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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又如脾之本位,或因湿热,或因太燥,或因劳若忧煎,或因饮食饥饱,一伤其气
,气则下行而不能及肺,肺乏下降之令,则脾胃之本位,不能纳气矣。此则又非寒热温凉之
所能纳也,斯时以扶脾保肺顺其升降之性,乃可纳耳!更如肾之气虚,则水不能制火,而相
火起矣。相火为包络之火,一本相根据,一火兴则五火炽。五火者,龙火、雷火、心火、阳明
燥火、三焦壮火也。斯时须察其本原,若初病而本原未伤者,竟以凉纳之,六味加知母黄柏
者也。若病久而本原致伤者,以凉纳之必死,则当补元而导之,七味、八味、十味皆可纳也。(炳章按∶然则执此数方便可以御百病乎?非探本之论也。)总之,百病皆由胃气不到而不
能纳肾,以致先后天生成之气,不能相和所致,医者知纳气,思过半矣。
五脏分属阴阳,阴阳全赖生克。故固肾者,不可以不保肺,肺者所以生肾也。扶脾者不
可以不治肝,肝者所以克脾也。然扶脾即所以保肺,土能生金也。保肺即所以平肝,金能克木也。脾病即肺病,肝病即脾病,肝病当缓其中,盖肝气不可亢,肝血不可亏,乃治肝之要诀也。(炳章按∶二语诚然要诀。)
三阴三阳十二经,有枢机焉。枢机有二∶一者两肾中间一阳藏处,命门是也。命门三焦
之本,呼吸之原,犹天之北辰,而人身之枢也。一者在少阴少阳。(炳章按∶少阳为枢,少阴为
枢,原本《内经》不必赘入命门,且所言是经非脏不容误认。)少阴肾,天一所生,为三阴
初入之处,少阴者,阴之枢也。由少阴而入,则为厥阴。由厥阴而进,则为太阴。太阴,阴
之至也。阴极则阳生,阳之初生而始发,则从胆,胆为转阴至阳之地为少阳,是阳之枢也。
由少阳而阳明,由阳明而太阳,太阳为阳之极,而又转入于阴,则少阴少阳,乃阴阳初入之
枢。枢者、如门户之枢也。然阴必从阳,故三阴之出入,亦在少阳。阴之不利,由阳
之不利,所以少阴以少阳为主也。欲其枢之利,非温暖之
不可。盖寒则坚凝,热则流通也。(炳章按∶执热则流通一语,故所论俱误,少阴为阴之枢
,少阳为阳之枢,经语何等明白,乃以阴必从阳一语,堕入云雾至一得皆误,不可为训。)
亦有热而不能流通者,不能流通,则出入开阖,不如意而致疾矣。能开不能阖,则多泄泻之
病,能阖不能开,则起隔噎闭结之虞。疾之作,有害于先天,则从肾与膀胱起,有害于后天
,则从脾胃起,起于脾胃,则土不生金而金坏,金坏则水衰,水衰则木枯,木枯则火炽,火
炽则水益涸,水涸则龙火起,龙火起则雷火亦随之,龙雷并起,而一身三焦脏腑,无非火矣。此火之来,俱系枢之不利,寒之所致。若因火炽而更寒之,则火益烈而真元亡矣。故治之
不但欲其肾之安,更不可不固膀胱之阳,不但欲其肝之润,更不可不疏胆之气。(炳章按∶
如此辗转牵引,殊属支离,若如此则五脏无一不败,亦非草木所能治,岂固阳疏胆所能愈耶
心肾相交,全凭升降,而心气之降,由于肾气之升,肾气之升,又因心气之降。夫肾属
水,
火性炎上,如何而降?盖因火中有真阴,故火亦随阴而降至于肾,则生肾中之水,升降者水
火,其所以使之升降者,水火中之真阴真阳也。真阴真阳者,心肾中之真气也。故肾之后天
,心之先天也。心之后天,肾之先天也。欲补心者须实肾,使肾得升,欲补肾者须宁心,使
心得降,六味丸丹皮、茯苓,所以宁心也。地黄、山药,所以实肾也,乃交心肾之法也。
人之生死本乎神,神居于心,心为火,故火者,生命之原也。戊癸化火,戊为土,癸为
水,水为先天,土为后天,二天化火之原,人之所赖以生者也。
凡人不知所以生,则不知所以死,不知所以死,则不知所以病,不知所以病,则不知所
以治,故知生知死,乃知病知安,而知所以治矣。人之所以生者神也,神之所以安者气也,气得
其平,则神安而无病,气失其序,则神散而死亡。神气者,人之性命也。神者,心也;气者
,肾也。心肾二脏,人之性命所寄也,顾不重哉!故脉贵有神,形贵有气,神气可治,虽危
可救。神气愦乱,虽安必危。然神气之所以因之衰旺者胃也,能治病者,必不可忘胃。故经
云∶胃气为本,然肾为胃关,人生之来,其原在肾,人病之来,亦多在肾,肾者命之根也。
肾脉不伤,危也可许其生,肾脉有害,安也亦虑其危。盖肾伤则先天伤,而后天之胃无根,
亦必受害。凡久病而不死者,肾伤未及胃也,及胃立死矣。故断病之诀,在此二天,一伤则
病,两伤则死。既两伤矣,尚欲救之,愚人也;两不伤而医者死之,医人之罪也。见病不先
察此二天,不知医者也;能医者,专以此二天为务。此医门之秘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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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每至夜,则颈项强硬,喉痛舌干吐痰,至天明则诸病皆退,此阳虚不能上达也。盖
夕则阳气下降于丹田,上焦之阳不足,故阴火炽于上而生诸病,至旦则阳气从丹田上升,阳升阴
降而诸病退矣。治法用补中益气汤。(炳章按∶此证为津液不足者多,补中益气未见合法,
此公以阳不升上之论,亦未知果效否。观病须别有证据,方可定其属阴属阳,未可执此一证
,即定其为上焦阳虚也。)
<目录>卷一
<篇名>亢害承制
属性:人受气以成形,气失其平则成病,故肝木太旺则肝亢矣。肝亢则害脾,脾害则不能生金
而防水,故木亢则金水亦俱伤。斯时当以扶金为要,金扶则木制而木平,木平则能和土而水不泛
,金得生矣。若肺金太旺,则肺亢矣,肺亢则不能生水而害木,木病则脾亦损。斯时当扶火
以制金,火旺则金暖而平,金平则能生水而制木,木和则无伤于脾矣。又若脾胃过于湿热,
饮食思虑,则脾胃之气亢,脾土亢,则伤肾而不能生金,金弱则水之化原绝,而肾益衰。期
时当疏木以制土,土平则金水俱平矣。又如肾亢则水泛,泛则水失其流行之道,而不能生木
,木伤则邪干于土,而脾胃亦伤,故当补火以生脾,脾旺则水有所制而平矣。火亢、水亢、
木亢、金亢,一有所亢,皆不能无累于脾,脾有累,则后天气伤,后天伤,则先天不能成其
生生之气,治宜用纳气法。盖胃气为中土之阳,脾气为中土之阴,脾不得胃气之阳,则多下
陷,胃不得脾气之阴,则无以转运,而不能输于五脏,脾既不输,则心亦无以奉生而化赤,
心不化赤,则心火弱不能制肺金,金既无制,则下降之令不行,于是五脏中失其和平者多矣。夫脾气由心而至肺,肺得气而行下降之令,入心为血,入肝入脾亦为血,入肾为精,自入
为液。五脏和则能互为生克,相生相克,相制相化,而无过与不及之病,所谓气得其平也。
其不能平者,或因六气之感,则外伤而不平,或因饮食劳倦欲事七情,则内伤而不平,不平
于先天者,必伤于后天,伤于后天者,必害于先天,一有所伤害,则多气不纳肾之患。故医
者必先审其起病之由,而察其何脏亢?何脏弱?亢者则以所承制之,盖子能报父仇也。弱者则
以生化求之,盖制则能生化也。而以脾为要,盖五脏之气,皆能奉脾土归气于先天之原,万
万物赖阳而生,从土而发,土不得阳,则不能制水,水无以生化,则反来侮土,土自救
无暇,焉能复生金乎?金水寒则坚滞而不能生化,虽有微火,亦不明也,岂能化金水之寒乎?急宜
桂附姜参救之,盖阳者胃脘之阳也,救之而不愈者有之,未有不救而能自生者也。(炳章按
∶胃中为冲和之气,故能化物,若燥热则为偏驳之气矣,且古人以胃为阳土,最喜清润,何
能受桂附之辛燥乎?唯脾土寒湿者,与之相宜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