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这一代牛津人当中,有许多人都是因为听了他的课、或至少是读了他的作品,才明白政治理论是道德哲学的一枝,而道德哲学的起点,是在政治关系的领域里,发现、或应用道德观念。我并不像有些唯心论哲学家那样,相信所有的历史运动、或人与人之间的冲突,都可以化约成观念或精神力量的冲突;我也不认为历史运动只是观念冲突的结果(或层面)。然而,我认为:了解这一类运动或冲突,就是要了解其中所牵涉到的思想或生活态度,唯有透过这些思想或生活态度,它们才会成为人类历史的一部分,而不仅仅是自然的事件,我想柯尔教授也不会反对这一论点。政治言论、观念和行为的背后,都有某些使人产生不同意见问题,为其背景。我们若不去了解这些背景,就无法了解这些政治言论、观念或行为。因此,除非我们理解我们这个世界的重要问题,我们可能就无法清楚地认识我们自己的态度和活动。
这其中最大的一个问题,便是两种思想体系之间的公开战争,这两种思想体系为古老的政治中心问题,即:服从与强制问题,提出了互相冲突的不同答案。这些政治中心问题大抵是:“我(或任何人)为什么要服从别人?”“我为什么不能按照我喜欢的方式去生活?”“我必须服从吗?”“如果我不服从?我会不会受到强制?谁来强制?强制到什么程度?用什么名义强制?为什么?”
关于强制力的许可限度,这个问题,当今世界人们持有互相对立的看法,每一种看法都有很多信服者。因此,在我看来,这问题的任何一个层面,都值得加以检讨。
对一个人施以强制,就是剥夺他的自由,问题是:剥夺他的什么自由?在人类历史上,几乎每一个道德家都颂扬自由。正如“幸福”、“善良”、“自然”、“实相”一样,“自由”这个名词的意义也很模糊,所以,几乎能够容纳绝大部分的解释。我并不想去探讨这个变幻莫测的字眼的起源,也不打算去研究思想史家为它所提出来的两百多种意涵。我所要探讨的,只是这个名词在两个层面上的意义——但却是最重要的两个意义,各自背后都包含了许多历史事件。同时,我敢说未来也有许多历史事件,将会与这两种意义下的“自由”,发生关连,我将和前此许多人一样,把我所要探讨的第一种“自由”(freedom
or
liberty,我用这两个词眼来表示同一种意思)的政治意义,称为“消极的”(negative)自由;这种“消极的自由”,和针对以下这个问题所提出的解答有关,亦即:“在什么样的限度以内,某一个主体(一个人或一群人),可以、或应当被容许,做他所能做的事,或成为他所能成为的角色,而不受到别人的干涉?”第二种意义的自由,我称之为“积极的”(Positive)自由,则和以下这个问题的答案有关:“什么东西、或什么人,有权控制、或干涉,从而决定某人应该去做这件事、成为这种人,而不应该去做另一件事、成为另一种人?”这两个问题的答案,虽然可能有重叠之处,但却显然是不同的问题。
“消极”自由的观念
正常的说法是,在没有其他人或群体干涉我的行动程度之内,我是自由的。在这个意义下,政治自由只是指一个人能够不受别人阻扰而径自行动的范围。我本来是可以去做某些事情的,但是别人却防止我去做——这个限度以内,我是不自由的;这个范围如果被别人压缩到某一个最小的限度以内,那么,我就可以说是被强制(coerced),或是被奴役(enslaved)了。但是,强制一词无法涵盖所有“不能”的形式——例加我无法跳过英尺高;我是瞎子,所以不能阅读;或者,我无法了解黑格尔好作中比较晦涩的部分等。如果基于以上这些理由,而说:在以上这些限度以内,我是被别人强施以压力、被别人所奴役,那就是偏颇之论了。强制意指:某些人故意在我本可以自由行动的范围内,对我横加干涉。惟有在某人使你无法达到某一个目的的情况下,你才可以说你缺乏政治自由(注一)。仅仅是没有能力达成某一个目的,并不代表缺乏政治自由(注二)。现代人的两个用语“经济自由”(economic布局freedom)及与此相对的“经济奴役’’(economic
slovery),阐明了以上的说法。有入主张说:一个人如果穷得lm1某些法律不禁止他获得的东西,例如,一片面包、环游世界、或诉诸法院等,也无法获得,那么,他其实也就和法律禁止他去做这些东西,一样的不自由;但是,如果我的穷困是由于疾病——因为我生病了,所以我无法去买面包、或无法去为环游世界之行付款、或无法请求法院给予我公平的判决,正如因为我跛了脚,所以无法去跑步一样,在这种情况下,我无法做到某些事,基本上不能被指为缺乏自由,更谈不到缺乏政治自由。如果说我无法获得某些东西的原因,是由于别人刻意加以安排,使我无法获得足够的钱去买这些东西,但是别人却可以弄到那些钱,惟有在这种情况下,我才认为我是被人强制、被人奴役。换句话说,“自由”这个名词在此处的用法,是取决于特殊的社会和经济理论,
这些理论可用以说明我之所以贫穷和无力的原因。如果我是因为身心能力的不足,才导致物质上的缺乏,那么,我便只有在接受以上这个理论的情况下,才会说我的自由被剥夺了,而不仅诉说我的贫困。除此之外,如果我是因为经过别人的刻意安排,从而处于我认为是不公正、或不公平的情况中,那么我才认为是“经济奴役”或“经济压迫”。卢梭就曾经说过:“事物的本性不会
使我们疯狂,唯有不良的企图,才会使我们如此。”我是否受到压迫,其判别的准则是:别人是否直接或间接、有意或无意地,使我的希望不得实现。在此一意义下,
若我戳自由的,意思就是我不受别人干涉。不受别人干涉的范围愈大,我所享有的自由也愈广。
第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