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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下针法金针赋云。先须爪按。重而切之。次令咳嗽一声。随咳下针。凡补先呼气。初针刺至皮肉。
处。
在其中矣。凡泻者吸气。初针至天。少停进针。直至于地。得气泻之。再停良久。却须退针复至于人。待气沉紧。倒针朝病。法同前矣。及夫调气之法。下针至地。之后。复人之分。
欲气上行。将针右捻。欲气下行。将针左捻。欲补先呼后吸。欲泻先吸后呼。气不至者。以手循摄。以爪切掐。以针摇动。进捻搓弹。直待气至。以龙虎升腾之法。按之在前。使气在后。按之在后。使气在前。运气走至疼痛之所。以纳气之法。扶针直插。复向下纳。使气不回。若关节沮涩。气不过者。以龙虎龟凤。通经接气。大段之法。驰而运之。仍以循摄爪切。无不应矣。此通仙之妙。
按素问有浅深法。而此曰天地人三才者。是亦九针论意也。
医经国小云。先说平针法。含针口内温。按揉令气散。掐穴放教深。持针安穴上。令他嗽一针向病。针退天地人。补必随经刺。令他吹气频。随吹随左转。逐归天地人。待气停针久。
三弹更熨温。出针口吸气。急急闭其门。泻欲迎经取。吸则纳其针。吸则须右转。他次进天人。转针仍复吸。根据法再停针。出针吹出气。摇动大其门。
出针法金针赋云。病势(丁香书院小说)既退。针气微松。病未退者。针气始根。推之不动。转之不移。此为邪气吸可出针豆许。摇而停之。补者吸之去疾。其穴急扪。泻者呼之去徐。其穴不闭。欲令腠密。
然后吸气。故曰下针贵迟。太急伤血。出针贵缓。太急伤气。刘宗浓曰。出针不可猛出。必须作三四次。徐徐转而出之。则无血。若猛出必见血也。
人身左右补泻不同神应经曰。人身左边右手以大指进前捻针为补。大指退后捻针为泻。右边以右手大指退后捻针为补。进前捻针为泻。
捻针左右。已非素问意矣。而人身左右不同。谬之甚也。
男女气血金针赋云。男子之气。早在上而晚在下。取之必明其理。女子之气。早在下而晚在上。
用之必识其时。午前为早属阳。午后为晚属阴。男女上下。平腰分之。
按针灸当随经络气至十二时候。如寅肺卯大肠经之类。男女所同。男女气血上下之分。
固非素、难意。亦不必然也。
古人不行针知针理一妇人患热入血室。医者不识。用补血药。数日成结胸证。许学士曰。小柴胡汤已迟。
不可行也。可刺期门。予不能针。请善针者针之。如言而愈。
针灸药。皆医家分内事。后世分门专科之医出。而各有所长矣。
艾叶本草云。艾。味苦。气微温。阴中之阳。无毒。主灸百病。三月三日。五月五日。采曝干。
干燥。入臼捣之。以细筛去尘屑。每入石臼捣取。洁白为上。须令焙太燥。则灸有力。火易燃。如润无功。
证类本草云。出明州。图经云。旧不着所出州土。但云生田野。今在处有之。以复道者为佳。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丹溪云。艾性至热。入火灸则上行。入药服则下行。
艾炷大小千金云。黄帝曰。灸不三分。是谓徒冤。炷务大也。小弱乃小作之。又曰。小儿七日以上。
能愈。则是艾炷欲其大。惟头与四肢欲小耳。明堂上经乃曰。艾炷根据小箸头作。其病脉粗细。状如细线。但令当脉灸之。雀粪大炷亦能愈疾。又有一途。如腹中疝瘕、癖伏梁气等。惟须大艾炷。故短剧曰。腹背烂烧。四肢则但去风邪而已。不宜大热。如巨阙、鸠尾。灸之不过四七炷。只根据竹箸头大。但令正当脉灸之。艾炷若大。复灸多。其人永无心力。如头上灸多。令人失精神。背脚灸多。令人血脉枯竭。四肢细而无力。既失精神。又加细节。令人短寿。王节斋曰。面上艾炷须小。手足上则可粗。
点艾火下经云。古来灸病。忌松、柏、枳、橘、榆、枣、桑、竹八木火。切宜避之。有火珠曜日。
以艾引之。凡仓卒难备。即不如无木火。清麻油点灯上烧艾茎点灸。兼滋润灸疮。至愈不疼。用蜡烛更佳。良方云。凡取火者。宜敲石取火。或水精镜于日得太阳火为妙。天阴则以槐木取火。今行舟人以铁钝刀击石。以纸灰为丸。在下承之。亦得火。
按周礼夏官司、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邹子曰。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枣杏之火火。只根据取五火而已。秦汉而下。医家不识此意。
壮数多少千金云。凡言壮数者。若丁壮病根深笃。可倍于方数。老少羸弱。可减半。又曰。小儿七日壮。短剧诸方亦然。惟明堂本经云。针入六分。灸三壮。更无余治。故后人不准。惟以病之轻重而增损之。凡灸头项。止于七壮。积至七七壮止。(铜人)若治风则灸上星、前顶、百会至二百壮。腹背宜灸五百壮。若鸠尾、巨阙亦不宜多灸。但去风邪。不宜多灸。灸多则四肢细而无力。(明堂)千金方于足三里穴乃云。多至三二百壮。心俞禁灸。若中风。则急灸至百壮。皆视其病之轻重而用之。不可泥一说。而不知其又有一说也。下经只云。若是禁穴。明堂亦许灸一壮至三壮。恐未尽也。
阿是穴千金云。凡宦游吴蜀。体上常须三两处灸之。勿令疮暂瘥。则瘴疠温疟毒瓦斯不能着人。
故吴痛处。即云阿是。灸刺皆验。故云阿是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