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台湾关系文献集零>第26章
十四世祖(三)
克文公,谥敦厚,名宗宪,字迪章,号文园;元公第三子,陈太恭人所生也。生於康熙五十年(辛卯)三月十九日寅时,卒於乾隆三十三年(戊子)七月十四日寅时。娶同安马銮後尾社王讳信公第二女,讳推娘。
祖妣王太恭人,生於康熙五十四年(乙未)二月二十九日辰时,卒於乾隆三十五年(庚寅)七月十二日戌时。
嘉庆十九年十月,公暨妣王恭人合葬於台郡新丰保东里地名蚝壳崎、山名狮穴山顶。
公於乾隆十六年在台湾县捐粟援例国子监生。至十九年援入京城贡生,补候选州同加五级。
乾隆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五日,恭奉天恩宠锡诰命,貤赠祖父梁建公中宪大夫、祖妣柯氏太恭人,父登榜公中宪大夫、母陈氏太恭人。
妣王恭人生男二,生女一。长耀淮,次耀琦。侧室蔡氏名菊女只,生男耀河。侧室蔡氏名兰,生男耀灿。女行一,名束金,适举人张印。生孙印维新,名赞参,字德,邑贡生,候选训导;维翰,名赞美,凤邑贡生。
公妣原合葬在中路大坵田,穴地癸丁兼丑未。乾隆六十年(乙卯)三月,迁合葬在凤邑维新里地名内廍自己园中,横有七十步,子向午兼壬,丙子、丙午分金。
十五世祖(一)
一峰公,名朝英,乳名耀淮,字伯彦,行一,谥谦尊;克文公长子,王太恭人所生也。生於乾隆四年(己未)二月十八日辰时,卒於嘉庆二十一年(丙子)十月十六日辰时,享年七十八。
显妣陈安人珠娘。续娶;凤邑显妣谢安人淑娘,显妣李安人留娘,显妣陈安人受娘。纳婢:蒋氏茶女只、陈氏梅女只。
一峰公生男五:长云鹏、次涛、三瀚、四瀛;五炳,继陈氏受娘为嗣。抱养本姓三:慎徽,继李安人为嗣;皆盛,继陈梅女只为嗣;丽水,继蒋氏为嗣。生女四:豫娘、尹娘、守娘、永娘。
显妣陈安人讳珠娘,行一。生於乾隆七年(壬戌)四月十三日午时,卒於乾隆五十四年(已酉)五月十九日午时,享年四十八。葬在凤邑维新里地名半路竹、穴名覆鼎金,坐子、向午,丙子、丙午分金。生男一,名云鹏,行一,字腾九;邑庠生,早卒。娶候选布政司理问韩公熙文长女。继孙二:长名作雨,邑庠生,早卒;乳名定元。娶妇许氏,早卒;侧室戴氏。继嗣秉钧,娶妇黄氏,纳婢一,生子海;次嗣仕珍,纳婢名花,生孙一,名奠川,过继於二房。次名联三,监贡生,乳名捷元。娶妇郑氏,生孙一,名焜火;女孙一,名庆娘。侧室颜氏。
谢安人,生男二、女一。男行二,名涛,小名寅宾,太学生;早卒。娶妇翁氏,生孙一。又过继兄女婢花女只子为嗣孙,名作楫,小名奠川(即花女只子),邑庠生,早卒。
娶妇叶氏,早卒;继嗣一,名兴起。次孙名敬庄,小名惟恭,太学生,字君益。娶凤邑杨登辅长女,早卒;侧室杨氏。继嗣名妈意。男行四,名瀛,小名兆祥,字达洲,府学廪贡生;赴捐,即用部司务。娶妇程氏。生孙二:孙名对墀,娶妇杨氏,纳婢生孙一。次孙名丕烈。女行三,名守娘;适岁贡生王印起材,字笃其,名添培,行二。
李安人,生男二、生女二。男行三,名翰,小名六壬,府学廪生加军功,赏给六品衔;早卒。娶妇蔡氏,名娥娘,早卒。纳婢名石榴女只,生孙一,名甫仪。娶妇张氏,生孙二:名大成、(大)贤;女二:附大、大智;侧室二人。继嗣名濬哲,娶妇郑氏。男行五,名炳,小名时篆,字景焕;邑庠生,捐布政司经历。娶妇王氏,侧室一,纳婢一;继嗣一名快。女行二,名尹娘;适文举人陈印玉珂,字佩远。女行四,名永娘;适武举人王印得宽,字宇常。
(男行)大慎徽,娶妇杨氏,生女三:长、便、三玩。纳婢名新来,生女名茂。七皆盛,娶妇叶氏,生女一,名香乳。八丽水,娶妇许氏。
立嫡立嗣宗规
凡立嫡子,违法者杖八十。其嫡妻年五十以上无子者,得立庶长子;不立长子者,罪亦同。
若养同宗之人为子所养父母无子、所生父母有子而舍弃者,杖一百,发付养父母收管;若所养父母有亲生子女及本生父母无子,欲还者听。
其乞养异姓义子以乱宗族者,杖六十;若以子与异姓人为嗣者罪同,其子归宗。
其违弃小儿年三岁以下者虽异(姓),仍听收养,即从其姓,但不得为子。
若立嗣,虽仍同宗,而尊卑失序者,罪亦如之。其子亦归宗改继之人。
凡祖父母、父母在,子孙别立户籍、分异财产者,杖二百;须祖父母、父母亲告,乃坐。
若居父母丧而兄弟别立户籍、分异财产者,杖八十;或奉遗命,不在此律。
凡同居,卑幼由不尊长私擅用本家财物者,十两笞二十,每十加一等,罪止杖一百;若同居尊长应分家财不均一者,罪亦如之。
职员执照(原谱无题)
钦命镇守福州等处将军兼管闽海关事务世袭一等轻车都尉斐凌额巴图鲁赛,为遵旨等事。
案准部咨:嘉庆十一年五月初九日奉上谕:焚毁贼巢在事出力之廪生林瀚,着加恩赏给六品顶戴等因。钦此,给执照以杜捏冒。为此,照仰该义首即便遵照戴用六品顶戴。仍将发来执敬谨收存,以杜捏冒。须至执照者。
计开:六品顶戴义首林瀚,年(原缺)岁,(原缺)府(原缺)县人;身中,面白无须。曾祖登榜,祖宗宪,父朝英。
右照给六品顶戴义首林瀚收执。
後记
数典不忘为清乾、嘉间台湾府台湾县内阁中书林朝英之家谱,笔者十五年前就台南市石阳睢先生原藏誊录以存者。原本毛边纸质,计一十九叶,纵二三.一公分、横一二.六公分;份量不多,而内容可贵。近承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周宪文主任之雅命,整理标点,列入文丛。矧此属久远抄件,误遗堪虞,故亟思再取原本以勘之。岂意石先生久归道山,旧藏散分,此谱竟杳若溟鸿,惜哉!
六十一年九月二十日黄典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