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塘:
北炮台兵五名,柴头港兵五名,茑菘兵七名,木栅兵五名,溪边兵五名,水掘头兵五名,铁线桥兵五名,急水溪兵五名,北势埔兵十名,八奖溪兵五名,西港仔兵七名。
同治八年裁兵加饷台澎定额官兵汛塘
镇中左道标官兵俱驻郡城,向无分管汛地。
城守左军旧章六汛六塘,新章裁去六塘,实存六汛。
城守右军旧章七汛十二塘,新章裁去十一塘,实存七汛一塘。
南路营旧章七汛八塘,新章裁去一汛八塘,实存六汛。
下淡水营旧章七汛四塘,新章裁去四塘,实存七汛。
嘉义营旧章十三汛八塘,新章裁去三汛三塘,实存十汛五塘。
北路中营旧章十二汛十塘,新章裁去四汛四塘,实存八汛六塘。
北路右营旧章九汛七塘,新章裁去三塘,实存九汛四塘。
艋舺营陆路旧章七汛三塘,新章裁去一塘,实存七汛二塘。
沪尾水师旧章四汛二塘,新章汛塘无裁,实存原额。
噶玛兰营旧章七汛二塘,新章汛塘无裁,实存原额。
台协中营旧章三汛九塘,新章汛塘无裁,实存原额。
台协左营旧章七汛三塘,新章裁去二塘,实存七汛一塘。
台协右营旧章三汛十塘,新章汛塘无裁,实存原额。
澎湖左营旧章九汛二炮台一澳口,新章裁去一汛二炮台,实存八汛一澳口。
澎湖右营旧章七汛二炮台一澳口,新章裁去二炮台,实存七汛一澳口。
全台旧设塘汛一百七十六所。同治八年裁兵加饷,裁去塘汛五十一所二炮台。千把外委裁去七十九若。陆路现存兵额五千四百一十名。台协水师兵一千一百二十名,澎湖水师兵七百六十二名。全台水陆兵额实存七千二百九十二名。内郡城城守、中、右道标共有一千六百七十名,精兵八百在内。
镇署旧募勇五百,杨任裁去。现准勇夫哨官共三百七十三员名。左右哨分驻嘉义、彰化要隘,均可遣调。
台湾镇标中营官兵马匹俸薪心蔬饷乾养廉
同治十年十二月大建照抄,令开福建台湾镇标中营新章额设十二月分大建,实在:
总镇府一员,日支俸薪银五钱八分七厘七毫,心蔬银八钱三分三厘三毫,马十六匹草乾银五钱三分三厘三毫,养廉银四两七钱二分二厘二毫。日共支银六两六钱七分六厘五毫。月支俸薪银一十七两六钱三分一厘三毫,心蔬银二十五两,马十六匹草乾银一十六两,养廉银一百四十一两六钱六分六厘六毫。月共支银二百两零二钱九分七厘九毫。
游府一员,日支俸薪银四钱四分二厘六毫,心蔬银二钱,马乾银二钱,养廉银一两一钱一分一厘一毫。日共支银一两九钱五分三厘七毫。月支俸薪银一十三两二钱七分八厘二毫,马乾、心蔬银一十二两,养廉银三十三两三钱三分三厘三毫。月共支银五十八两六钱一分一厘五毫。
守备一员,日支俸薪银一钱八分五厘四毫,心蔬银六分六厘六毫,马乾银一钱三分三厘三毫,养廉银五钱五分五厘五毫。日共支银九钱四分零八亮。月支俸薪银五两五钱六分二厘五毫,心蔬银二两,马乾银四两,养廉银一十六两六钱六分六厘六毫。月共支银二十八两二钱二分九厘一毫。
千总一员,日支俸薪银一钱三分三厘三毫,马乾银六分六厘六毫,养廉银三钱三分三厘三毫,日共支银五钱三分三厘三毫。月支俸薪银四两,马乾银二两,养廉银十两。月共支银一十六两。
把总三员,每员日支俸薪银一钱,马乾银六分六厘六毫,养廉银二钱五分。日共支银四钱一分六厘六毫。月支俸薪银三两,马乾银二两,养廉银七两五钱。月共支银一十二两五钱。计三员共支银三十七两五钱。
经制外委四员,每员日支养廉银五分,共银二钱,月各支养廉银一两五钱。
额外、马兵八名,每名日支饷银九分,日共支银七钱二分。月各支饷银二两七钱,共银二十一两六钱。
步战兵一百九十名,每名日支饷银八分五厘,日共支银一十六两一钱五分。月各支饷银二两五钱五分,月共支银四百八十四两五钱。
守兵二百七十四名,每名日支饷银八分,日共支银二十一两九钱二分。月各支饷银二两四钱,共支银六百五十七两六钱。新添字识号令手三十二名,每名日支饷银三分三厘三毫,日共支银一两零六分六厘六毫。月各支银一两,共银三十二两。
营操马八匹,每匹日支草乾银五分,共银四两。月各支草乾银两五钱,共银十二两。
以上官兵马匹十二月分大建,共应支俸薪心蔬饷乾养廉等银一千五百五十四两三钱三分八厘五毫。
新收:领得台湾府库同治十年十二月分大建官兵马匹俸薪心蔬养廉饷乾等银一千五百二十一两六钱五分四厘九毫。除减平银二十两零七钱九分八厘一毫存库不支外,实领银一千五百两零八钱五分六厘八毫。
劄发简明告示
为劄发事:照得本镇所部勇丁此次特委该哨官等带往嘉义、彰化一带择要驻紮,原为缉捕盗匪,保卫地方起见,诚恐不肖勇丁作奸犯科,有干禁令,特具简明告示,俾知有所儆惧。合亟劄发,为此劄仰该哨官等立将发来告示实贴晓谕,仍须随时严加约束,不准滋生事端。如敢故违,立即照例究办。该哨官等亦须自爱,申明纪律,毋得稍有瞻徇故纵,致负委任,是为至要,切切。特扎。
一劄嘉义哨官范中林彰化哨官李文连中哨哨官郭官就等
计发嘉义告示十张彰化告示十张
嘉义县贴茅港尾、下加冬、水掘头、三坎店、十二街头、东南西北门、县口关帝庙。彰化县贴打猫、大埔林、他里务、涂库、斗六、北港、西门大街、衙门口。
附简明告示
台湾挂印总镇林示
一禁奸淫:宿娼者杖。诱奸民妇者重责三千。强奸未成斩。强奸已成者枭示。
一禁赌博:犯者杖。诱赌者重责三千,插耳革粮。
一禁洋烟:犯者重责三千,插耳革粮。贩卖者斩。
一禁骚扰:强买强卖者杖。掳夫者杖三千。拆屋者杖三千。强抢者斩。
一禁私斗先动手杖三千。伤人者抵罪。
牌示南巡日期
为晓谕事:照得本镇定於十月自郡起程,前往南路一带巡查地方营伍及考阅官兵技艺,查验仓库、钱粮、军装、器械、马匹、银两等项,合行遣牌知。为此,牌仰沿途经过营汛庄社人等知悉:凡官兵各守汛地,不许远离迎送。本镇所带随从员役中伙饭食薪蔬,一切俱系按照市价自行买备,从不扰累兵民。如有汛弁以及随从员役藉称备办
应,任意科派需索者,许尔等即赴行辕喊禀,立掌重究不贷。各宜凛遵毋违!须牌。
右牌仰沿途经过各营汛官兵、乡保、通事、民番人等知悉。准此。
第7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