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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咸丰二年壬子五月,粤匪伪太平王洪秀全攻陷湖南道州、江华等处,分遣贼党,远近散布伪示。是月杪,武昌城内外所在多有之。巡抚龚裕大索奸人,先后捕获斩之。乃请征邻兵,奏发帑金三十万,以为防堵费,报可。江夏知县绣麟,会同汉阳知县常懿麟,统查江上划船,按船户名氏取保人,编列字号,书牌钉于船舷,以杜藏奸。清户口,行十家牌法。
六月十八日,设防堵总局于布政局署,谕绅士募人团练,城内外计四十八堡,得勇千四百有奇。
二十三日,新巡抚常大淳莅任。
七月初二日,巡抚常大淳周阅城垣,委官修筑。招集湖南本帮首事、团练木簰壮勇二千人。
初九日,巡抚常大淳,往岳州省视疆界。岳州隶湖南水陆交冲,险要为北省门户。因奏归北省防堵,请发帑金兴筑西门外城,包岳阳楼于内,以在籍内阁中书吴士迈董其事。募洞庭湖渔户二千余人,以为渔勇,堵截江路。
十二日,布政使梁星源,遣兵驻火药局。
十九日,巡抚常大淳自岳州回,委官解经费银及军装炮械火药赴岳州。
二十日,获奸人许?.新授江南提督双福过境,巡抚常大淳以防堵需人,疏乞留楚助防,许之。
八月初一日,夜三鼓,抚署灾。
初二日,平旦,九门移时不启,知府董振铎以昨抚署火,恐有奸人,密搜不得。晷加辰,始传钥开城。
初三日,盐道王东槐,赴岳州经理防堵事宜。时提督博勒恭武,已先期往。
初八至十六等日,举行壬子科乡试。是时闻贼于七月二十七日犯长沙,诸路戒严,九门设兵诘奸,司道各官皆出衙夜巡。九门倩人负土,皆于月城内堆积数百石。谣传贼将于中秋日至城中,大户挈家远徙者甚众,人心惶惶。巡抚常大淳,谕守门兵,凡出城者许携一隐囊,其辎重捆载而行者,概不许出。
二十九日,委官统带乡勇守金口。
九月初一日,委官统带乡勇,分赴蒲圻、崇阳、通城诸要路防堵。
初三日,河南兵相继至。自是安庆防江营寿春镇及本省诸路兵,皆先后踵至。多者千余,少或二三百人,于郭外近城高阜,及小龟山等处,筑营垒使守之。筑石门长虹桥上,熔铁包之,极坚固。后贼至,惜无兵守,贼因更筑长墙翼之。迨提督向荣拥兵南来,贼死力拒守,攻累日不入,乃绕攻东面,不能直冲城下,职是故也。
十一日,委官统带练勇,分驻城外。
十九日,贮谷丰备仓。
二十六日,按察使瑞元往蒲圻、岳州巡视堵御要路,兼旬乃返。
十月二十四日,巡抚常大淳偕提督双福,往厂关阅战船。
十一月初五日,闻岳州于初三日失守,调城外兵勇及金口兵,悉令入城登陴守卫。
初六日,巡抚常大淳、提督双福,下令毁城外十丈内民房。布政使梁星源,发银二万买米,又发银采买油盐,以贡院为粮台。
初七日,毁城外民房。城门皆闭,惟汉阳、武胜二门开,城外男妇入城者众,汉阳门挤毙数人。城内街巷皆闭肆。按九门凿新井九眼,旧井堙塞者,悉重启之。毁望山门外新桥,保安门外旧桥。
初八日,毁城外民房。九门洞开,居民搬运器物砖瓦木石者,接踵于道。二鼓余,闻贼至簰洲,守城兵勇,叫呼达旦。巡抚常大淳与提督双福相议,以城外民房,不及尽毁,下令先自平湖门外举火焚之。
初九日,以土石筑九门。城上以长绳系人出入。城外火光四起,烟焰上腾,太阳赤色,男妇号哭,至有投江及沙湖死者。募绅勇得三千余人,绅士分带登城助守。提督双福下令,每家门外悬灯,备刀械,各出一人警夜。
初十日,城外火如昨。黄鹄矶头观音阁,志称刘宋头陀寺故址,宋明之代,迭经兵燹,国初参政宋其修建,铸金(秒大士法像,高二丈余。巡抚常大淳以阁势峻嶂,逼接女墙,焚之。提督博勒恭武,列兵岳州城,贼至望风先溃。既奔至省,巡抚飞章劾之,逐居城外待命。晡后获奸人二。黄昏时有二舟自上流来,城上望见,以为贼至,喧呼开炮,已而知为故兵回船,乃已。
十一日,城外火如昨。总后常禄、王锦绣,统滇蜀兵勇二千七百,自长沙径绕贼前,来鄂助守,皆绳系入。匪徒抢夺民物,捕二人荷校于南楼示众。巡抚常大淳出示云:(匪徒抢夺,地方官捕获立斩,应捕者格杀勿论。)城内获奸人六。陕甘有千余兵至,其未至者,尚有二千余在路。闻蒲圻于初九日失守,贼入城,屠杀甚惨。谣传将折城内近城民房,众情汹汹,势且激变。巡抚常大淳出示云:(岳州有警,省城重地,不得不加严密,以防奸罪溷入。城外民房,非离江岸不远,即距城根较近,兵法以清野为先,若不早为毁除,非特有碍炮路,且广西、湖南等省,皆因民房毁除未尽,致贼藏身,潜掘地道。前车可鉴,是以奏明毁除。况未经火毁之先,曾经谕令各居民,及早迁徙,即被毁之后,现在委员清查户口,急为安抚,筹虑不为不周。乃闻有等不识时务之辈,妄行讪谤,甚至因城外民房烧毁,即谣传城内近城房屋,及汉阳、汉口,亦将烧毁,殊属荒谬。独不思毁除城外房屋,系为清野而设,何至无故毁及城内并汉阳、汉口民房?揆厥由来,保无不法奸徒,乘机造此谣言,为煽惑人心之计。本部院率同文武,筹办防堵,昼夜辛劳,深恐吾民稍有未安。乃竟有此不近情理之说,殊堪痛恨。除严密饬拿外,合行出示晓谕。仰合城绅商士民,及诸色人等知悉,务各安业,静以待捷,慎勿轻信流言,致为奸匪所惑。如有妄造谣言,摇乱人心者,即非奸匪,亦属乐祸之徒。一经查拿,定按军法从事。)于是浮言浸息,民乃安堵。以土石塞七星闸、万年闸。盐道王东槐自岳州丁艰解任。
十二日,城外火如昨。贼舟扬帆,徐徐顺流下,须臾尽泊对岸鹦鹉洲,桅樯林立,约数千艘。外委余朝鸣,发炮击坠共二艘。城内获奸人五。总兵王锦绣,令垛置滚木礌石,复传令守垛兵勇,毋得喧哗,是夜城上寂然。是日汉阳失守。
十三日,城外火如昨。我兵乘战舰渡江击贼,至中流,轰炮震天,抵暮乃还。贼大队自陆路至,踞城东钵盂山、洪山、小龟山、紫金山,向所筑营垒,皆为贼有;复围文昌、望山、保安、中和、宾阳、忠孝、武胜等门。按察使瑞元,遣兵分守诸狱。粮道成观宣出示谕军民人等,举报奸人,审讯得实者,重赏;容隐者,查出从重治罪。易防堵总局曰军需总局。
十四日,城外火如昨。贼舟由鹦鹉洲沿汉阳江岸,放至南岸嘴,或一二艘,或二三艘,皆衔尾徐行。我兵于城上炮击,沉贼舟三。夜,对岸沿,江贼灯如火龙。贼连舟为二浮桥,比明已成,上由鹦鹉洲至白沙洲,下由南岸嘴至大堤口。贼于城南数十里外,多筑长墙,死守于内,阻我援兵路。
十五日,巡抚常大淳、提督双福出赏格,拿获长发贼一人,赏银二十两;拿获短发贼一人,赏银十两。告奋勇出城杀贼,临事视功大小,从优定赏。城外屋宇,焚毁略尽。所余高墙,贼藉以庇身,穴墙开铳,炮击我守垛兵勇。城上技无可施,乃分遣兵勇,连日缒城毁之,各赏赉有差。夜四鼓余,贼乘雾放毒烟,须臾咫尺不辨。贼众来攻城,火箭炮矢雨至,我兵以水龙冲之,见贼皆涂面竖雉羽,群乘梯上。急将木石击下,铳炮继发,声撼屋瓦。贼死伤如积,乃负尸遁。川勇缒城掩击,大败之,生擒长发贼二人,夺获长梯四十余乘。质明计贼死者三百余人,我兵伤者二人。参将罗兆元阵亡。绅士夏维桢中炮,死焉。
十六日,巡抚常大淳,赏兵勇各银一两,共赏银万三千余两。贼舟往来江上,多傍对岸,城上苦铳炮不能远及。总兵常禄,置八百斤大炮黄鹄山头遥击之。日昳,贼数十人游行东门城下,练勇缒城疾掩之,贼遁,生擒一人归。
十七日,九门近城隙地,掘坑深四尺许,上覆巨(亢瓦),使瞽者更番卧其中,以瓦缶就地枕之。缶身埋入土,其口枕耳,可闻贼掘地声。练勇缒城,搜长春观,贼急闭二门,攻之未克。贼伙来援,乃夺其抬铳战鼓还。卓午,西南烟焰沸腾,闻张家祥拥兵至,与贼鏖战。总兵常禄传令,民间备草人七十二,已而勿用。发粜官米,每日粜者,不得逾二升。
十八日,江夏知县绣麟,发腰牌分给众民,谕以贼来攻城,一方保正,率之上城,助兵勇守御。城中黄鹄山缭绕如伏蛇,故俗呼蛇山,自黄鹤楼至东门,横亘数里。士民登其上,观者万人。巡抚常大淳坐衙斋,望见行人猬集。命以诸色大旗,分树山脊,以眩贼目。
十九日,巡抚常大淳、提督双福出赏格,勿论士庶,能毁贼江上一浮桥者,赏银五千两;上下流二浮桥全毁者,赏银万两;烧一贼船者,赏银二十两。川勇缒城击紫荆山屯贼,夺其器械,生擒执黄旗长发贼二人,复以钉钉其大炮引门。贼伙自东摇旗来援,我军引还。贼焚东狱庙。夜三鼓,贼以长竿举草人攻武胜门,城上炮石齐下,贼退。
二十日,练勇缒城击文昌门外贼,杀贼数百。练勇伤者数十人,战殁者二人。贼使一童子乘梯上城,我兵获之,年可十四五,言笑自若。口称欲入城放火,搜其身果有火弹。
二十一日,城北观汉楼下,贼筑炮台,击毙我把总韩定邦。夜,大堤口沿江一带,贼筑营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