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过者,阴过于阳,小的过也。卦德上震动、下艮止,止以运动,动本于止,止之坚固,动而不大,且卦体二阳在于四阴之中,内实外虚,内刚外柔,以小养大,故谓小过。此实以用虚之卦,承上节卦而来。节者,有险面能悦,内有主宰,借世法而修道法,依人事而复天德,命基坚固,可以自有为而入无为矣。
金丹之道,当先天真阳未复,须虚心而求实腹。及先天真阳已复,须实腹而又虚心,虚心之功,所以运天然真火,煅尽后天阴气,以期脱化耳。是以小过而有亨道也。小过虽亨,尤利于贞,若不贞,而亦不亨。盖小过之贞道,动不离静,静以运动,动静如一,真人潜深渊,浮游守规中,勿忘勿助,绵绵若存,可小事不可大事也。
小事者,无为之事。大事者,有为之事。有为者,所以采阳。无为者,所以养阳。既已实腹,宜小过而养阳之事。若大而不能小,不但不能保阳,而且有以伤阳,小过之利于贞,利于小动,不利于大动,利于小止,不利于大止,动而能止,止中有动,止于其所而动之,虽动而不出其位,如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鸟虽上飞,其音下遗,动不离止也。动不离上,不宜上,宜下,小过而养大,抽铅添汞,温养十月,圣胎成全,霹雳一声,婴儿出现,养之足,而吉之大,小过而大吉,利贞之小过,神哉!妙哉!
初六,当小过之初,正宜止于其所,炼己持心,乃柔而止之不固,急欲冲举飞升,如鸟飞而不止,悬虚不实,欲向其前,反成落后,不吉而凶,理有可必。此小过而妄想大过者也。
六二,性质本阴,若舍阳应阴,如过祖遇妣,阴太过阳矣。然柔而得正,不用过高之阴,而就卑下之阳,如不及其君,遇其臣,阴不过阳,而及至阴阳相当,刚柔一气,内念不出,外物不入,不使有一毫客气杂于鼎炉之中,自无得而复失之咎。此小过而不大过者也。
九三,阳气充足,正当防危虑险之时,乃刚而不中,知大而不知小,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天宝得而复失。此大过而不知小过者也。
九四,刚而能柔,已是阴阳合一,五行混化,正当待时超脱,有无不立之时,再弗可过通其柔者,若不知止足,犹用柔道以前往,是小之太过,反招客气,必有危厉,此其所当戒者。戒之者,须要随时通变,勿用永贞,可止则止,休歇罢功,可动则动,脱胎神化,由养而脱,打破虚空,方为了当。此小过而不可太过者也。
六五,纯阴无阳,如密云不雨,自我西郊矣。修真之道,取真阴真阳两弦之气而结丹,只密云而不能致雨,自我郊而不及彼郊,彼我相隔,亦如公弋取彼在穴矣。五近于四,贤士在望,不能屈已以求人,或静坐观空,或忘物忘形,是欲一空而了大事,以空射空,彼空我空,取彼在穴,内外一空,空而不实,焉能济事?此小过而不知求大者也。
上六,愚而无知,已小过矣。再弗可遇,过者乃愚而自用,听信盲师,动作于上,或搬精补脑,或运气天谷,或存眉间之思,或守泥丸之神,或默朝上帝,或鉴形出壳,知进而不知退,如鸟飞极,上不能自止,终有灾眚而莫可救。此本小过而又遇过者也。
然则,小过之道,当丹未得,须以阴而求阳,及丹已得,须借阴以养阳,总要小之得正,不可小之太过,不可小之不及,方能亨,方能利,小过而大吉矣。
既濟:亨小,利貞。初吉終亂。
初九,曳其輪,濡其尾,無咎。
六二,婦喪其茀,勿逐,七日得。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六四,繻有衣袽,終日戒。
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
上六,濡其首,厲。
济者,阴阳相济之义。既济者,阴阳相济之极也。卦德上坎陷、下离明,借险以养明,以明而御险,明由险生,险因明通,明险相济,故谓既济。此防危虑险、固济丹元之卦,承上中孚而来。中孚者,悦而巽行,深造自得,阴阳不济者,终必能济矣。但不济须求济,既济须保济。保济者,固济丹元之功。固济丹元,在乎以明御险,防险养明耳。养明者,藏明于内,有智不用,有才不使,明其明德,止于至善也。防险者,谨慎于外,非礼不履,非义不行,素位而行,不愿乎外也。内既能养明,外又能防险,明有养而明不伤,险遇明而险即消。
明为离德,位于南,为火,即神也。险为坎德,位于北,为水,即精也。神好动而火上炎,以精养神。火得水而燥气悉化,精易泄而水下流,以神摄精,水得火而欲念自消。燥气化而神安,则心虚;欲念消而精一,则腹实。心虚则人心无而真阴现;腹实则道心发而真阳生,以真阴顺真阳,以真阳统真阴,真阴真阳,两而相合,恍惚有象,杳冥有精,结成一粒黍米宝珠,吞而服之,延寿无穷,是既济固有亨道也。
但阴阳既济则明盛。明盛,易于恃明自用,若不谨慎,少有疏失,明极反暗,道心又昧,人心又起,济中即有不济,是既济之亨又小也。
盖以事在未济,人多戒惧修省,用明以防险;事在既济,人每晏在自殆,昧明而招险,亨小不大,得而复失,皆在于此,是以既济亨道,惟利于守正耳。以正养明,以正防险,自然明不伤而险不生。但以明防险,尤利于既济之初。初则吉,而终则乱也。
初吉者,养明于早,有险无险。终乱者,用明太过,无险招险,总此一明,总此一险,能养其明则无险,过用其明则有险。修道者,可不于既济之初,早防其险乎?
初九,在既济之初,刚而守正,如车曳其轮而不前,人濡其尾而退后,能敬谨于始,自无咎于终。此方济,即防其不济也。
六二,柔而无刚,阴阳不济,大道难修,如妇丧其茀而有险矣。然柔而中正,炼己待时,虚室生白,神明自来,是以勿逐七日得也。
七日者,火之数,炼己而火返真,以明破险,借险生明,取坎中之阳,填离中之阴,水火相济,不待勉强,自然而然,此以阴而求阳相济也。
九三,居明之极,有近于险,如有鬼方也。不能戒备于早,既济将不济,虽刚而得正者,若欲不为险伤,亦必尽其力而方保济,如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刚而得正者,且如此,而况不正之刚乎?故曰小人勿用。此既济而不能豫防不济也。
第55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