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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蔡京作相,大观间,因贺雪,赐宴于京第,庖者杀鹌子千余。是夕京梦郡鹌遗以诗曰:“啄君一粒粟,为君羹内肉。所杀知几多,下箸嫌不足。不惜充君庖,生死如转毂。劝君慎勿食,祸福相倚伏。”京由是不复食。
戴石屏见烹犊延客者,诗云:“田家茧栗犊,小小可怜生。未试一犁力,俄遭五鼎烹。朝来古食指,妙绝此杯羹。口腹为人累,终怀不忍情。”
佛印《满庭芳》词云:“鳞甲何多,羽毛无数,悟来佛性皆同。世人何事,刚爱口头浓。痛把众生剖割,刀头转,鲜血飞红,零炮碎炙,不忍见渠侬。
喉咙才咽罢,龙脑凤髓,毕竟无踪。谩赢得,生前夭寿多凶,奉劝世人省悟。休恣意,击恼阎君,轮回转,本来面目,改换片时中。”
弥勒尊佛云:“人生在世太无知,日日朝朝真是痴,刀割畜生身上肉,自家面上要添肥。喉咙三寸原无底,何日何年是了期。不顾割他身上肉,犹嫌是肉少精脂。与你黄金十万两,谁肯将刀割自皮。饶却飞禽并走兽,他身也是父娘儿。奉劝诸人观此颂,慈悲不杀是便宜。偈曰:‘劝君勤放生,终久得长寿。若发菩提心,大难天须救。’”
永嘉云:“慈悲抚育,不伤物命,水陆空行,一切含识,命无大小,等心爱护,蠢动飞,无令毁损。”
陈氏戒杀,或问曰:“如六畜等,我若不杀,他人亦杀之。施之山林,豹狼亦杀之。纵使我不杀亦不能救之矣。”答曰:“六畜等我皆往世作决定杀因,故今受决定杀果,虽佛亦无如之何。故佛教人不杀者,正所以救之也。不作杀业,则无杀因,若决无杀因,则决不受杀报。若劝得一人不杀,则是救得一人不造杀因,免为畜生。若劝化得千万人不杀,则救得千万人免为畜生,出离三涂矣。故人能从佛劝化,未闻食肉豹狼能从佛劝化也。”
道经云:“一切诸众生,贪生悉惧死,我命即他命,慎勿轻视于彼。”
了了居士云:“体质须还异,灵明本不殊。虽然分贵贱,只是别形躯。苦痛教他死,肥甘助己需。休教阎老断,自想说何如。”
抱一子云:“杀生恣口腹,罪业足无边。捐财广济人,福德不可论。世人如不信,请观《太上篇》。有感必有应,毫发无差焉。”
宣和间,富商杨序梦神告曰:“子逾旬当死,若能救活亿万物命可免。”序曰:“大期已迫,物命有限,未易满数。”神曰:“鱼卵不经盐渍,三年尚可再活,盍图之。”序乃大书神语于通衢壁间,由是人皆知戒,见人杀鱼,就取卵投之江河。如是月余,复梦神曰:“亿万之数已满,寿可延矣!”既而果然。
《礼》曰:“豢豕为酒,非以为祸也。而狱讼益繁,则酒之流生祸也。是故先王因为酒礼,一献之礼,宾主百拜,终日饮而不得醉焉,所以备酒祸也。”(以下戒饮)。
陈公子完奔齐,饮桓公酒,乐。公曰:“以火继之。”辞曰:“臣卜其昼,未卜其夜。君子曰:‘酒以成礼,不继以淫,义也。’”齐桓公饮管仲酒,仲弃其半曰:“臣闻酒入舌出,舌出言失,言失身弃,臣以为弃身不如弃酒。”
邴原旧能饮酒,以荒思废业断之,八九年酒不向口。
陶侃饮酒有定限,常欢有余而限已竭。或劝少进,侃凄怅良久,曰:“年少曾有酒失,亡亲见约,故不敢逾。”
刘玄明为山阴令,告新尹曰:“作县唯日食一升饭,莫饮酒,此为第一策。”
王肃家诫曰:“凡为主人饮客,使有酒色而已,无使至醉。若为人所强,必退席长跪,称父戒以辞之。敬仲辞君,而况于人乎?”
高允被敕,论集往世酒之败德者以为《酒训》,孝文览而悦之。
柳戒子弟曰:“崇好优游,耽嗜曲蘖,以衔杯为高致,以勤事为俗流。习之已荒,觉已难悔。”
范公质诫子曰:“戒尔勿嗜酒,狂药非佳味,能移谨厚性,化为凶险类。古今倾败者,历历皆可记。”
陈有斗余酒量,每次不过五爵。虽会亲戚,间有欢适,不过大白满引,恐以长饮废事。每日有定课,自鸡鸣而起,终日写阅,不离小斋,倦则就枕,既寤即兴,不肯偃仰枕上。每夜必置行灯于床侧,自提就案,不呼唤使者。
张文忠公饮量过人,太夫人年高,颇忧之。贾存道虑其以酒废学生疾,示以诗曰:“圣君恩重龙头选,慈母年高鹤发垂。君宠母恩俱未报,酒如成病悔何追?”文忠自是非对亲客不饮,终身不至醉。
北齐文宣与左右饮,曰:“快哉大乐。”王曰:“长夜荒饮不悟,国破亦有大苦。”帝默然。
商受沈酣,上天降丧。羲和酒荒,胤侯阻征。郑大夫伯有掘地筑室为长夜饮,子皙伐而焚之,死于羊肆。楚子反为司马,醉而寝,楚王欲与晋战,召之辞以心疾,王径入幄,闻酒臭曰:“今日之战,所恃者司马,而醉若此,是亡吾国而不恤吾众也。”射杀之。周故人与饮酒大醉,腐胁而死。灌夫酒酣骂座,武帝时伏诛。故裴日休瑏瑠目酒之道:上为淫溺所化,化为亡国;下为凶酗所化,化为杀身。
元右相阿沙不花,见武帝容色日悴,谏曰:“八珍之味不知御,万金之身不知爱,惟曲蘖是好,嫔是眈,是犹两斧伐孤树,未有不颠仆者。”次年帝崩,寿三十一。
经云:“若常愁苦,愁遂增长。如人喜眠,眠则滋多。贪淫嗜酒,亦复如是。“酒失最上破坏善法,宁以利刀断于舌根,不以此舌说染欲事。“喜饮酒醉,堕沸屎泥犁之中,罪毕得出,生猩猩中,后得为人,顽无所知。“善来比丘,证阿罗汉降伏毒龙,后饮浆中酒大醉,遂失神通,不能降鳝,岂复能降龙也。”
洪州廉使问马祖曰:“吃酒肉即是,不吃即是?”祖曰:“若吃是中丞禄,中吃是中丞福。”
崇真宫道士龚尚贤饮烧酒过多,向卧吹灯,引火入喉中烧死。大抵酒皆有火,非但烧酒也。母族曹翁居京师,九十余,步履如壮,人问其量,酒涓滴不饮,可知酒之能损寿矣。
金仁山曰:“夫人敬则不纵欲,纵欲则不敬。商之君臣一本于敬,举天下之物不足以动之,况敢荒败于酒乎?”
薛文清曰:“酒色之类,使人志气昏酣荒耗,伤生败德,莫此为甚。俗以为乐,余不知果何乐也。惟心清欲寡,则气平体胖,乐可知矣!”
活人心云:“酒虽可以陶情性,通血脉,然招风败肾,烂肠腐胁,莫过于此。饱食之后,尤宜戒之。饮酒不宜粗及速,恐伤破肺。肺为五脏之华盖,尤不可伤。当酒未醒,大渴之际,不可吃水及啜茶,多被酒引入肾脏,为停毒之水,遂令腰脚重坠,膀胱冷痛,兼水肿、消渴、挛之疾。”
杀生崇饮,口腹类也,故附列焉。或曰:“天地生物养人,先王为酒合欢,儒者所不禁也。二戒之示,几逃禅矣,如废礼何?”嗟夫,舜德好生,禹疏仪狄,圣人未始不戒也。即不能然,若东坡食自死肉,陶侃饮有定限,何如必以此为迂论迦谈而漫不知检,是假归儒之名,以文其肆无忌惮之行也而可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