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三,來之坎坎,險且枕,入于坎窞,勿用。
六四,樽酒,簋貳,用缶,納約自牖,終無咎。
九五,坎不盈,只既平,無咎。
上六,系用徽纆,寘于叢棘,三歲不得,兇。
坎者,险也,陷也。习坎者,通险也。卦德上坎险、下坎险,由此险而达彼险,险而能通,故谓习坎。此黑中有白,阴中返阳之卦,承上颐卦而来。颐者,以虚求实,求其坎陷之真阳也。
人自乾坤相交之后,一点元阳,走于坤宫,坤实而成坎,乾变而成离,于是阴陷其阳,天根昧而心交物,性相近而习相远,日习日下,陷于下愚不移之地,而莫知底止矣。
然习恶则恶,习善则善,是在人习之如何耳。习恶者,入险之道;习善者,出险之道,出险须要能信其险。信者,心之主宰,若能信险,则不为外物所惑,习于善而即能善,所谓一念回机如同本得,是以习坎有孚,维心亨也。
有孚即心亨,不孚心不亨。有孚之心,即是道心,道心发现,人心不起,正气增长,邪气渐退,可以出入乎阴阳之中,而不为阴阳所拘矣。但信其有险,须要习而出险,信而不习,如不信也。既能信又能习,不隐不瞒,真履实践,日习日善,自卑登高,由下而上,渐习于高明之境,尽性至命,还元复初而无难,故日“行有尚”。尚者,上也。行之能上,不行不上,知之尤贵于行之耳。
初六,性质本愚,又习于愚,日习日下,是谓习坎。在下之习,如在坎坑,又钻窞孔,入于下流之处,而莫知所止,不凶而自致凶,此愚而又习于愚者也。
九二,居于二阴之中,日与小人为伍,不知亲近有道之士,终陷于下而为愚人,如在坎坑之中而有险也。幸其刚而得中,陷之不深,虽不能出险,内有主宰,亦不为下流所惑。但嫌其信险而不习出险,仅小有得,不能明善复初,大有得耳。此刚而不知习善者也。
六三,性质本险,又愚而自用以行险,险而又险,是来之坎坎矣。且近上险,前进上险,后退亦险,是险且枕矣。如此之人,不信有险,俞习俞险,习之者久,陷之者深。如入于坎窞,终在险地,永为勿用之人矣。此柔而只知习恶者也。
六四,在上刚下柔之际,性质在中人之列,习于善则能善,习于恶则即恶,可善可恶,如一樽酒而用二簋盛之也。然四与五同居,信于善者,信于善而虚心下贤,借他人之明智,以破己之昏暗,如用缶纳約,自牖以通其明。不能善者亦能善,始有咎者,终可无咎,此柔而能习其善者也。
九五,居二阴之间,阳刚中正,把柄在手,既能不满不盈,不见恶于小人,又能不迁不流,大有异于小人,如坎水不盈,只既平。不满于内,亦不流外,实腹而能虚心,出于性成,是以无咎。此上智不移,不待习而自善者也。
上六,虽系小人,本性未尝不善,但性善而不知习善,自缚自束。系于不善,自暴自弃,居于险地,如系用徽纆,寘于叢棘,终亦必亡而已。岂仅三岁不得出险哉!此下愚不移,终不习而终恶者也。然则,修道者,当自醒自悟。急须拜求真师,寻个出头之路,以了性命,甚勿以福缘浅薄、自暴自弃,为世间无用之物。
盖身心性命之学,人人有份。回头是岸,立登圣基,是在人之能信能习耳。果能信之习之,日习日善,必将习于至善无恶,浑然天理地位矣。人何乐而不习善者哉!
離:利貞,亨。畜牝牛吉。
初九,履錯然,敬之,無咎。
六二,黃離,元吉。
九三,日昃之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兇。
九四,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醜,無咎。
离者,丽也,明也。卦体一阴附丽于二阳之中,虚中能明之象。卦德上离明、下离明,由此明而及彼明,由彼明而达此明,明内而又明外,内明而又外明。千明万明,总是两明,内明外明,总是一明,故谓离。此雄里怀雌、阳中有阴之卦,承上大过而来。
大过者,阳刚太过,雄而不雌,任心造化,误用其明矣。明者,离宫虚灵之气,为人之神,心之主。心虚则灵,元神主事,明而得正,能以济阳。心乱则迷,识神主事,明而不当,足以伤阳,是以离利于贞而亨也。然虽离利于贞而亨,若只知用明,不知养明,亦不得亨。
夫用明者,外明也。养明者,内明也。外明必本于内明,用明须当先养明,是以又畜牝牛吉也。
第3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