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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后山自苏澳以南至得其黎百四十里,峭壁峻嶒,难通舆马,且无可耕之地。中亘东澳、大南澳、大浊水、大小清水五溪,水险莫施舟楫。得其黎至新城、岐莱六十里稍得平土,然荒榛灌莽,硗确为多。岐莱历花莲港、吴全城、火己笼、周塱社而至水尾,得所谓秀孤峦者,又名泗波澜,计程百五十里,地尽膏腴。由水尾东至沿海大港,西至璞石阁,而历平埔、大庄、石牌以达埤南,百五十里,亦多腴壤。埤南至恒春二百余里,则皆瘠区。其间如巴朗卫、八窑湾、牡丹湾等处,尚可开垦,此则山后大略情形也。滨海六百余里,惟花莲港、成广澳可泊轮船,而皆风日凡靡常,沙礁纷错,往还匪易;民船更不能以时至也。若由中权以达前山,则自璞石阁抵彰化县之林圯埔者,计程二百六十余里。番社之在大南澳者,曰斗史五社;大浊水以北,依山之番,统名太鲁阁,凡八社。岐莱、平埔之番,居鲤浪溪北者,统名曰加礼宛,凡六社。鲤浪溪南者,统名曰南势,凡七社。居秀孤峦者,凡二十四社;璞石阁、平埔八社,成广澳沿海八社,成广澳南阿眉八社。埤南觅番社之可纪者,四十有六;此外如木瓜番、丹番、銮番、棍番俱处高山,社名不一,或抚或否,尚难悉数。平地之番,稍知耕种;处深山者,惟事游猎,与平地番世仇,凶残嗜杀,番性大概然也。惟经营筹画,旦夕间事。在事者频年苦于疾疫,所冀人烟盛而瘴气开,井疆土、聚人民、坏城郭;诸者谓区其地可得一府三县,固有待于后来也。今置台东州。
澎湖僻在兴、泉外海,其地为漳、泉南户,日本、吕宋东西洋诸国,皆所必经,南有港门,直通西洋。
澎湖为漳、泉之门户,而北港即澎湖之唇齿。失北港,则唇亡齿寒,不特澎湖可虑,即漳、泉亦可忧也。北港在澎湖东南,亦谓之台湾。
澎湖:妈宫、西屿头、北港、八罩四澳,北风可以泊舟。若南风,不但有山有屿可以寄泊,而平风静浪,黑沟白洋,皆可暂寄以俟潮流。洋大而山低,水急而流回;北之吉贝沉礁,一线直至东北,一目未了;内皆暗礁布满,仅存一港蜿蜒,非熟习深谙者不敢棹至(海国闻见录)。
昔者康熙末,朱一贵之乱,全台沦没,惟澎湖独存。嗣用兵七日平台,廷议以澎湖克而郑氏降,澎湖存而全台复;疑台湾形势在澎,拟移总兵驻其地。时漳浦蓝鼎元方佐其族兄廷珍幕,亟上书论止之。实则澎虽不必为全台控制,而台、厦之冲,有此天成屹镇,设屯重兵、丰糗糒,彼纵横海上者,又安能越澎飞渡而绝无所顾忌耶?今澎湖改设总兵。盖台湾自入版图,绸缪固圉之计,至今十有三年,分建布政使司,而后大备。洵足翼卫东南,作镇万里矣!
建革
台湾布政使司,国朝光绪十三年建。领府三:曰台湾府、曰台南府、曰台北府;直隶州一:曰台东直隶州。
台湾府,光绪十三年建。领县四:曰台湾、曰彰化、曰云林、曰苗栗;厅一:曰埔里社通判厅。
台湾县,光绪十三年,分彰化县置。
彰化县,雍正元年分诸罗县置(谨案:彰化县,皇朝通志、通典皆云雍正三年设。今据皇朝文献通考)。
云林县,光绪十三年置。
苗栗县,光绪十三年置。
埔里社通判厅,光绪十三年置。
台南府,旧为台湾府,康熙二十三年建。光绪十三年,改台南。领县四:曰安平、曰凤山、曰恒春、曰澎湖通判厅。
安平县,旧为台湾县,康熙二十三年置。光绪十三年,改安平。
凤山县,康熙二十三年置。
嘉义县,旧为诸罗县,康熙二十三年置。乾隆五十七年,改嘉义(谨案:台湾府,台湾、凤山、诸罗县,皇朝通志、通典皆康熙二十四年设,今据皇朝文献通考、道光)。
恒春县,光绪元年置。
澎湖通判厅,雍正五年分台湾县置。
台北府,光绪元年建。领县三:曰淡水、曰新竹、曰宜兰;厅一:曰基隆同知厅。
淡水县,光绪元年置。
新竹县,旧为淡水同知治。雍正元年,分彰化县置;光绪元年,改县。
宜兰县,旧为噶玛兰通判治,嘉庆十六年置。光绪元年,改宜兰县。
基隆同知,旧为通判。光绪元年,移噶玛兰通判设;十三年,改同知。
台东直隶州,光绪十三年置。
大清一统志:台湾县,本东番地,郑氏伪置天兴、万年二州,属承天府。国朝康熙二十三年,废二州,改置台湾县为府治。凤山县,为府治南八十里,本东番地,郑氏属万年州。国朝康熙二十三年,分置凤山县。嘉义县,在府治北一百十七里,本东番地,郑氏属天兴州。国朝康熙二十三年,分置诸罗县;乾隆五十二年,改曰嘉义县。彰化县,在府治北三百九十七里,本东番地,郑氏属天兴州。国朝康熙二十三年,属诸罗县。雍正元年,分诸罗县北半线地,置彰化县。诸罗县北二百八十里地,名半线。国朝康熙二十二年,始入版图(台湾舆图说略)。雍正五年,增设通判。
康熙二十二年,郑克塽纳所辟台湾地,朝议墟之。琅奏言:地广而腴,且关系四省要害,宜留为外蔽,不可弃。时尚未知山东、天津、辽阳各口,由台可以迳达,故云四省。二十三年,圣祖断自宸衷,即成功所置承天府、成功子经改称东寗者,设台湾府;隶福建省布政使司。领县三:曰台湾,南曰凤山、北曰诸罗。
雍正元年八月,兵部议覆:巡视台湾御史吴达礼奏:诸罗县北半线地方,民番杂处,请分设知县一、典史一。其淡水系海岸要口,形势辽阔,请增设捕盗同知一。应如所请。从之。定诸罗分设县曰彰化。雍正五年二月、加福建兴泉道巡海道衔,移驻厦门,改台厦道为台湾道。添设台湾府通判一,驻澎湖;裁澎湖巡检。
乾隆五十二年,逆匪林爽文围攻诸罗县城,绅民协力,坚守几四个月。高宗特改县名曰嘉义以褒之。
淡水者,台湾西北隅尽处也。高山嵯峨,俯瞰大海,与福州之闽安镇东西相望,隔海遥峙。山下临江埤堄为淡水城,亦前红毛为守口设者。郑氏时,以淡水近内地,仍设重兵戍守。国朝雍正元年,既分诸罗县地,增设彰化县;并于诸罗极北置淡水厅,驻竹堑(道光)。
噶玛兰者,旧名蛤仔难。嘉庆十二年十二月,少詹事福州人梁上国上言:蛤仔难田土平旷丰饶,每为海盗窥伺;若收入状图,不特绝窥伺之端,且可获海疆之利。上命总督阿林保、巡抚张师诚议之。十五年,总督方维甸巡台,至艋舺,有蛤仔难番土目及民人潜入垦田者,呈送户口清册,请照则升科设官弹压。维甸乃覆奏:淡水玉山之后地名噶玛兰,系番语,闽音不正,讹为蛤仔难。并条奏其地势情形甚悉。十六年,总督汪志伊、巡抚张师诚酌定条例以闻,置噶玛兰厅。嶐嶐岭、泖鼻山,旧属噶玛兰,光绪十四年清赋,划归基隆厅管辖(采册)。
同治十三年,办理台湾等处海防沈葆桢奏准在琅王乔之车城南猴洞地方,建设县治,名曰恒春。光绪元年,又奏台北添设府县;准部议:以台北艋舺地方,添设知府一缺,名曰台北府。自彰化以北直达后山,胥归控制,仍隶于台湾兵备道。其附府添设知县一缺,南划中坜以上至头重溪为界,北划远望坑为界,为淡水县。自头重溪以南至彰化县界之大甲溪止,其间之竹堑地方,原设淡水同知,应即裁汰;改设新竹县知县一缺。自远望迤北而东,仍噶玛兰之旧治疆域添设宜兰县知县;并改噶玛兰通判为台北府分防通判,移驻基隆。
光绪十年,闽浙总督何璟、福建巡抚张朝栋奏准于台湾埔里社地方,添设抚民通判一缺,归台湾府管辖。台湾县罗汉门巡检改为澎湖巡检,移扎八罩地方,归澎湖通判管辖。
光绪十三年,闽浙总督杨昌浚、台湾巡抚刘铭传奏准于彰化桥孜图地方建立台湾省城。移台湾府为省会首府,设知府一员。首县为台湾县,设知县一员。原设台湾府改为台南府,仍设知府一员。附府首县,改为安平县,仍设知县一员。另于嘉义之东、彰化之西,增设云林县;分新竹西南之地增设苗栗县,各设知县一员。所设之云林、苗栗二县,合原有之彰化县及埔里社通判,均隶于台湾府。其鹿港同知一缺,即照该督抚所议,准其裁撤。原设基隆厅通判,并准其改为抚民理番同知;所有淡水东北四堡之地归其管理。其后山以埤南、水尾为要区,增设台东直隶州,设知州一员。原设埤南厅同知一缺,即行裁汰;改设直隶州州同一员、直隶州州判一员,均隶于台东直隶州,统属于台湾兵备道管辖。
云林县治在沙莲堡之林圯埔。光绪十九年,巡抚邵友濂题请移治斗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