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曰。甘临。位不当也。既忧之。咎不长也。位不当者。阴柔不中正也。咎不长者。改过也。
○六四。至临。无咎。六四当坤兑之交。地泽相比。盖临亲切之至者。所以占者无咎。
○以阴临阳。宜有咎。然阴阳相应之至。故无咎。象曰。至临无咎。位当也。以阴居阳故位当。
○位当者。居坤顺之位。下临乎初阳而相应也。其得无咎者。以其位。非以其阴也。位当。阴亦当矣。
○六五。知临。大君之宜。吉。知音智○变坎。坎为通。智之象也。知临者。明四目。达四聦。不自用而任人也。应干阳。故曰大君。知临之知。原生于九二。故即曰大君。知者觉也智也。六五。非九二不能至此。宜者得人君之统体也。
○六五。柔中居尊。下任九二刚中之贤。兼众智以临天下。盖得大君之宜者。吉可知矣。
占者有是德。亦如是占也。
○象曰。大君之宜。行中之谓也。与初行正同。六五中。九二亦中。故曰行中。行中即用中。中爻震足。行之象也。
○上六。敦临。吉。无咎。敦厚也。爻本坤土。又变艮土。敦厚之象。初与二虽非正应。然志在二阳。尊而应卑。高而从下。盖敦厚之至者。
○上六。居临之终。坤土敦厚。有敦临之象。吉而无咎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象曰。敦临之吉。志在内也。志在内卦二阳曰志者。非正应也。
观。坤下巽上。
观者。有象以示人。而为人所观仰也。风行地上。遍触万类。周观之象也。二阳尊上。为下四阴所观。仰观之义也。序卦。临者大也。物大然后可观。故受之以观。所以次临。
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观官奂反。盥音管。
○盥者。将祭而洁手也。荐者。奉酒食以荐也。有孚者信也。颙者大头也。仰也。尔雅颙颙君之德也。大头在上之意。仰观君德之意。言祭祀者方洁手而未荐。人皆信而仰之矣。
观者必当如是也。自上示下曰观。去声。自下观上曰观。平声。
○彖曰。大观在上。顺而巽。中正以观天下。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下观而化也。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
观皆去声。惟下观而化平声○以卦体卦德释卦名。又释卦辞。而极言之。顺者心于理无所乖。巽者事于理无所拂。中正即九五。阳大阴小。故曰大观在上。中正则所观之道也。言人君欲为观于天下。必所居者。九五大观之位。所具者。慎巽之德。而后以我所居之中。观天下之不中。所居之正。观天下之不正。斯可以为观矣。
所以名观下观而化。故人信而仰之。所以有孚颙若者此也。盥而不荐者神感也。有孚颙若者神应也。此观之所以神也。故以天道。圣人之神道。极言而赞之。神者妙不可测。莫知其然之谓。天之神道非有声色。而四时代谢无少差忒。圣人神道设教。亦非有声色。而民自服从。观之神一而已矣。
○象曰。风行地上。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上观去声。下观平声○省方者。巡狩省视四方也。观民者。观民俗也。即陈诗以观民风。纳价以观好恶也。设教者。因俗以设教也。如齐之末业。教以农桑。卫之淫风。教以有别是也。风行地上。周及庶物。有歴览周遍之象。故以省方体之。坤为方。方之象。巽以申命。设教之象。
○初六。童观。小人无咎。君子咎。观平声○童者。童稚也。观者。观九五也。中爻艮为少男。童之象也。初居阳。亦童之象。故二居阴。取女之象。小人者。下民也。本卦。阴取下民。阳取君子。无咎者。百姓日用而不知。所以无咎也。君子吝一句。用慢上句之意。故小象不言君子。
○初六当大观在上之时。阴柔在下。去五最远。不能观五中正之德辉。犹童子之误解见。不能及远。故有童观之象。然其占在小人。则无咎。若君子岂无咎哉。亦羞吝矣。
象曰。初六童观。小人道也。不能观国之光。小人之道。自是如此。
○六二。窥观。利女贞。观平声○窥。与窥同。门内窥视也。不出户庭。仅窥一隙之狭者也。曰利女贞。则丈夫非所利矣。
中爻艮门之象也。变坎为隐伏。坎错离为目。目在门内隐伏处。窥视之象也。二本与五相应。但二之前即门。所以窥观。
○六二阴柔。当观之时。居内而观外。不出户庭。而欲观中正之道。不可得矣。
故有窥观之象。惟女子。则得其正也。故其占如此。象曰。窥观女贞。亦可丑也。妇女无外事。则窥观。乃女子之正道。丈夫志在四方。宇宙内事。乃吾分内事。以丈夫而为女子之观。亦可丑矣。
○六三。观我生进退。子路对丈人之辞。明君在上。可出而仕矣。
观平声。
○下爻皆观乎五。三隔四。四已观国之光。三惟观我生而已。我生者。我阴阳相生之正应也。即上九也。为进退。为不果者。巽也。巽有进退之象。故曰观我生进退。
○六三当观之时。隔四不能观国。故有观我生进退之人之象。不言占之凶咎者。阴阳正应。未为失道。所当观者也。象曰。观我生进退。未失道也。道者阴阳相应之正道也。
○六四。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观平声○光者。九五阳朋在上。被四表。光四方者也。下坤土国之象。中爻艮辉光之象。四承五。宾王之象。九五王之象。观国光者。亲炙其休光也。宾者。已仕而朝觐乎君。君则宾礼之。未仕而仕进于君。君则宾兴之也。观卦利近不利远。六二中正。又乃正应。乃曰窥观。则不利于远可知矣。
○六四柔顺得正。最近于五。有观光之象。故占者。利用宾于王。象曰。观国之光。尚宾也。尚谓心志之所尚。言其志意。愿宾于王朝。
○九五。观我生。句君子无咎。观去声○九五上九。生字亦如六三生字。皆我相生之阴阳也。观我生作句。观孔子小象可见矣。
观我生者。观示乎我所生之四阴也。即中正以观天下也。君子无咎。对初爻小人无咎言。下四阴爻皆小人。上二阳爻皆君子。小人当仰观乎上。故无咎。君子当观示乎下。故无咎。
○九五为观之主。阳刚中正。以居尊位。下之四阴。皆其所观示者也。故有观我生之象。大观在上。君子无咎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象曰。观我生。观民也。二观字皆去声○民即下四阴。阴为民之象也。故姤九四曰远民。以初六阴爻也。内卦三阴。远于五。草莽之民也。六四之阴近于五。仕进之民也。九五虽与六二正应。然初三四与九五皆阴阳相生。故曰观我生观民也。即中正以观天下之民也。
○生曰我生。则关于我者切矣。
孔子释以民字。不曰生而曰民。则非独同焉。皆生已也。人君俯临万民。不有以观之。不惟负我。并负民矣。
○上九。观其生。句君子无咎。观去声○上九虽在观示之上。然本卦九五有天下国家之责。所以九五观示乎诸爻。诸爻仰观乎九五。曰我生者。即大有六五。五阳皆其所有之意。言下四阴。惟我可以观示。他爻不可得而观示之也。若上九不在其位。不任其事。则无观示之责。止因在上位。阴阳相生。义当观其生。是空有观生之位而已。故不曰观我生。而曰观其生者。避五也。是我字甚重。而其字甚轻也。君子无咎者。九五与上九皆阳刚在上。故并君子之无咎也。
○上九以阳刚居观之极。故有观其生之象。亦君子之无咎者。故其象占如此。象曰。观其生。志未平也。志者。上九之心志也。平者。均平也。与九五平分。相同一般之意。言周公爻辞。九五观我生。而上九则以其字易我字者何哉。以上九之心志。不敢与九五同观其民也。故曰志未平也。盖观示乎民。乃人君之事。若上九亦观示乎民。则人臣之权。与人君之权。相为均平而无二矣。
岂其理哉。故上九阳刚。虽与五同。不过有观生之位而已。不敢以四阴为我之民。与九五平观示之也。
噬嗑。震下离上。噬嗑。食也。
噬。啮也。嗑。合也。颐中有物间之。啮而后合。上下两阳而中虚。颐之象也。四一阳间于其中。颐中有物之象也。颐中有物。必啮而后合。噬嗑之象也。序卦。嗑者合也。可观而后有所合。所以次观。
第2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