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中国哲学简史>第55章
太极每类事物都有理,理使这类事物成为它应该成为的事物。理为此物之极,就是说,理是其终极的标准。("极"字本义是屋梁,在屋之正中最高处。新儒家用"极"字表示事物最高的理想的原型。)至于宇宙的全体,一定也有一个终极的标准。它是最高的,包括一切的。它包括万物之理的总和,又是万物之理的最高概括。因此它叫做"太极"。如朱熹所说:"事事物物,皆有个极,是道理极至。……总天地万物之理,便是太极。"(《语类》卷九十四)他又说:"无极,只是极至,更无去处了,至高至妙,至精至神,是没去处。濂溪(周敦颐——引者注)恐人道太极有形,故曰无极而太极。是无之中有个至极之理。"(《语类》卷九十四)由此可见,太极在朱熹系统中的地位,相当于柏拉图系统中"善"的理念,亚力士多德系统中的"上帝"。
可是,朱熹系统中还有一点,使他的太极比柏拉图的"善"的理念,比亚力士多德的"上帝",更为神秘。这一点就是,照朱熹的说法,太极不仅是宇宙全体的理的概括,而且同时内在于万物的每个种类的每个个体之中。每个特殊事物之中,都有事物的特殊种类之理;但是同时整个太极也在每个特殊事物之中。朱熹说:"在天地言,则天地中有太极;在万物言,则万物中各有太极。"(《语类》卷一)但是,如果万物各有一太极;那不是太极分裂了吗?朱熹说:"本只是一太极,而万物各有禀受,又自各全具一太极尔。如月在天,只一而已。及散在江湖,则随处而见,不可谓月已分也。"(《语类》卷九十四)我们知道,在柏拉图哲学中,要解释可思世界与可感世界的关系,解释一与多的关系,就发生困难。朱熹也有这个困难,他用"月印万川"的譬喻来解决,这个譬喻是佛家常用的。至于事物的某个种类之理,与这个种类内各个事物,关系如何;这种关系是否也可能涉及理的分裂;这个问题当时没有提出来。假使提出来了,我想朱熹还是会用"月印万川"的譬喻来解决。
气如果只是有"理",那就只能有"形而上"的世界。要造成我们这个具体的物质世界,必须有"气",并在气上面加上"理"的模式,才有可能。朱熹说;"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是以人、物之生,必禀此理,然后有性;必禀此气,然后有形。"(《答黄道夫书》,《文集》卷五十八)他又说:"疑此气是依傍这理行。及此气之聚,则理亦在焉。盖气则能凝结造作;理却无情意,无计度,无造作。……若理则只是个净洁空阔的世界,无形迹,他却不会造作。气则能酝酿凝聚生物也。但有此气,则理便在其中。"(《语类》卷一)我们在这里看出,朱熹是说出了张载可能要说而没有说的话。任何个体事物都是气之凝聚,但是它不仅是一个个体事物,它同时还是某类事物的一个个体事物。既然如此,它就不只是气之凝聚,而且是依照整个此类事物之理而进行的凝聚。为什么只要有气的凝聚,理也必然便在其中,就是这个原故。
关于理相对地先于气的问题,是朱熹和他的弟子们讨论得很多的问题。有一次他说:"未有这事,先有这理。如未有君臣,已先有君臣之理;未有父子,已先有父子之理。"(《语类》卷九十五)一个理,先于它的实例,朱熹这段话已经说得十分清楚了。但是一般的理,是不是也先于一般的气呢?朱熹说:"理未尝离乎气。然理形而上者,气形而下者。自形而上下言,岂无先后?"(《语类》卷一)另一个地方有这样一段:"问:有是理便有是气,似不可分先后。曰:要之也先有理。只不可说今日有是理,明日却有是气。也须有先后。"(同上)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朱熹心中要说的,就是"天下未有无理之气,亦未有无气之理。"(同上)没有元气的时候。由于理是永恒的,所以把理说成是有始的,就是谬误的。因此,若问先有理,还是先有气,这个问题实际上没有意义。然而,说气有始,不过是事实的谬误;说理有始,则是逻辑的谬误。在这个意义上,说理与气之间有先有后,并不是不正确的。
另一个问题是:理与气之中,哪一个是柏拉图与亚力士多德所说的"第一推动者"?理不可能是第一推动者,因为"理却无情意,无计度,无造作"。但是理虽不动,在它的"净洁空阔的世界"中,却有动之理,静之理。动之理并不动,静之理并不静,但是气一"禀受"了动之理,它便动;气一"禀受"了静之理,它便静。气之动者谓之阳,气之静者谓之阴。这样,照朱熹的说法,中国的宇宙发生论所讲的宇宙两种根本成分,就产生出来了。他说:"阳动阴静。非太极动静。只是理有动静。理不可见,因阴阳而后知。理搭在阴阳上,如人跨马相似。"(《语类》卷九十四)这样,太极就像亚力士多德哲学中的上帝,是不动的,却同时是一切的推动者。
阴阳相交而生五行,由五行产生我们所知道的物质宇宙。朱熹在他的宇宙发生论学说中,极为赞同周敦颐、邵雍的学说。
心、性由以上可以看出,照朱熹的说法,有一个个体事物,便有某理在其中,理使此物成为此物,构成此物之性。一个人,也和其他事物一样,是具体世界中具体的特殊的产物。因此我们所说的人性,也就不过是各个人所禀受的人之理。朱熹赞同程颐的"性即理也"的说法,并屡作解释。这里所说的理,不是普遍形式的理,只是个人禀受的理。这样,就可以解释程颢那句颇有点矛盾的话;"才说性,便已不是性。"程颢的意思只是说,才说理,便已是个体化了的理,而不是普遍形式的理。
一个人,为了获得具体的存在,必须体现气。理,对于一切人都是一样的;气使人各不相同。朱熹说:"有是理而后有是气,有是气则必有是理。但禀气之清者,为圣为贤,如宝珠在清冷水中。禀气之浊者,为愚为不肖,如珠在浊水中。"(《语类》卷四)所以任何个人,除了他禀受于理者,还有禀受于气者,这就是朱熹所说的"气禀"。
这也就是朱熹的关于恶的起源的学说。柏拉图在很早以前就指出,每个个人,为了具有具体性,必须是质料的体现,他也就因此受到牵连,必然不能合乎理想。例如,一个具体的圆圈,只能是相对地而不是绝对地圆。这是具体世界的捉弄,人也无法例外。朱熹说:"却看你禀得气如何。然此理却只是善。既是此理,如何得恶?所谓恶者,却是气也。孟子之论,尽是说性善;至有不善,说是陷溺。是说其补无不善,后来方有不善耳。若如此,却似论性不论气,有些不备。却得程氏说出气质来接一接,便接得有首尾,一齐圆备了。"(《朱子全书》卷四十三)所谓"气质之性",是指在个人气禀中发现的实际禀受之性。一经发现,如柏拉图所说,它就力求合乎理想,但是总不相合,不能达到理想。可是,固有的普遍形式的理,朱熹则称为"天地之性",以资区别。张载早已作出这种区别,程颐、朱熹继续坚持这种区别。在他们看来,利用这种区别,就完全解决了性善性恶之争的老问题。
在朱熹的系统中,性与心不同。朱子语录有云:"问:灵处是心抑是性?曰:灵处只是心,不是性。性只是理。"(《语类》)卷五)又云:"问:知觉是心之灵固如此,抑气之为耶?曰:不专是气,是先有知觉之理。理未知觉,气聚成形,理与气合,便成知觉。譬如这烛火,是因得这脂膏,便有许多光焰。"(同上)所以心和其他个体事物一样,都是理与气合的体现。心与性的区别在于:心是具体的,性是抽象的。心能有活动,如思想和感觉,性则不能。但是只要我们心中发生这样的活动,我们就可以推知在我们性中有相应的理。朱熹说:"论性,要须先识得性是个什么样物事。程子'性即理也',此说最好。今且以理言之,毕竟却无形影,只是这一个道理。在人,仁、义、礼、智,性也,然四者有何形状,亦只是有如此道理。有如此道理,便做得许多事出来,所以能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也。譬如论药性,性寒、性热之类,药上亦无讨这形状处,只是服了后,却做得冷、做得热的,便是性。"(《语类》卷四)在第七章中我们看到,孟子主张,在人性中有四种不变的德性,它们表现为"四端"。上面引的朱熹这段话,给予孟子学说以形上学的根据,而孟子的学说本身基本上是心理学的。照朱熹的说法,仁、义、礼、智,都是理,属于性,而"四端"则是心的活动。我们只有通过具体的,才能知道抽象的。我们只有通过心,才能知道性。我们将在下一章看到,陆王学派主张心即性。这是程朱与陆王两派争论的主要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