海边,西南风顺,民船可至。
而不能久泊。管带左营都司张升桂亲兵及右哨并后哨五、六、七、八队同为一垒,后哨一、二、三、四队别为一小垒,同驻此。其左哨一、二、三、四队之分防七结尾者,亦调集于此。点名毕而大雨至。自十七日以后,每日午后必雨。卑职巡阅所至,常有雨亦随至不及校靶者。二十三日早晨阅左营三哨四队打靶而行。二十四日回抵拔子庄,阅海防屯军二哨打靶。二十五日抵璞石阁;前营右哨之驻成广澳者,亦调集于此,以待点名校靶。二十六日回抵新开园,阅前营亲兵及前、左二哨打靶。卑职自台北所带营务处亲兵二名,至此皆病,不能复随行。查前营营中有官医药局;遂令暂行留此,以便调治,并留洋银二十元,以作医药之费。二十七日过雷公河,水大几不能过。二十八日探闻埤南大溪之白石口水尤深急,人不能涉,乃绕山道,迂二十里回埤南。阅中营打靶;未毕雨至,日亦暮。二十九日乃补阅中营后哨打靶,及安抚军一哨。查后山各营防军共三营六哨,计分防二十有四处。自凤山界之石营盘至台东界之花莲港,延袤几四百里。卑职此次巡阅,惟未及至成广澳、七结尾二处;其余二十二处,皆亲阅其垒,按册逐名查点。除因事故签出外,人均足额。抽验箕斗,亦均相符。步伍队法之整齐,以后军中营为最。
刀矛杂技亦皆精熟。其余各营哨皆因分防地远,未能调齐合操阵法。所用之枪,皆系前门旧枪,其身颇重,其机不灵,非习练功深,难以全中。卑职统稽中靶之数,惟中营能及五成,其余皆三成上下。卑职择能中三枪者,各赏以洋银一元,能中二枪者,洋银半元;亦以其中之难而少,故略加重以激劝之。间有操后门枪而中三者,仍各赏以洋银二钱,以示区别。且操前门枪而能命中一二,共技已精,所需子药费亦较省也。后山各营弁勇,现均渐服水土;各处民番所种稻芋杂粮,苗均畅茂。堪以仰慰宪廑。卑职拟于明日起程,仍由三条仑原路出山再赴隘寮等处。除将点名打靶各册封送营务处宪台查核外,理合将查阅后山各军情形先行申报。为此具申;伏乞宪核。再各军打靶,后军中营、海防、屯军、安抚军另有册;余皆匆匆不及另备,仅于点名册中加圈以记数;合并声明。须至申者。
日记(光绪十八年五月初一日迄十二日)
五月初一日,由埤南起程至大麻里;溪水大,几不得过。
初二日,回抵溪底。
初三日,回抵大树前。是(纯按:是原稿作皆。)日遇雨。
初四日,(纲按:四原稿作三。)抵三条仑;午后亦雨。作书寄范荔泉兄。
初五日,江如典总戎留予于营中过节。得闲作书寄四弟、嘉兄、翰弟、叔祖及唐太守,托凤山县李丽川大令寄沪。
初六日,由三条仑沿山北行二十里至双溪口,台南防军五、六、七、八队驻此。中二枪者五,赏银二元五钱。又北行十五里至潮州庄,副右哨二队,一队驻此。五、六、七队之驻万丹者,亦集调于此。中三者四,中二者二,赏六元。
初七日,东北行三十五里至隘寮,统领台南防军总兵自领中哨、后哨驻此,赏四十八元。
初八日,西行二十里至阿猴,副左哨驻此,赏四元。一、二、三队驻阿里港,四、、五、六队驻阿猴。七、八队驻安平之番薯寮,(纯按:薯原稿作署)隔溪水不能至。
初九日,行十里过下淡水溪至埂子寮;又行二十里至凤山县,补阅左翼练兵后哨打靶。未毕而万锦堂至,李冠英总戎本送予来此,同饮于李丽川大令署中。
后哨用后门枪打靶;中三者二十一人,赏银五两二钱。
李(丽川)送九朝东华录一部、(黟县俞正燮)癸巳类稿一部、罗愿新安志一部。
初十日,行二十里至楠子坑;又二十里至阿公店,查阅左翼练军中哨三、四、五、七队打靶。用来复枪;中三者七,中二者十一,赏银十二元五角。
十一日,回抵安平县,住县署。具稿四次申报。夫价五元。
十二日,谒镇台万、道台唐、台南包哲生太守、厘局朱调元太守、营官刘际周、帮带万棣花,皆见。拜胡思樵,未见。领洋银二百两。作书寄四弟。
第3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