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方面还有另一个假设也可以和简单位置的假设相提并论。我所说的是实体与属性这两个关连的范畴。但两者之间却有些不同。一方面关于空间的地位的充分叙述已经有了许多不同的学说。但不论空间的地位如何,实有和空间的连系(一般认为这种连系就在空间之中)是一种简单位置。换句话说,一般人都默认空间是简单位置存在的场所。任何存95在于空间中的东西都必然存在于空间的某一确定部分中。至于实体与属性的问题,17世纪居领导地位的思想家虽然根据他们的秉赋很快提出了一个可以满足当时需要的说法,但他们对这一问题始终是摸不清的。
当然,实体与属性以及简单位置等概念对于人类说来都是再自然不过了。这就是我们思索事物的方式。没有这些思维方式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概念就没法安排了。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
唯一的问题是:当我们在这种概念下来观察自然时,我们的思想到底具体到了什么程度?据我看来,我们只是在为自己提出实际事物的简化状态。当我们验证这些简化状态的基本要素时,就会发现它们只能作为精心推论的和高度抽象的逻辑结构才能存在。当然,从个人心理来看,我们只要粗略地把看来无关紧要的细节抛开不谈就能得到这些观念。
但当我们试图为这种抛开细节的做法找得根据时,我们就会发现这样虽然留下了一些实有,正好与我们所讨论的实有符合,但它们都是高度抽象的。
我认为实体与属性是实际性误置的谬论中的另一例证。
让我们考虑一下实体与属性的概念是怎样产生的。我们观察一个对象时,是把它当作一个具有某些特性的实有来看待的。
同时,每一个别的实有也是通过它的特性来理解的。
例如,当我们观察一个物体时,其中有些性质如硬、蓝、圆、响声等被我们注意到了。我们看到某些东西具有这些性质,除开这些性质以外便看不见任何东西了。因此,实有便是始基或实体,属性就是在实有的基础上推断出来的。属性中有一些是基本的,离开它们实有就不能成为其本身而存在了。但其他06的属性则是偶然的和可变的。
17世纪末期,约翰。洛克认为物体具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质量,并在空间的某一部分中具有一个简单的位置,这两点都是基本的属性。当然,位置是可以移动的,而质量则是不变的。后一点除开某些极端派人物而外,一般都认为是一个经验的事实。
就以上的情况讲来,一切都没有问题。但当我们谈到蓝色、吵闹等属性时,就会遇到一个不同的情况。首先,物体并不永远是蓝的,或永远会发响声。这一点我们在偶有属性的理论中已经预料到了。这一理论我们目前也可以认为是充分的。其次,在17世纪时暴露了一个严重的困难。伟大的物理学家拟定光与声的传播理论时,都是以他们对自然的唯物观点为根据的。关于光有两个假说:一种假说认为,光是通过物质性的以太振动波传播的。根据牛顿的另一说法则认为有某种极微妙的质料组成了小得难以置信的微粒,光就是通过这种微粒的运动而传播的。大家知道,惠根斯的波动说在19世纪一直占着优势。
但目前物理学家则试图将这两个理论结合起来,以解释幅射方面所遇到的某些模糊条件。但不论你选择哪种理论,外在的自然界中都没有光和色存在。有的只是质料的运动。
同时,当光线进入你的眼睛落在纲膜上时,也只是质料的运动。
接着,你的神经和大脑都受到了影响,但这仍然是质料的运动。这种理论对声也能适用,只要把以太波换上空气波,把眼睛换上耳朵就成了。
接着我们便要问,在什么意义下能说蓝色和闹声是物体的性质呢?同样的道理我们也可以问香味在什么意义下能说是玫瑰花的性质呢?
16伽利略考虑了这个问题,他立即指出,离开眼睛、耳朵或鼻子就没有所谓色、声、嗅了。笛卡儿和洛克都推演出一套关于第一属性和第二属性的理论。例如笛卡儿在他的“形而上学的沉思第六篇”
(1)中说:“诚然,当我感觉到各种色、声、嗅、味、热度、硬度等等时,我很有把握地认为各种作为感觉的来源的物体中,有某几类与这些感觉相适应的东西存在,虽然在实际上也许和这些感觉并不相象;”
他在“哲学原理”一书中又说:“我们通过感官对于外物所能知道的东西不外乎是形状(或状态)、大小和运动。”洛克在写书时是能够理解牛顿动力学的,于是他便把质量列为物体的第一属性。
简而言之,他是根据17世纪末期的物理科学状态提出了第一属性和第二属性的理论。第一属性是实体的基本属性,这些实体的时-空关系组成了自然界,而这些关系的秩序性就组成了自然的秩序。自然界的事素以某种方式被生物躯体上的心灵所感知。从根本上说来,心灵的感知是互相联关的人体中某些部分所发生的事素如大脑中的事素所引起的。
但心灵在感知时也经验了许多感觉。
第19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