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两种自由概念>第13章
孔德也曾经很尖锐地表现出同样的态度,他曾经提出这样的问题:“既然在化学或生物学中,我们不容许自由思想存在。为什么在道德与政治中,我们就必须允许它的存在?”为什么呢?倘若对所谓“政治真理”的讨论是有意义的,倘若“政治真理”是指一旦发现之后,由于人之所以为人的本性,人类必然会一致同意的那些社会目标(social
ends),而诚如孔德所相信的,倘若有朝一日,科学方法自然会发现这些目标,那么,意见自由或行动自由又有什么容身之地?至少,倘若视意见自由或行动自由本身为一种目的,而不视其为只是对个人、或团体的知识气氛的一种激励,便没有什么意义可言。事实上,为什么我们应该容忍任何未经合适的专家授权过的行为?至此,孔德已将自古希腊时代开始,隐含在理性主义的政治理论中的涵意,直接了当地陈述出来了。在原则上,正确的生活方式应该只有一种;睿智的人自然而然会领导群伦,这就是他们之所以被视为睿智的原因。智者必须运用所有他所能掌握的社会工具,把鲁钝的人引导到正确的路途上,因为:我们为什么要容许明白可见的错误,继续繁衍?我们必须使那些不够成熟、来经启蒙的人们明白:“惟有真理才能使我得到解放;惟有在今天盲目地依照明白真理的‘你’所命令的、所强制的去做,未来,我才能明白真理,因为我确实知道,惟有如此,我才有可能像你一样,具有清晰的洞察力,也才有可能像你一样的自由。”
至此,我们确实已偏离了我们的自由主义的出发点了。以上这番辩论,是费希特在他最晚时期所使用的说辞,在他之后,另一些权威维护者,从维多利亚时代的学校教师和殖民地行政官以降,直到晚近的民族主义考、或共产主义独裁者所援引的说辞,也不外如此。而这一番说词,其实是斯多噶学派、及康德学派,根据“自由的个人,有权依其内心的理智行事”为理由,在道德上,强烈反对的立场。在这种情形下,理性主义者的说词,因为假定了“单一而真正的解决之道”存在,一步一步地从主张“个人责任”与“个人自我追求完美”的伦理学说,转变成一种主张服从于某些类似相拉图式守护者的“精英分子”(e11ite)指示的集权国家(authoritarian
state)学说。这些步骤,或许在逻辑上看来,是说不通的,但从历史、心理的观点看来,却是可以了解的。
康德那种严格的个人主义,在某些思想家的手里,却变成了某种几近纯粹极权主义的学说(totalitarian
doctrine),而这些思想家中,还有人自称是康德的门徒。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奇怪的逆反现象?这个问题,不仅是一个具有历史兴味的问题而已,因为不少当代的自由主义者,都曾经历过这种特殊的转变。无疑,康德确曾继卢梭之后主张说:“自我导向”应是每一个人都具有的能力;道德上的事情,应该没有所谓“专家”之类的人,因为道德并不是某种特殊的知识,并不是如功利主义者与启蒙运动中一些“哲士”所主张的那样,而是普遍的人类潜能之正确运用而已。因此,使人类获得自由的途径,并不是要按某种能改善自己的方式去行动,这一点是可以被强制做到的,但并不是自由的要谛;重点在于:人们了解,为何他们必须这样做?而这一点,是任何人无法代替任何人去做的。然而,即使康德本人,当他论及政治问题时,他也承认,
法律绝对不可能剥夺我的任何自由,因为,如果这项法律是我做为一个理性的人,应该赞同的法律,则既是我自己已赞同的,它自然不可能剥夺我的自由。这个想法,就为“专家统治”(the
ruleof
experts)开启了方便之门。我不可能在制订每一条法条的时候,都征询每一个人的意见。政府不能一天到晚举行公民投票。此外,有些人并不像别人一样,那么容易听从理智的指挥。事实上,有些人根本就听不到理智的声音。如果我是一个立法者、或统治者,我就必须假定:如果我所制定的法律是理性的(而关于这一点,我也只能征询我自己的理智),则只要社会成员是些有理性的人,这法律就应该会得到我的社会中所有成员的同意才对。因为,他们如果不赞成的话,则从上述意义而言,他们就显然是无理性的;如此,我们就必须:用理智来压制他们,至于到底是根据他们自己的理智、或是我的理智,就无关紧要了,因为每—个人心中的理智表现,本是相同的。我发号施令,如果你拒绝服从的话,我自己就必须负起责任,压制存在你心中的那些反理智的、非理性的因素。我曾尝着教导你自动去压制它,若能做到,我的工作就会轻松了许多。但是,我必须为公众的福利负责,我总不能等到每一个人都完全有理性的时候,才开始行动。康德或许会反对说:人民的自由,要旨本是在于:惟有人民自己,才能为自己下必须服从的命令。但是,这只是完美的说法。如果你没有办法训练你自己,我就必须代替你来训练,你不能抱怨说如此你就缺乏自由,因为康德的“理性裁判”(rationaljudge)已使你成为囚徒,这一事实,就足以证明你没有听从你自己内心的理智,同时,也证明你就像一个小孩子、一个野蛮人、一个白痴一样,尚未成熟,无法自主,或者,根本永远无法自主。(注18)
这种说法如果导致专制,纵令是由最卓越者或最睿智者所统治的专制,结果毕竟还是专制,正如《魔笛》(Magic
Flute)一剧中萨拉斯特罗的殿堂,毕竟还是炼狱一祥。然而,这种专制的结果,却又与“自由”成为同一回事,则在这个论辩的前提中,是否可能有什么东西被忽略了呢?这些基本假定的本身,是否发生了错误?让我把这些假定再重述一次:第一每个人都有一个真正的目的、而且只有一个真正的目的,此即:理性的“自我导向”。第二,所有理性的人,其目的都必然会合于某种独一无二的、普遍而和谐的模式,而某些人则比其他人,更具有察觉这种模式的能力。第三,所有的冲突,也就是所有的悲剧,都是由于个人、或团体生活中,非理性、或未完全合乎理性的因素,也即生命中不成熟、或未发展完全的因素,和理智互相冲突,所引起的;这些冲突,在原则上是可以避免的,而它们也不可能发生在绝对具有理性的人身上。最后一点是:当我们使所有的人,都成为具有理性的人之时,他们就会遵从自己天性中的理性法则,而这法则在每一个有理性的人的心中,都是一样的,同时,人类也因此能够绝对而完全地获得资本,并绝对而完全地遵守法律。这就是两千余年来,苏格拉底、以及追随他而缔造了西方主要伦理与政治传统人,大体的论点。然而,他们是否可能都弄错了?莫非美德根本就不是知识,而自由也根本就不等于美德或知识?“知识就是美德”这个有名的看法,当前虽然远比过去任何时候,都影响更多人的生活,然而,是否它的基本假定,根本就是无法加以证明的?甚或根本就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