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黄汤主之。正谓当发其汗一汤也。汗后则必微。除发衄而解。岂有夺血亡汗。再与麻黄之理汗乎。汉文错综接续。不可不知。
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太阳伤寒也。虽至八九日。而表证仍在。亦当发其汗。既服温暖发散汤药。虽未作大汗。亦微除也。烦者、身热也。邪气不为汗解。郁而变热。蒸于经络。发于肌表。故生热烦。肝受血而能视。始者气伤荣。寒既变热。则血为热搏。肝气不治。故目瞑也。剧者热甚于经。迫血妄行而为衄。得衄、则热随血散而解。阳气重者。热气重也。与麻黄汤。以解前太阳伤寒之邪也。
王文禄云。此与下二条同看。上条阳气重。即下所谓不得越也。下条不彻。即上所谓微除也。麻黄泻实。故主之。
太阳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自衄者愈。
上文因服汗药而衄。此不服汗药而自衄。皆向愈之兆也。
风寒在经。不得汗解。郁而变热。衄则热随血散。故云自衄者愈。
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
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寒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
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
太阳病未解。传并入阳明。而太阳证未罢者。名曰并病。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者。
为太阳证罢。阳明证具也。法当下之。若太阳证未罢者。为表未解。则不可下。当小发其汗。先解表也。阳明之经循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也。当解之、熏之以取其汗。若发汗不彻者。不足言阳气怫郁。止是当汗不汗。阳气不得越散。邪无从出。壅甚于经。故躁烦也。邪循经行。则痛无常处。或在腹中。或在四肢。按之不可得。而短气。但责以汗出不彻。更发汗则愈。内经曰。诸过者切之。涩者。阳气有余。
为身热无汗。是以脉涩。知阳气壅郁。而汗出不彻。
脉浮数者。法当汗出而愈。若下之。身重心悸者。不可发汗。当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脉微。此里虚。须表里实。津液自和。便自汗出愈。
经曰。诸脉浮数。当发热而洒淅恶寒。言邪气在表也。是当汗出愈。若下之。身重心悸者。损其津液。虚其胃气。若身重心悸。而尺脉实者。则下后里虚。邪气乘虚传里也。
今尺脉微。身重心悸者。知下后里虚。津液不足。邪气不传里。但在表也。然以津液不足。则不可发汗。须里气实。津液足。便自汗出而愈。
脉浮紧者。法当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迟者。不可发汗。何以知之。然以荣气不足。血少故也。
针经曰。夺血者无汗。尺脉迟者。为荣血不足。故不可发汗。
脉浮者。病在表。可发汗。宜麻黄汤。
浮为轻手得之。以候皮肤之气。内经曰。其在皮者。汗而发之。
脉浮而数者。可发汗。宜麻黄汤。
浮则伤卫。数则伤荣。荣卫受邪。为病在表。故当汗散。
病常自汗出者。此为荣气和。荣气和者。外不谐。以卫气不共荣气和谐故尔。以荣行脉中。卫行脉外。复发其汗。荣卫和则愈。宜桂枝汤。
风则伤卫。寒则伤荣。卫受风邪而荣不病者。为荣气和也。卫既客邪。则不能与荣气和谐。亦不能卫护皮腠。是以常自汗出。与桂枝汤。解散风邪。调和荣卫则愈。
病患脏无他病。时发热。自汗出。而不愈者。此卫气不和也。先其时发汗则愈。宜桂枝汤主之。
脏无他病。里和也。卫气不和。表病也。外台云。里和表病。汗之则愈。所谓先其时者。先其发热汗出之时发汗。则愈。
伤寒脉浮紧。不发汗。因致衄者。麻黄汤主之。
前条云太阳病八九日不解。当与麻黄汤。以发汗。因自衄而解。此条不发汗因致衄。
麻黄汤主之。何也。盖前条发汗自衄。以衄即汗也。故云衄乃解。此条不发汗。致衄乃邪郁于经也。故以麻黄发汗两。不可不解。
伤寒脉浮紧。邪在表也。当与麻黄汤发汗。若不发汗。则邪无从出。壅甚于经。迫血妄行。因致衄也。
王三阳云。夺血者亡汗。既致衄。不可轻用麻黄汤。须审之又审。点滴不成流者可也。
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者。与承气汤。其小便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
当须发汗。若头痛者必衄。宜桂枝汤。
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者。故宜当下。若小便清者。知里无热。则不可下。经曰。
小便数者。大便必硬。不更衣十日。无所苦也。况此不大便六七日。小便清者。不可责邪在里。是仍在表也。与桂枝汤以解外。若头疼不已。为表不罢。郁甚于经。迫血妄行。
上为衄也。
王三阳云头痛有热。盒饭解表。纵六七日不便。止当与大柴胡汤。承气汤不当与也。疑有瘥字。虽十日不更衣。何惧之有。
伤寒。发汗。已解。半日许复烦。脉浮数者。可更发汗。宜桂枝汤主之。
烦者。热也。发汗身凉为已解。至半日许。身复热。脉浮数者邪不尽也。可更发汗。
与桂枝汤。
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津液。阴阳自和者。必自愈。
重亡津液。则不能作汗。必待阴阳自和。乃自愈矣。
大下之后。复发汗。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勿治之。得小便利。必自愈。
因亡津液而小便不利者。不可以药利之。俟津液足。小便利。必自愈也。
下之后。复发汗。必振寒。脉微细。所以然者。以内外俱虚故也。
发汗则表虚而亡阳。下之则里虚而亡血。振寒者。阳气微也。脉微细者。阴血弱也。
下之后。复发汗。昼日烦躁。不得眠。夜而安静。不呕不渴。无表证。脉沉微。身无大热者。干姜附子汤主之。
下之虚其里。汗之虚其表。既下又汗。则表里俱虚。阳王于昼。阳欲复。虚不胜邪。
正邪交争。故昼日烦躁。不得眠。夜、阴王。阳虚不能与之争。是夜则安静。不呕不渴者。里无热也。身无大热者。表无热也。又无表证而脉沉微。知阳气大虚。阴寒气胜。与干姜附子汤退阴复阳。
干姜附子汤方第二十三:干姜(一两味辛热)
附子(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味辛热)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顿服内经曰。寒淫所胜。平以辛热。虚寒大甚。是以辛热剂胜之也。
王海藏云。服姜附汤有二法。当热服。手少阴心也。水包火。热服以接心火。身表寒盛。外火少也。寒从外生。热从内消。譬如冻死。寒在外也。一法当寒服。足少阴肾也。寒邪入水。冷服以类肾水。身表微热。内水多也。热从外生。寒从内消。譬如饮冷。寒在内也。
发汗后。身疼痛。脉沉迟者。桂枝加芍药生姜各一两。人参三两。新加汤主之汗后身疼痛。邪气未尽也。脉沉迟。荣血不足也。经曰。其脉沉者。荣气微也。又曰。
迟者荣气不足。血少故也。与桂枝汤。以解未尽之邪。加芍药、生姜、人参。以益不足之血张兼善云。或谓经言表邪盛。脉浮而紧。法当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况身疼皆系表邪未尽。此又加人参、芍药、生姜、以益血。何也。余曰。表邪盛则身疼。血虚则身亦疼。其脉浮紧者。邪盛也。其脉沉微者。血虚也。盛者损之则安。虚者益之则愈。
发汗后。不可更行桂枝汤。汗出而喘。无大热者。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主之汗出而喘。身无大热。则所留之邪。止在上焦肺部。故用麻黄杏仁以散胸中之邪。甘草石膏以助西方之令。
发汗后喘。当作桂枝加浓朴杏仁汤。汗出则喘愈。今汗出而喘。为邪气壅甚。桂枝汤不能发散。故不可更行桂枝汤。汗出而喘有大热者。内热气甚也。无大热者。表邪必甚也。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以散其邪。
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方第二十四:麻黄(四两去节味甘温)杏仁(五十个去皮尖味甘温)
甘草(二两炙味甘平)石膏(半斤碎绵裹味甘寒)上四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一升内经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风气通于肝。风邪外甚。故以纯甘之剂张兼善云。余观仲景常言发汗后。乃表邪悉解。止余一证而已。故言不可行桂枝汤。
今汗出而喘。无大热。乃上焦余邪未解。当用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以散之。夫桂枝加浓朴杏仁汤。乃桂枝证悉具而加喘者用之。注言汗出而喘。以为邪气壅甚。非桂枝所能发散。此误也。况身无大热。更无他证。何故复言表邪必甚。其后章下后不可更行桂枝汤条下。注曰。汗下虽殊。既不当损正气则一。其言有至理存焉。可见汗后所注之误矣。原其理。当时因事发机。前后失于照应。故有此等之弊也。
王文禄云。成注谓不可更行。以表解故。正恐贻之热耳。故复庵云。审知邪热未解。
虽经汗下。宜石膏竹叶汤。又云。太阳汗解后。不宜复行暖剂。
第17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