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真能爱己者,不得不推此心以爱家、爱国,不得不推此心以爱家人、爱国人,于是乎爱他之义生焉。凡所以爱他者,亦为我而已。故苟深明二者之异名同源,固不必侈谈“兼爱”以为名高,亦不必讳言“为我”以自欺蔽。但使举利己之实,自然成为爱他之行;充爱他之量,自然能收利己之效。
其五破坏与成立破坏亦可谓之德乎?破坏犹药也。药所以治病,无病而药,则药之害莫大;有病而药,则药之功莫大。故论药者,不能泛论其性之良否,而必以其病之有无与病药二者相应与否,提而并论,然后药性可得而言焉。破坏本非德也,而无如往古来今之世界,其蒙垢积污之时常多,非时时摧陷廓清之,则不足以进步,于是而破坏之效力显焉。今日之中国,又积数千年之沉疴,合四百兆之痼疾,盘踞膏盲,命在旦夕者也。非去其病,则一切调摄、滋补、荣卫之术,皆无所用。故破坏之药,遂成为今日第一要件,遂成为今日第一美德!世有深仁博爱之君子,惧破坏之剧且烈也,于是窃窃然欲补直而幸免之。
吾非不惧破坏,顾吾尤惧夫今日不破坏,而他日之破坏终不可免,且愈剧而愈烈也。故与其听彼自然之破坏而终不可救,无宁加以人为之破坏而尚可有为。自然之破坏者,即以病致死之喻也;人为之破坏者,即以药攻病之喻也。故破坏主义之在今日,实万无可避者也。《书》曰:“若药不瞑眩,厥疾不廖”.西谚曰:“文明者非徒购之以价值而已,又购之以苦痛。”破坏主义者,实冲破文明进步之阻力,扫荡魑魅罔两之巢穴,而救国救种之下手第一着也。处今日而犹惮言破坏者,是毕竟保守之心盛,欲布新而不欲除旧,未见其能济者也。
破坏之与成立,非不相容乎?曰:是不然。与成立不相容者,自然之破坏也;与成立两相济者,人为之破坏也。吾辈所以汲汲然倡人为之破坏者,惧夫委心任运听其自腐自败,而将终无成立之望也,故不得不用破坏之手段以成立之。凡所以破坏者,为成立也,故持破坏主义者,不可不先认此目的。苟不尔,则满朝奴颜婢膝之官吏,举国醉生梦死之人民,其力自足以任破坏之役而有余,又何用我辈之汲汲为也?故今日而言破坏,当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得已之事。彼法国十八世纪末叶之破坏,所以造十九世纪近年之成立也;彼日本明治七、八年以前之破坏,所以造明治二十三年以后之成立也。破坏乎,成立乎,一而二、二而一者也。虽然,天下事成难于登天,而败易于下海。故苟不案定目的,而惟以破坏为快心之具,为出气之端,恐不免为无成立之破坏。譬之药不治病,而徒以速死,将使天下人以药为诟,而此后讳疾忌医之风将益炽。
是亦有志之士不可不戒者也!
结论呜呼,老朽者不足道矣!今日以天下自任而为天下人所属望者,实惟中国之少年。
我少年既以其所研究之新理新说公诸天下,将以一洗数千年之旧毒,甘心为四万万人安坐以待亡国者之公敌,则必毋以新毒代旧毒,毋使敌我者得所口实,毋使旁观者转生大惑,毋使后来同志者反因我而生阻力。
然则其道何由?亦曰:知有合群之独立,则独立而不轧轹;知有制裁之自由,则自由而不乱暴;知有虚心之自信,则自信而不骄盈;知有爱他之利己,则利己而不偏私;知有成立之破坏,则破坏而不危险。所以治身之道在是,所以救国之道亦在是!天下大矣,前途远矣,行百里者半九十,是在少年!
是在吾党!
(1901年6月26日)一过渡时代之定义今日之中国,过渡时代之中国也。
过渡有广狭二义。就广义言之,则人间世无时无地而非过渡时代。
人群进化,级级相嬗,譬如水流,前波后波,相续不断,故进步无止境,即过渡无已时,一日不过渡,则人类或几乎息矣。就狭义言之,则一群之中,常有停顿与过渡之二时代。互起互伏,波波相续体,是为过渡相;各波具足体,是为停顿相。于停顿时代,而膨胀力(即涨力)之现象显焉;于过渡时代,而发生力之现象显焉。欧洲各国自二百年以来,皆过渡时代也,而今则其停顿时代也。中国自数千年以来,皆停顿时代也,而今则过渡时代也。
二过渡时代之希望过渡时代者,希望之涌泉也,人间世所最难遇而可贵者也。有进步则有过渡,无过渡亦无进步。其在过渡以前,止于此岸,动机未发,其永静性何时始改,所难料也;其在过渡以后,达于彼岸,踌躇满志,其有余勇可贾与否,亦难料也。惟当过渡时代,则如鲲鹏图南,九万里而一息;江汉赴海,百千折以朝宗;大风泱泱,前途堂堂;生气郁苍,雄心矞皇。其现在之势力圈,矢贯七札,气吞万牛,谁能御之?其将来之目的地,黄金世界,茶锦生涯,谁能限之?故过渡时代者,实千古英雄豪杰之大舞台也,多少民族由死而生、由剥而复、由奴而主、由瘠而肥所必由之路也。美哉过渡时代乎!
三过渡时代之危险抑过渡时代,又恐怖时代也。青黄不接,则或受之饥;郤曲难行,则惟兹狼狈;风利不得泊,得毋灭顶灭鼻之惧;马逸不能止,实维踬山踬垤之忧。摩西之彷徨于广漠,阁龙之漂泛于泰洋,赌万死以博一生,断后路以临前敌,天下险象,宁复过之?且国民全体之过渡,以视个人身世之过渡,其利害之关系,有更重且刷者:所向之鹄若误,或投网以自戕;所导之路若差,或迷途而靡届。故过渡时代,又国民可生可死、可剥可复、可奴可主、可瘠可肥之界线,而所争间不容发者也!
第27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