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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郭仙的名字渐渐声震远近。不论是城镇乡村,男女老幼都祈祷膜拜,求保佑自己实现愿望。捕鱼的、捉鸟的、囤积居奇做买卖的、妇女求生儿子的、为丈夫求功名财利的、治病的、谋求阴私的、选择佳偶的、打官司的、在狱中求释放的、图谋坟山和田园宅地的、赌博想赢的,全都向郭仙公婆跪拜祝福。
拈香烧纸作为凭据,应验之后,则设酒肉祭祝酬谢。
于是有两个老太婆为之打扫墓地,烧香、掷卦、圆梦,每天可收铜钱数千文。周围邻县的愚昧百姓,甚至有不远百十里而来的。每天自上午辰时到傍晚酉时,男人拥挤不绝,半老的妇女大约有百十人掺杂其中。自晚上戌时到天亮卯时,妇女拥挤不断,一些年少无赖潜伏城角,夺取头簪、耳环,或互相嬉闹,弄出些不清不白的事。于是,正人君子侧目怒视,共怀愤恨之心。
我从普宁返回潮阳,生员萧策名等人将此事来告诉我,有”拈香道旁“,”秽丑桑中“之类的话。我说:”啊!诸位可算是能够主持正道的君子了。如果士大夫都能留心风俗,这样何愁民风不淳厚呢?“
潮州人喜欢怪异,千奇百出。林妙贵、胡阿秋以后,又有取媚于棺材而兴妖作怪之人,实在不可理解。枯朽之尸骨知道什么?百十年里暴露抛弃在荒郊茅草之中,风吹雨淋,日晒土掩,不能让自己的子孙前来添一把土,瞻仰凭吊,又怎能呈灵显威,天天登山涉水,周旋于众人之间,奔走在公庭之上,为民众请人托情、钻营活动,以求万一之中的侥幸呢?人们昏庸愚蠢到了这种地步,不也太可悲了吗!
吉凶祸福,命中注定,全凭天意。虽是聪明正直的鬼神,尚且不敢贪天之功以为已有。两个骷髅算是什么东西,竟敢兴妖作怪?我要提三尺宝剑以斩妖孽,对那些取媚于妖孽的人,绝不能宽大原谅。
当天就四处张贴文告,禁止人们前往。号召各约、保、甲长立即寻查埋在这两具棺材里的人有无子孙在世?限定三天之内,火速选择坟地埋葬。如果三日内没有人来认领,就让约、保、甲长准备柴草,等待本县亲临现场勘查讯问,清算他们兴妖作孽、迷惑世人、欺骗百姓、败坏风俗的罪行。将两具棺材各抽打一百鞭子,然后燃起烈火烧掉,把灰扬到练江急流之中,为当地百姓除去这个祸害。
两具棺材里的人的子孙住在南关外,以鞋业为生计,听到布告消息后,十分惊惧,连夜移葬。从此妖风也就渐渐止息了。
本书完
九月望日,余行香礼毕,有诸生陈询益者,不冠不袍,上衣不能蔽其肩,下衣不能掩其臀,踉跄跣足,偕其叔孝廉陈君拦舆呼救。头上血犹涔涔滴也。
询其故,则称七间同学使临潮,武童萧振纲以较射未蒙录取,复顶名重射。询益以廪生保结,恐累及己,当场禀明学使顾公,将萧振纲锁羁。振纲怀恨在心,于此月望日,侦知询益往西门祀祖,遂率族人萧阿位、萧咱亩,于途而挞之,衣冠祭器俱被剥夺。复追至城门,足踢仆地,亵衣毁碎,奇厚不堪。
余曰:”噫!其可恶也!“命执而讯之。
乃振纲之父、生员萧嘉福者,亦极口呼冤。称系询益之叔、举人陈能夏,去岁人京,包揽捐纳,曾收伊子萧元介捐监银一百二十两。今春归来,取无监札,并原银亦吞弗偿。向索再三,不觉过于迫切,被率子弟陈逢、陈端等多人行凶。父子俱为殴厚,儿辈不能堪,与之角斗则有之,实无剥夺衣冠、祭器之事。
问包捐索银之说,有何所据?则称伊弟陈端舍立有文约现在。并陈举人佥名花押为凭,议定价银一百四十两,先交银一百二十。俟部札到日,找足二十两。居间郑桐可讯。当堂呈出文约,果有陈端舍、陈举人及郑桐各花押在焉。
陈举人指天誓日,称包捐索银俱属子虚,重射恨禀行凶是实。
萧振纲、萧嘉福更呼天抢地,言童生重射乃事之常。既经角逐,事过心灰。包捐文约,当堂可验,中见郑桐,活口可质。恃宦凌吞寒儒,欲以斗殴抵销,古今冤情莫此为甚。
余几不能辨其曲直也。命两造齐下,呼郑桐讯之。郑桐言:”萧、陈两姓捐纳交关是实。先给银一百二十两,文约花押,凿凿确据。至其所以斗殴之故,则生员不能知也。“
余曰:”噫!汝亦生员乎?“曰:”然。“余曰:”文耶?武耶?“曰:”武。“余曰:”汝武生之名即郑桐乎?“曰:”学名郑绵弦。“”然则汝小名郑阿桐乎?“曰:”郑阿福。“余笑曰:”然则郑桐何谓也?“曰:”字名耳。“余曰:”今人命字皆以两,惟古人乃有一字之字,然则汝其古人乎?“曰:”实字郑奕桐。“余曰:”噫!汝讼棍也!既佥名花押,岂有吝惜名字,止书一半之理?鬼蜮伎俩,敢欺余哉?“再呼陈举人质之,曰:”此何人也?“陈曰:”此梅花乡讼棍,无所不为者。曾充盐埠,贩私盐起家。复充约长,充保正,皆遭斥革。今为武生郑绵弦,萧振纲雇来做袒证耳。捐纳,重奉也。百金,重托也。
果有捐监交关,则邑中正人君子,不可胜数。岂无彼此友朋,一言要约?而必离县二十里之乡村有名讼棍,乃可借以为重耶?“郑桐恃其武生,未得加刑,坚狡辩,不以实告。余叱命下。思后生少年,诡谲不可问,惟萧嘉福年已老成,犹有朴直之气,特呼上堂,语之曰:”汝情事,吾已尽知。此干证郑桐不好,被我驳破名字,不能隐讳,机尽泄矣。汝子少年狂暴,不谙律法。汝老诚君子,乃如此行为,非所望也。吾知汝舐犊之爱,不忍见汝子罹刑。权宜谬说,非汝本心。但言出诸口,必期其可收拾。人被汝子殴辱至此,汝尚欲诈其一百二十金,天地间有此道理乎?汝即以捐监负约为词,则此一百二十金不为汝追偿不可。汝思陈举人之金,是可以行诈而得者。虽族姓大小、强弱与汝不敌,而平白受人勒诈百余金,即儿童能甘心乎?诈者不已,辨者亦不已。至于其说得伸,则汝父子与郑绵弦,皆为极恶光棍。按律定罪,尚可活耶?吾怜汝老成朴直,故以实言告汝,汝今不可欺予。斗殴细故,罪在可宽。光棍大恶,法所不赦。何去何从,惟汝父子自择焉。“
萧嘉福乃稍变其说,曰:”一百二十两之银,五月间实已还矣。“余曰:”不然,银既还清,岂有仍留文约不还之理?汝捐纳是虚,文约为伪,两言而决耳。汝子既为乐舞生,吾不加刑褫,存其颜面可也。“嘉福曰:”诚如明镜。此事实非吾心,但爱子情切耳。乞怜儿子无知,稍宽其罪。“余曰:”诺。“
呼萧振纲讯之,振纲复诡言已还百金,尚少二十金未偿,是以角较。余叱之曰:”汝行凶殴剥,乃盗贼无赖之所为。证人包捐,假人文约,欺官罔法,乃讼师恶棍之所为,论罪应死。吾念汝老父笃实,故为汝开一生路。汝尚敢予欺乎?再不实言,则刑汝、夹汝,褫革汝乐舞生,杖汝四十,荷校于市矣。“振纲叩首服辜,乞免深究。而萧阿位、萧咱亩亦遂将附和振纲丛殴陈询益,遗落袍冠,毁碎衣服诸事,直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