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4年2月)综观以上所列,则吾中国人之缺点,可得而论次矣。
一曰有族民资格而无市民资格。吾中国社会之组织,以家族为单位,不以个人为单位,所谓家齐而后国治是也。周代宗法之制,在今日其形式虽废,其精神犹存也。窃尝论之,西方阿利安人种之自治力,其发达固最早,即吾中国人之地方自治,宜亦不弱于彼。顾彼何以能组成一国家而我不能?则彼之所发达者,市制之自治;而我所发达者,族制之自治也。
试游我国之乡落,其自治规模,确有不可掩者。即如吾乡,不过区区二三千人耳,而其立法、行政之机关,秩然不相混。他族亦称是。若此者,宜其为建国之第一基础也。
乃一游都会之地,则其状态之凌乱,不可思议矣。凡此皆能为族民不能为市民之明证也,吾游美洲而益信。彼既已脱离其乡井,以个人之资格,来往于最自由之大市,顾其所赍来、所建设者,仍舍家族制度外无他物,且其所以维持社会秩序之一部分者,仅赖此焉。
此亦可见数千年之遗传,植根深厚,而为国民向导者,不可不于此三致意也。
二曰有村落思想而无国家思想。吾闻卢斯福之演说,谓今日之美国民最急者,宜脱去村落思想,其意盖指各省、各市人之爱省心、爱市心而言也。然以历史上之发达观之,则美国所以能行完全之共和政者,实全恃此村落思想为之原。村落思想,固未可尽非也。
虽然,其发达太过度,又为建国一大阻力。此中之度量分界,非最精确之权量,不足以衡之。而我中国则正发达过度者也。岂惟金山人为然耳,即内地亦莫不皆然,虽贤智之士,亦所不免。廉颇用赵,子房思韩,殆固有所不得已者耶!然此界不破,则欲则一巩固之帝国,盖亦难矣。
三曰只能受专制不能享自由。此实刍狗万物之言也,虽然,其奈实情如此,即欲掩讳,其可得耶?吾观全地球之社会,未有凌乱旧金山之华人者。此何以故?曰自由耳。
夫内地华人性质,未必有以优于金山,然在内地,犹长官所及治,父兄所及约束也。南洋华人,与内地异矣,然英、荷、法诸国,待我甚酷,十数人以上之集会,辄命解散,一切自由,悉被剥夺,其严刻更过于内地,故亦戢戢焉。其真能与西人享法律上同等之自由者,则旅居美洲、澳洲之人是也。然在人少之市,其势不能成,故其弊亦不甚着。
群最多之人,以同居于一自由市者,则旧金山其称首也,而其现象乃若彼。
有乡人为余言,旧金山华人,惟前此左庚氏任领事时,最为安谧,人无敢挟刃寻仇者,无敢聚众滋事者,无敢游手闲行者,各秘密结社皆敛迹屏息,夜户无惊,民孜孜务就职业。
盖左氏授意彼市警吏,严缉之而重罚之也。及左氏去后,而故态依然。此实专制安而自由危,专制利而自由害之明证也。
吾见其各会馆之规条,大率皆仿西人党会之例,甚文明,甚缜密,及观其所行,则无一不与规条相反悖。即如中华会馆者,其犹全市之总政府也,而每次议事,其所谓各会馆之主席及董事,到者不及十之一,百事废弛,莫之或问。或以小小意见,而各会馆抗不纳中华会馆之经费,中华无如何也。至其议事,则更有可笑者。吾尝见海外中华会馆之议事者数十处,其现象不外两端:(其一)则一二上流社会之有力者,言莫予违,众人唯诺而已,名为会议,实则布告也,命令也。若是者,名之为寡人专制政体。(其二)则所谓上流社会之人,无一有力者,遇事曾不敢有所决断,各无赖少年,环立于其旁,一议出则群起而噪之,而事终不得决。若是者,名之为暴民专制政体。若其因议事而相攘臂、相操戈者,又数见不鲜矣。
此不徒海外之会馆为然也,即内地所称公局公所之类,何一非如是?
即近年来号称新党志士者所组织之团体,所称某协会、某学社者,亦何一非如是。此固万不能责诸一二人,盖一国之程度,实如是也。即李般所谓国民心理,无所往而不发现也。夫以若此之国民,而欲与之行合议制度,能耶否耶?
更观其选举,益有令人失惊者。各会馆之有主席也,以为全会馆之代表也。而其选任之也,此县与彼县争;一县之中,此姓与彼姓争;一姓之中,此乡与彼乡争;一乡之中,此房与彼房争。每当选举时,往往杀人流血者,不可胜数也。夫不过区区一会馆耳,所争者岁千余金之权利耳,其区域不过限于一两县耳,而弊端乃若此;扩而大之,其惨象宁堪设想?恐不仅如南美诸国之四年一革命而己。以若此之国民,而欲与之行选举制度,能耶否耶?
难者将曰,此不过旧金山一市之现象而己,以汝粤山谷犷顽之民俗,律我全国,恶乎可?虽然,吾平心论之,吾未见内地人之性质,有以优于旧金山人也;吾反见其文明程度,尚远出旧金山人下也。问全国中有能以二三万人之市,容六家报馆者乎?无有也。
问全国中之团体,有能草定如八大会馆章程之美备者乎?无有也。
第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