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台湾对外关系史料>第5章
计开
驻劄福州各国领事官。
英国领事官:星察理。
驻劄罗星塔英国副领事官:穆酬思。
法国署领事官:巴世栋。
合众国领事官:戴兰那。
丹国领事官:连士。
咸伯国领事官:丕时。
荷兰国领事官:马理。
俄罗斯国领事官:德理。
瑞国领事官:米士京。
以上系有约之国。
西洋国领事官:则文。
巴西国领事官:应地。
以上系无约之国。因在福州口设领事官驻劄,凡遇交涉事件,亦系随时经理。又福州口另设税务司一员,系美理登:合并登明。
驻劄厦门口各国领事官姓名:
英国领事官:柏威林(兼代办布国领事)。
法国领事官:巴世栋(系驻劄福州兼办厦门口领事)。
合众国领事官:李让礼。
丹国领事官:白。
日国领事官:巴礼劳。
以上系有约之国。又厦门口另设税务司一员,系汉税司:合并登明。
厦门口已结各案。
一、同治八年八月间,奉行准总理衙门咨:美国颠理船主前由台湾运米到厦,因无台湾执照,不准开舱,经船主立下罚单二千五百洋元;是否应罚抑准撤毁?迅速声覆一案。
前件即经由局移请厦门口连协领查明核办;兹复奉院行:查核当时台湾禁米出口之案,业经总理衙门行令撤销;所有颠理船主前立罚单,自应准其撤回。会檄厦门口委员立速照会税务司,即将颠理船主前立罚单克日撤交李领事销毁,并会咨查照在案。并据委员连协领禀报:准署税务司葛德立照复,现查李领事外出,其一切事宜均交丹国驻厦白领事暂行代办;业将前立罚单二千五百元妥交白领事察销等由,转报行局知照:理合登明。
驻劄台湾口各国领事官姓名:
英国领事官:固威林(兼办丹、布领事)。
英国副领事官:额勒格里(驻淡水口)。
法国领事官:巴世栋(系驻福州兼办台湾口领事)。
合众国领事官:李让礼(系驻厦门兼办台湾领事)。
以上系有约之国,又台湾口另设税务司一员,系荣雅国:合并登明。
台湾口已结各案
一、同治八年十月间,美国领事官李让礼在淡水时致刘佐领函称洋行买办容桂轮逃匿台湾道戚友处,移由台湾黎署道查覆暨饬淡水厅拏追一案。
前件当经台湾黎署道密移刘佐领暨饬淡水厅严拏容桂轮迅追,并於该领事抵台邀同荣雅国会晤时,即以所闻各语质问,该领事推以并无其事;复又抄录原函照询,乃以通事林鍼误听错写为词,声称函致刘佐领更正。当恐另生枝节,抄录往来照会,禀奉分咨并行局查照在案。嗣准黎署道以照准李领事查覆;回厦时,即传前代写函之人到案;查阅前文底稿,确与黏抄前函无异。业将此人按法重责,照请注销等由,咨局详销前来。即经由局据情详请分咨总理衙门暨钦差大臣查照在案:理合登明。
台湾口未结各案
一、同治七年八月间,合众国领事官李让礼请将台湾琅王乔地方收入版图,设官驻兵防守,并请在龟仔甪设立炮台一案。
前件於合众国罗妹商船遭风一案办结後,由台湾刘镇明灯会同前署台湾曾镇元福、前台湾吴道大廷、护台湾梁道元桂、前署台湾府叶宗元议详,复由省委令本任平潭同知郑元杰、前署台防同知王文棨勘地势,先後详禀到局,并绘图呈送前来。业经会同核议,详请奏咨;奉到谕旨依议,恭录移行遵办在案。至龟鼻山营盘能否改建炮台?并已由局详请檄饬台湾镇、道、府确切查覆。兹据台湾镇、道、府以该处建设炮台,不惟无益,而且有损;中国所以不建者,非为省事,实为将来洋人宽留余地。现在枋寮一带设官、设兵、设屯,已足以资保卫;何必添设炮位,致日後遭风洋人转蹈危机!反覆开导,该领事始为首肯;言此事已申报驻京公使。今事势如此,请查照原案镇、道、府联衔照会前来,再申报公使听候办理,谅亦可以中止。复经彼此照会存案,抄呈来往照会六件禀奉两院会咨总理衙门察照;并行局移饬该镇、道、府:俟李领事续有照会,妥筹办理具报在案。理合登明。
福州将军文煜咨呈总署美驻厦领署繙译官兼办
同治十年六月初九日,福州将军文煜文称:
据福建通商总局司道详称:案奉行据合众国驻厦白副领事申陈,同治九年十一月初五日,钦奉伊国谕旨:现署中国厦门口领事衙门繙译薛明谷,着实授大合众国办理中外通商繙译官;仍着驻劄厦门领事衙门,兼办全台繙译事务。遇有中国各口通商交涉事务,准部随时调用等因。并奉敝国吏部衙门行同前由等情,行局具详请咨等因。并准白领事照会前由,奉准此。经查各国派拨领事驻劄各口办理中外交涉事务,前经奉准总理衙门咨行:嗣後各国领事必须真正领事官,方准与其照会办理;其商人兼充领事,遇有紧要公文,只准其面商,不准与其文移往来等因;历经遵照办理在案。查繙译官虽无与地方官文移往来之事,惟薛明谷究系何国人民?是否真正繙译官?有无兼作洋商买卖情事?白领事申陈内均未声明;当经移行查覆去後。兹据厦防同知刘良荃以薛明谷系广东华民,素在合众国领事处充当通事,并无兼作洋商买卖;但其籍隶何处及何年到美国授繙译官?均未探悉。随假以公事,片请薛明谷到署谘询。据称现年二十七岁,原籍广东广州府番禺县人;於咸丰八年飘洋遭风,到美国读书,习得美国音语洋字;至同治三年回广东洋关办事,七年调在上海洋关,九年来厦在李领事公署充当通事无误。李领事因病回国,蒙白领事陈奉美国谕旨授繙译官等语申覆前来。复查美国驻厦繙译官薛明谷既经刘丞查覆系属粤省华民,前充厦门美国通事,现授繙译官,并无兼作洋商买卖;相应呈请核咨备案等情到本兼署部堂(部院),据此。相应咨呈。为此咨呈贵衙门,谨请察照施行。
署闽浙总督文煜函呈总署关於美驻厦领事诘问闽省筹防等事
同治十年十月十五日,署闽浙总督文煜函称:
九月初七日肃覆一函,计可先邀钧监。昨据美国领事官李让礼申陈并加函请办泉属刻字匠、厦门水师参将陈启祥,仍以告白及致信两事,谓泰西各国未能释嫌;函内夹入英总督上年密奏洋务摺稿一件。检查英总督移交案卷,上年遵旨密筹防范事宜咨行文件均极缜密,该领事何从得之?细揣泄漏之由,或由通商局转移沿海各营,驿递偷拆或系营员收藏不慎所致。阅李领事函内词意,明存邀功之见,阴怀要挟之心。其实皆由通事林鍼图泄私愤,藉端播弄;不得不暂济以权,设法羁縻,使为我用,然後相机而行,方免固结不解。因即一面椷覆,一面购致林鍼来省。适李领事正欲晋省面商前事,遂与俱来。林鍼先行谒见,历诉从前之功并厦门口停给薪水、摒而不用,图效无由。当惕以威棱、加以温谕,并与之更新,约以从前功过皆所不计,此後有劳必录、有犯必惩;将厦门通商事宜妥为经理,照旧给予薪水;该通事欣然帖服,情愿改过图功。旋偕李领事来署,所述即函达之三事:一为密件、一为刻字匠、一为陈参将;盖李领事尚未接到此间覆椷也。首言密件应否陈明伊国并具详公使知之?意在有挟而求。因思此事既经泄漏,若令代为秘密,势固有所不能;即或佯许而暗令别国饶舌,仍是不了之局,彼於目前转得居功,藉肆要挟。答以上年天津之案,人心惊惶,深虑内地匪徒乘机蠢动,玉石难分;各口筹防,系为保卫各国官商起见,不仅保卫中国百姓已也。抄寄摺稿,所论正在天津衅起之时。厥後业已办结,中外尽释猜嫌;正讲信修睦之不遑,岂有别怀他意!况当时既已抄摺移行,并不秘密,故示以无甚关要。该领事见无可挟,亦自转圜;随言伊国与中国通商以来,从无嫌隙,当将中国保卫之意分别奏详。其果奏详与否,无由揣测。惟似此机密要件,中国辄敢泄漏,授彼族以口实,殊堪愤懑!必应澈查严究,以挽泄沓之风;现经据实奏明。次言泉州人刻字匠蔡贤司妄刻告白、捏诬外国人散毒,应行拏办。答以定当责成地方官严拏务获,从严究办。三言陈参将撤任不足蔽辜,尚应参办。答以陈参将因接家信,粤东有匪徒散毒害人,复见新闻纸刻有粤省告示,函致邻村防范,并无一语牵及洋人;较龙溪营、县出示措词失当者,其情更轻:是非未便倒置。且陈参将撤任後,曾据绅民佥禀请留,未予准行;倘再将其参处,恐激成众愤,致生事端,转与各国无益。反覆开导,又令林鍼居中解说;李领事俯首无词,允即完案,已带林鍼返厦矣。谨将摺稿并李领事原函、覆信稿暨泄漏之密摺稿,一并录呈察监。
专肃密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