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辩论与讥评不能阻止达尔文学说传播的时候,他的对手就采取了平常的步骤,说这个学说并不是他的创见。但对于这个问题最有裁判资格的人却有不同的见解。牛津会议之后两年,赫胥黎写信给赖尔说:
如果达尔文的内然选择说是对的,在我看来,这个“真实因”的发现,就使他处在和他一切先辈完全不同的地位。我不能说他的理论是拉马克的理论的修正,犹如我不能说牛顿的天体运动理论是托勒密的体系的修正一样。托勒密解释这些运动的办法是空想出来的。牛顿却根据定律和显然起作用的力来证明天体运动的必然性。我想,如其达尔文是对的,他将与哈维那样的人立于同等的地位,即使他错了,他的清醒而精确的思想也使拉马克不能和他同日而语。
赫胥黎指出了证据方面的一个缺陷。积累变异而成新种的观念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血缘相近而不同的物种杂交后往往在某种程度上生殖不蕃。如果物种有一个共同的来源,我们便看不出为什么竟有这样一个现象,而且我们也找不到明显的例证,说明确实生殖不蕃的杂种是在实验中从共同祖先传下来的多产亲体所养育出来的。
把自然选择当作主要决定力量的主张的确当姓,也就是在这一点上最有问题。“适者生存”,用来说明进化的轮廓是可称赞的,但应用在种的差异上就不行了。达尔文的哲学告诉我们:每一物种如要生存,必需在自然里繁盛起来,但没有人能说出我们所说的种的差异(常常是十分显着固定的)在事实上怎样使物种能够繁盛起来。
赫胥黎虽然指出这个困难,但当时没有人感觉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人们以为进一步的研究会弄清楚这个问题,直到二十世纪大规模地进行科学的育种实验时,人们才感觉到这个问题的全部重要性。那时的生物学家,在最初的奇异感消除之后,便接受了进化论,并且认为自然选择是真实而充足的原因。
大陆上最有名的人种学家微耳和没有接受达尔文的理论,但进化通过自然选择与适者生存进行的学说在德国得到极热烈的欢迎。海克尔与其他博物学家以及跟在他们后面的条顿哲学家与政论家一块创立了所谓达尔文主义,使他们的许多信徒比达尔文自己还要达尔文些。
可是达尔文研究变异与遗传所用的观察与实验的方法,反陷于中止的状态。人们同意自然选择是进化与物种来源的经过证明的充分的原因。达尔文主义不再是初步的科学学说,而成了一种哲学,甚至一种宗教。实验生物学把注意力转向形态学与比较胚胎学,特别是鲍尔弗(F.M.Balfour)和赫特维希(O.Hertwig)所创立的形态学和比较胚胎学。由梅克尔提出,经海克尔加以发挥的一个假说,认为个体的发育追随、并表现种族的历史。这样一来,胚胎学就具有进化意义,迟缓而费力的研究方法也就更为人所忽视了。
在田野里系统地研究动植物的博物学家,在园圃农场上培育新植物和动物的育种家,日益扩大他们对于物种及品种的正确知识。在博物学家与育种家看来,物种的界限依然是分明的,新种不是由于感觉不到的逐渐变化而形成的,而是由于忽然的、常常是很大的突变而形成的;而且一开始就成了纯粹的种。但实验室里的形态学家并不征求实际工作者的意见,也不对他们的经验知识给予足够重视。贝特森(Bateson)说:“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的进化论者极其肯定地以为物种是分类学家胸中的一种虚构,不值得识者注意。”但是到了九十年代在实验室中工作的生物学家,在大陆上以德·弗里斯(de
Vries)为领袖,在英国以贝特森为领袖,重新回去研究变异与遗传。
达尔文自己虽然相信自然选择是进化的重要原因,但并不排斥拉马克的意见,即由于用进废退的长期作用而获得的特性可以遗传。当时拥有的证据还不能解决这个问题。但在十九世纪快结束的时候,韦斯曼(August
Weismann)在这个问题上揭开了新的一页。他指出体细胞与体内的生殖细胞必须截然分清。体细胞只能产生与自己相同的细胞,但生殖细胞不但产生新个体的生殖细胞,而且产生体内一切无数类型的细胞。因此组成生殖细胞的单元必须有足够多的数目,在种类与排列上必须有足够的差别,以形成自然界里的无数机体。生殖细胞由细胞质一脉相传,复制生殖细胞,但体细胞总是溯源于生殖细胞。因此,每一个体的身体,不过是亲体生殖细胞的比较不重要的副产品;它可以死去而不留下后裔。主要的传统是细胞质,它由细胞传到细胞,有一个不断的历史。
从这个观点看,身体所遭到的改变不大可能影响生殖细胞的产物。这样的影响好象一个人的伯叔父身上的改变,对他本人的影响那样。包含生殖细胞的身体可以损害生殖细胞,但却不能改变它的性质。于是韦斯曼就去严格地研究后天获得性质的遗传的证据,但他认为每个证据都不够充分而加以抛弃。自那时以后,人们通过观察与实验也发现在某些情况下,环境的长期的改变,可以产生一些效果,但这些好象都是例外,没有得到博物学家一致的承认。
在韦斯曼宣布他的结果以后,人们一度有些惊谔。因为,生物学家一直是用“用进废退”来解释没有解决的适应之谜的。进化论的哲学家,特别是斯宾塞,一直是把后天获得性质的遗传当做种族发展的重要因素的,而慈善家、教育家与政治家则默认这种说法为真理,而且将它看做是社会“进步”的根本基础。生物学家很快就接受了这种新的见解;斯宾塞却一直到死还和韦斯曼辩论;政治改革家就是到现在,还对和他们的先入之见相反的理论熟现无睹。如果承认后天获得性不能遗传,即等于说‘天性”(nature)重于“教养”(nurture),遗传重于环境。改善生活条件,个体当然会得到好处,但除了通过自然选择或人为选择的间接过程之外,这丝毫不能提高一个种族的天赋性质。
第1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