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这种变化呢?
我在这里得指出:在专制官僚统治下,作为官僚大头目的帝王,除了王朝的开基者以外,通常是依着血统,依着“立子以贵不以长,立嫡以长不以贤”的继统法而行使统治的。这种继统法,原是周代推行贵族政治时确定下来,以期确保王权而杜绝王位继承的争端的。到了秦及其以后的王朝,虽然所施行的是专制官僚政治,而贵族政治的继统法却依然照样保留着。于是,被我们理解为最大官僚头目的帝王及其同一血统的皇族,就无疑百分之百是属于上述“生成的”统治者群了。他们这种立在统治金字塔顶点的人物或族姓,既如此被先天地决定起来,在一切由上而下的治化局面下,就无异成了一个拉着一切其他大小官僚贵族化的起点。于是,头等以下的官僚乃至士族的贵族化呈现为下列过程:
第一,皇家和皇族虽然自成一个特殊优越的体系,但他们究不能和一般人间隔离。而在“同姓不婚”的规制下,尤不能不有地位、家世、财产等方面都够和他们周旋的异姓强宗、巨族;名门来同他们这些“皇亲”结成“国戚”;而且,与他们结成了姻娅关系的,即使不是什么强宗、巨族也很快就会列在大贵族的阵营。其升官锡爵,全凭由此取得的贵族身分。例如汉高祖以亭长出身“贵为天子”,他那位“妻因夫贵”的亭长太大一家不旋踵间就布满朝廷要津,终于演出第一幕外戚之祸;而西汉因以结束的最后一幕外戚之祸,也是由王氏“五侯同日封”的大场面导来的。皇族拉着大官僚贵族化,大贵族又拉着中小官僚贵族化,任何开明的专制政治,都是不可能贯彻选贤任能的用人尺度的。
第二,王位继统法的推广,即由帝王推行到他的臣下,而成为所谓宗统,更会加强上述的贵族化倾向。中国的宗法组织,原是创始于周代,周代的封建秩序崩溃,这组织理应发生动摇。但因宗法组织的最大特点,就是君权不可分不可犯,就是父权夫权无限大,所以,崇尚儒术,主张纲常教义,便必然要求变相恢复或加强宗法组织。同时,中国专制官僚统治,又如我们前面所说,一直需要以族长制为中心的宗法社会组织作为其政治组织的补充,于是,具有浓厚原始性的氏族制,便与专制官僚统治一同千古,而在宗法社会组织下,一个人的荣华富贵不仅被理解为“宗族交游光宠”,且确实要为宗族交游所共享共荣的。
第三,作为中国官僚社会选贤任能的“贤”“能”程度,一般是用士子对于孔家学说的修养或实践来测度的。孔家学说原本是被“载”在不易阅读、不易理解的“文”中,后来又分别为历代的儒家玄学化、礼学化。于是,它本身便成为非一般人所能接近的深奥东西,愈显得深奥,愈使人莫测高深,而对它有一知半解的学子或士大夫,就因此在一般下民的心目中,也相应显得高超和优异。结局,作为取士、评骘人才,乃至实现“贤者在位,能者在职”的官僚政治理想的所谓学问或知识,竟反而变为造出特殊身分的武器。这知识的封锁,同以上所述诸原因连同作用起来,就相当补强了官僚贵族化在经济上的比较薄弱的条件。
第四,我们已知道,贵族有贵族的经济基础,官僚贵族化如其同时没有伴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变,那就不论帝王或皇族怎样经常需要一批与他们够格周旋的人,怎样加强宗法组织,乃至怎样厉行知识的封锁,他的贵族身分终究是不易形成,不易固着起来的。幸而,事物本身总像在为自己作着种种配合的安排。秦汉乃至以后的历代王朝,迄未忘记把“普天之下”的一部分土地,赐封其亲故。除此之外,厚禄与高官总是相连的,聪明的统治者,往往不但破格赐赠以结臣下的欢心,甚或鼓励贪污侵占以隳野心者的壮志。汉高祖对“萧何强买民田宅数千万”所表示的优容安慰心情;宋太祖劝石守信等“多积金帛田宅,以遗子孙”的深谋远虑打算,皆说明专制官僚社会统治者对其臣下,或其臣下对于僚属所要求的只是“忠实”,不是“清廉”,至少两者相权,宁愿以不清廉保证“忠实”。结局,做官总有机会发财,有官斯有财,有财斯有土,有土斯有社会势力和身分,而这又反过来变成为知识独占的前提。
然而,所有上述诸点,统只可理解为中国型官僚可能贵族化,可能形成门阀的基因,而其在现实上的作用,则还有待于下述诸种事态的诱发。
大约从汉末历魏晋南北朝以至唐之初叶,中国典型的专制官僚统治,发生了种种变态,照应着当时封建局面的离心化,官僚贵族化的色彩愈变愈加浓厚了。古代初期封建制度下的世卿世禄在名义上虽不曾恢复过来,而其代替物的门阀,却正好是这个时期的产物。门阀究竟在如何表演着贵族的场面呢?方壮猷先生曾对此有一段颇概括而精辟的说明:“在这个时代的门阀的力量,无论在经济上社会上政治上都充分的表现他们的优势。就经济方面观之,他们不但领有广大的土地,而且庇荫着多数的部曲,随身、典计、佃客、衣食客之类,替他们从事生产劳动,对国家既不纳税,亦不当差。就社会方面言,他们从官位名地上造出血统优越的传说,自高自夸,与一般平民隔绝,既不肯与庶姓通婚,亦不肯与寒族交际应酬。就政治方面言,他们凭藉祖先的余荫,不但垄断官吏选举之权,凡州郡掌管选举诠叙的官吏,如中正、主簿、功曹之类,都非由他们中择人任用不可,而且由中央到地方的高级长官亦由他们包揽独占,使一般平民不易有参加的机会。”(《中国中古时期之门阀》,《中山文化季刊》,第一卷,第四期)
然而,门阀的地位是积极养成的。中国专制官僚制的封建主义的特质,既然具有我们前节所述的那些促成官僚贵族化的可能条件或因素,它一遇到其他更有利的形势,就会很自然地向着门阀的途径发展。
首先我们得指出,任何一种固定的等级的身分的形成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两汉前后统治四百年,虽中经王莽的篡乱,但很快就中兴起来。同一王朝统治如此之久,其间又有相当长期的承平安定局面,在最大官僚头目的帝王及其皇族,固不必说,即在中上级的官僚们,都无形会由生活习惯、累世从政经验,乃至相伴而生的资产积累等方面,产生与众不同的优越感和阶级意识。而他们藉以干禄经世的儒家学说,更无疑要大大助长那种优越阶级意识的养成。他们在“法律上获得种种特权;他们享受高爵厚禄,做官发财,在本乡多购买土地,退休后就成了地方的豪绅,死后留给子孙福禄。他们创造了一种生活水准和文化水准,够得上这水准方能成为一个世家。既是世家,子孙便该世世做官,宗族便该代代显赫,同宗同族便该团结互助,提携乡党后进,在本地成为一个名族或郡望。他们阐发并实行儒家的宗族道德观念。他们自以为自己的地位,相当于封建时代的贵族阶级,所以借来很多古代的宗法观念、礼仪习俗放在自己生活里面。这样到了汉末,名门世家的宗族团结及强烈的宗族观念便养成了。”(孙毓棠:《汉末魏晋时代社会经济的大动荡》,《人文科学学报》,第一卷,第二期)然而,所谓贵族化的官僚或变相贵族的门阀在社会的意义上,是从他们对于被其统治的农民大众所表现的特别优越关系显出来的。他们逐渐的贵族化,必然要与其对极的农民的农奴化,相辅而行。
其次,我们得考察到当时农民地位的变化。中国西周贵族政治下的农奴,到战国之世,就由种种“复其身”的方式转变为在形式上有相当自由的农民了。可是农民的那种自由,是就他们不再隶属于个别贵族讲的,事实上,他们对于整个支配阶级或地主阶级的隶属,却并不曾因此变得轻松。比如,在专制官僚社会被宣扬为德政的轻租税的措施,往往是更有利于官僚地主,而更不利于直接生产者农民的。王莽曾针对西汉的轻税政策指出其中的症结:“汉氏减轻田税,三十而税一,常有更赋,罢癃咸出;而豪民侵凌,分田劫假,厥名三十税一,实什税五也;”(《汉书》王莽传)这是说,地主向政府纳税,三十只出其一,而直接生产者向地主纳租,却须十出其五。不仅如此,官僚政府的开支,是会随着官僚机构的膨胀和官僚排场的增华而愈益加多的。结局,轻税的狡猾伎俩,就由最不平等的人头税——算赋及最苛重的徭役(凡二十岁以上,五十六岁以下,每年须提供一月无偿劳动,并须戍边境三日,不提供此等劳役,即以货币代,名为更赋)完全暴露出来。这就是马端临所谓“汉代对于人丁,不但税之,且又役之”,而况“急政暴虐,赋敛不时,朝令而夕改。”(晁错语)无怪在此种统治方式下的农民,不得不“常衣牛马之衣,食犬彘之食”,“以饥饿自卖”,并“嫁妻卖子”了。然则我们御用史家们吹嘘的“汉唐盛世”,应当不是指着这些在他们看为污浊寒酸的光景,而是就其对极的“豪人之室”、“连栋数百”、“奴婢千群”(见《后汉书》仲长统传)的阔绰场面说的
第17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