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台湾府舆图纂要>第28章
衙署
噶玛兰通判署:城东门。
头围县丞署(管理乌石港口挂验):头围堡。
罗东巡检署(因兼理司狱事,暂驻城内):城东门。
铺舍
兰治大路,惟北门外一条直达淡水分界大三貂社。其余各门,俱无铺舍。
兰城铺(在城):北至沙仑十二里。
沙仑铺:北至乌石港铺十八里、南至兰城铺十二里。
乌石港铺:北至北关二十里、南至沙仑铺十八里。
北关铺:北至嶐嶐岭二十里、南至乌石港二十里。
嶐嶐铺:北至淡、兰交界大三貂溪二十五里。
右铺舍五所。
防汛
噶玛兰营都司署:城南门。管领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二员、外委四员、额外四员、步战兵四百五十五名、守兵二百四十名。
兰营城汛:城南门。
溪洲汛:厅南十五里。属罗东堡。轮防把总一员、兵四十名。
加礼远汛:厅东南十五里,属茅仔寮堡。轮防额外一员、兵三十名。
三阄汛:厅西北十二里,头围堡。轮防外委一员、兵十名。
头围守备署:厅西北三十里,头围堡。管领兵丁一百名。
乌石港汛:厅西北三十五里,头围堡。轮防外委一员、兵十名。
嶐嶐汛:厅北六十里,淇武兰堡。轮防千总一员、兵五十名。
北关汛:厅西北四十里,头围堡。轮防外委一员、兵四十名。
右防汛十所。
道里
东:出震平门转东北一里船仔头,有红渡船由水路十五里至过岭仔,转北行十五里至头围街、五里为乌石港口。
南:出离顺门转西南三里民壮围、七里奇立板,转南五里溪洲渡、五里罗东街,再转东南六里利泽简、六里猴猴庄、三里马赛港、五里冬瓜山、十里苏澳。
西:出兑安门五里大三阄、五里枕头山,与生番交界。
北:出坎兴门二里新店、八里四围、二里沙仑、三里礁溪、十里二围,转东北五里头围街、五里乌石港、五里北关、四里硬枋、五里大溪、七里番薯寮、五里大里简、五里草岭脚、十里草岭头、四里半岭仔、四里牡丹坑、四里远望坑、四里嶐嶐汛,下岭三里大三貂溪,淡、兰交界。
附载头围後山黄总大坪一则
噶玛兰未入版图以前,为生番薮;设官定制後,又以地广人稀,未能悉垦。迩年来圣泽覃敷,番黎向化,人烟日渐稠密、土地日渐开拓;凡遐陬僻壤之区,无不开辟周遍。如黄总大坪者,当人力未及之时,弃为荒埔;迨道光年间,有黄千总始招佃入其地,除芜秽、翦荆榛,堵截泉源、引流灌溉,垦得田地百数十亩,内皆农民耕作。路由头围北关内土名外澳仔,登山至外石硿岭,转北五里为内石硿岭,越岭东北支分小路一条,七里至乌山溪尾寮,则为黄总大坪矣。其间土地平旷,田园沟渠流灌,阡陌交通。唯僻处偏隅,经由之路杂沓,蚕丛险偪,难容舆马。
附载头围後山通艋舺小路一则
兰境开辟之初,曾议由内山增设备道一条,以防缓急之用。後以山路嶮巇,且路经生番地面,究非完善之计;故未果行。近年木拔道通,生番敛迹;头围新辟小路一条,山程九十余里,可一日而抵艋舺。路由头围後山土地坑北行,越岭十五里樟仑,东转下岭至炭窑坑。遶山西行十五里统柜(此处最为险要);树木阴翳,障避天日。循岭而下,穿林度石,八里为虎尾寮。西南行过溪,上大岭八里大租坑、四里仑仔洋。过溪,平洋三里石亭、六里枋仔林、三里深坑渡;翛然一片坦途。至万顺寮再上山仑,六里樟脚、三里六张犁。此去十五里,一带大路,直达艋舺武营头出口(自虎尾寮潭以下,皆西南行)。自有此一路捷径,不特民间稍减跋涉之劳,而且省却无数经营备道之费。其有益於地方者,正复不少。惟其地未经除治,不过仅容背负往来,舆马亦碍难行走。
右二则系履勘之便,顺道跟寻而得。谨就耳目之所能及,并附录之(志内不载)。
噶玛兰厅舆图总说
噶玛兰,在台湾府治东北七百里;靠山面海,形如眠弓,僻处淡水万山之後。嘉庆十五年,始入版图,设官制。延袤百数十里,东滨大海、西扼番山、北界三貂、南尽苏澳。
自大三貂过溪而来,由远望坑盘旋石磴十余里,为草岭头;云栈摩天、阁道回地,茂林危石当道,嶮巇不可名言。越岭一转大里简,东望海涛汹涌,相去万水朝宗不过数更洋面(海程约计六十里为一更)。南向则龟山蹩躄,盘踞中流;首尾暗沙两条横亘海面,随风迁徙,南北无常。东北泖鼻头,则有南北反日凡之风潮;近岸乌石港,则有通塞无时之沙汕:此东方之要隘也。
依山沿海西南行,有大石嶙峋,连山尽岸;中间一关横截大道,是为北关。由是进达兰城,水程以沙仑为咽喉、陆程以礁溪为扼要:北来之门户,於斯为固矣。其南尽界,则为苏澳;水口虽深,而暗礁可畏。又有南、北风澳,分列澳口之左右;两处炮台对峙,屹然雄镇海门。倚此为东南锁钥,则窥伺之衅可消矣。
至若西南诸山虽接壤番山,顾生番蹻捷,仅习山行;一着平洋,反颠蹶不能进步。故於山峡紧接之处设隘寮,募丁壮常川轮防,加谨守望:此西方之关键也。
唯是兰疆虽属一隅褊小之区,然历览四郊,其险阻尤非人力所能致。故随时加意经营,愈见有磐石之固矣。合纪其大概以呈。
澎湖厅舆图纂要
澳社
东、西卫澳(自厅治文澳社起。下仿此):文澳社(旧名暗澳。厅署暨书院在此)、妈宫社(协营各官衙署暨厅仓、街市在此。内港乃商哨湾泊之所。距厅治陆路三里)、小案山社(陆路五里)、火烧棚社(陆路三里)、红毛城社(相传红毛作城於此,土遣址尚在。陆路一里)、大案山社(陆路三里)、东街社(陆路四里)、蚱脚屿社(陆路六里)、西街社(陆路四里)、后窟潭社(陆路五里)。
嵵里澳:嵵里社(此社於雍正五年从东、西卫分设为澳。北风时,可泊舡只。陆路一十九里)、风柜尾社(陆路二十二里)、井仔垵社(陆路十六里)、猪母落水社(北风可泊船。陆路十五里)、鸡母坞社(陆路十三里)、锁管港社(陆路十三里)、铁线尾社(陆路十一里)、菜园社(陆路四里)、石泉社(陆路三里)、前寮社(陆路一里)、虎井社(水程二十里)、桶盘社(水程十六里)。
林投澳:双头挂社(陆路八里)、乌嵌社(陆路九里)、隘门社(陆路十里)、林投社(陆路十二里)、尖山社(陆路十六里)、文良港社(陆路二十里)、太武社(陆路九里)、西溪社(陆路十一里)、东石社(陆路十里)、港底社(陆路九里)。
奎璧澳:大城北社(旧有红毛城,今基址已废。距厅治七里)、红罗罩社(陆路十二里)、湖西社(陆路十六里)、湖东社(陆路十七里)、南寮社(陆路二十里)、果叶社(陆路二十三里)、地寮社(陆路二十三里)、白猿坑社(陆路二十二里)、青螺社(陆路十七里)。
鼎湾澳:鼎湾社(陆路十里)、西寮社(陆路十里)、中寮社(陆路十里)、潭边社(陆路九里)、港仔尾社(陆路七里)、水窟社(陆路十二里)、土地公前社(陆路十三里)、沙港社(陆路十三里)、港底社(陆路九里)。
以上五澳共五十社,总名为大山屿。乃澎湖诸岛之山主,至厅治陆路可通。
瓦硐澳:瓦硐港社(陆路二十六里)、中墩社(陆路一十四里)、城前社(旧有红毛铳城,今基址亦废。陆路十六里)、港尾社(陆路十九里)、後寮社(陆路二十七里)。
镇海澳:镇海社(陆路二十二里)、港仔社(陆路二十四里)、小赤嵌社(陆路二十八里)、岐头社(陆路二十五里)。
赤嵌澳:大赤嵌社(旧有红毛城,名赤嵌;今已基址无存。台湾亦有赤嵌城。陆路二十九里)、鸟屿社(水程四十五里)。
通梁澳:通梁社(陆路三十里)。
以上四澳十二社,总名北山屿。在大山屿之北;中隔一港,潮退路可通。
吉贝澳:吉贝社(旧有炮台一座,相传红毛所筑;今址亦无存。水程八十里)。
右吉贝一澳,乃孤屿也;为大山屿极北之地。北山屿是南卫,澳北藏沙线一片,最为险隘;该澳恃此以为设险。雍正五年,从镇海分设,另为一澳。
西屿澳(在大山屿之西,出产文石);内堑社(乃北风泊船之处,文武汛口在此。水程二十里)、外堑社(此山颇高,有石塔一座,黑夜必燃灯;台、厦往来船只,皆视此为标准,亦北风泊船之处。水程二十三里)、缉马湾社(水程十五里)、小池角社(水程十六里)、大池角社(水程十八里)、二嵌社(水程十八里)、竹篙湾社(水程二十二里)、合界头社(水程二十三里)、后螺社(水程二十五里)、横礁社(水程三十里)。
右西屿一澳,中分十社。屿山颇高,凡自台往厦、自厦往台船只,必望见此屿,然後放洋;实标准也。
网垵澳:网垵社(水程五十里)、将军澳社(水程五十里)、西吉屿社(水程八十里)、东吉屿社(水程八十里)、屿坪社(水程七十里)、大屿社(水程一百里)。
水垵澳(此澳於雍正五年从网垵澳分设):水垵社(水程五十里)、花完社(水程五十里)、花屿社(水程七十里)。
右网垵、水垵,即八罩屿与大山屿极南之地也。水路最为险要,在汪洋大海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