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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学佛之要,在乎见性。若欲见性,必先以决定之志,夺习俗之气,以严持之力,保洞然之明,然後照破种种空妄,心不着物,念不随情。念是烦恼根,心是法尘种。念起则一切烦恼起,念息则一切烦恼息;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念起即止,皆由自心。至於生灭灭已,寂灭为乐,是见性也。今之学者不能见性者,为事理二障所碍也。非大观则不能解理障,非大止则不能除事障。大观谓智断也,大止谓力制也。智断纯孰,则理理皆空;力制纯孰,则事事皆空。了三空之大空,知一真之至真,此大观之至也。即时身心世事、念虑情识,一齐都止,此大止之至也。非上上智,其孰能与於此。学道在乎存性。若欲存性,必先以慧剑斩群魔,火符消六慾。次以定力忘情绝虑,释累清心,至於心清累释、虑绝情忘,是谓存性。真性既存,则无造化。今之学者,为情识之所夺也。欲去情识,先除生灭心。心无生灭,身无生灭,定矣。去生灭心,必自无念之积习纯熟,足可致无梦;无念之静定纯熟,足可致无生。无梦乃见在之大事也,无念乃末後之大事也。无生则不造,无梦财不化,不造不化,即不生不灭也。非高上之士,其孰能与於此。
儒学之要,在乎尽性。若欲尽性,在明明德,在止於至善。知止而後有定,有定则能忘物我。艮卦辞云: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艮其背,忘其心也。不获其身,忘我也。行其庭不见其人,忘物也。三者既忘,何咎之有?此知止之至也。知止故能忘物我而全天理,是谓尽性也。今人不能尽性者,为身心之累也。既有累便有室碍,必以刚断果决。刚断故能忘物,果决故能忘我,物我两忘,尽性至命定矣。非神德圣功,其孰能与於此。予见世人多以此身为有我,其不思之甚也。且如此身因造而有,未造之前有象乎?有名乎?有我乎?既化之後有象乎?有名乎?有我乎?前後两既俱无,安得中间偏执有我耶。殊不知身心世事本来虚妄,三世推求了不可得。过去杳然何在,只今念念变迁,未来决定如是。历劫以来大梦幻中,坚执妄缘,结成输回种子,是以出生入死,无有了期。若复有
人於此梦幻境中,证明了知而善消遣,岂非至人乎。予一日举此公案,令门人参。二三子稍合符节,故作此书以赠之,以心传心。若能直下承当,潜通默会,即时知止,不谋其前,不虑其後,不恋只今,三者混成,得大自在。徜徉乎大寂灭之海,逍逼乎无何有之乡,游泳乎自得之场。至此方知,造化於此何预焉。虽然,更有向上事在。且道唤甚麽做向上事?咦,掀翻无字脚,粉碎太虚空,方为了事汉。秘之秘之。
绝学无忧篇并叙
所为绝学者,非不学也。若以不学为绝学,则罔无所知,只同常流也。此所谓绝学者,博学而至於绝学也。盖由世人多学为奇特,转学转不会也。圣人云:其出弥远,其知弥少。又云:多则惑,少则得。正谓此也。前儒云:有为终日息,无为便不息。即此意也。故作是篇以证之,使学徒不为声闻缘觉、学解见知所累也。
日用总玄玄,时人识未全。当推心上好,放下口头禅。
法法非空法,传传是妄传。不曾修福始,焉能有祸先。
不益便无损,不变岂能迁。不垢亦不净,无缺亦无圆。
莫着嗔和喜,何愁迍与邅。不作善因果,那得恶因缘。
不闻兴废事,名利不相牵。精粗无忧恶,妍丑不憎怜。
不偿欢喜债,都无恩怨缠。打开人我网,跳出是非圈。
清虚不好古,恬澹倦希贤。休思今世後,放下未生前。
从他佛是佛,任伊仙是仙。既无尘俗累,何忧业火煎。
有无俱不立,虚实任相连。都缘无取舍,自然无过愆。
来去浑忘却,死生何预焉。居止无余欠,随处任方圆。
饥来一椀饭,渴则半瓯泉。兴来自消遣,困来且打眠。
达者明此义,休寻天外天。见前赤洒洒,末後亮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