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佑甫
德宗即位,淄青节度李正己表献钱三十万缗。上欲受,恐见欺;却之,则无词,宰相崔佑甫请遣使:“使慰劳淄青将士,因以正己所献钱赐之,使将士人人戴上恩,诸道知朝廷不重财货”。上从之,正己大惭服。
神策军使王驾鹤,久典禁兵,权震中外。德宗将代之,惧其变,以问崔佑甫。佑甫曰:“是无足虑。”即召驾鹤,留语移时,而代者白志贞已入军中矣。
王旦
马军副都指挥使张旻,被旨选兵,下令太峻,兵惧,谋为变。上召二府议之。王旦曰:“若罪旻,则自今帅臣何以御众?急捕谋者,则震惊都邑。陛下数欲任旻以枢密,今若摆用,使解兵柄,反侧者当自安矣。”上谓左右曰:“旦善处大事,真宰相也!”
契丹奏请岁给外别假钱币,真宗以示王旦。公曰:“东封甚迫,车驾将出,以此探朝廷之意耳。可于岁给三十万物内各借三万,仍谕次年额内除之。”契丹得之大惭,次年复下有司:“契丹所借金帛六万,事属微未,仰依常数与之,今后永不为例。”
西夏赵德明求粮万斛。王旦请敕有司具粟百万于京师,而诏德明来取。德明大惭,曰:“朝廷有人。”乃止。
严可求
烈祖辅吴,四方多垒,虽一骑一卒,必加姑息。然群校多从禽,聚饮近野,或搔扰民庶。上欲纠之以法,而方借其材力,思得酌中之计,问于严可求。可求曰:“无烦绳之,易绝耳。请敕泰兴、海盐诸县,罢采鹰,可不令而止。”烈祖从其计,期月之间,禁校无复游墟落者。——《南唐近事》。
陈平
燕王卢绾反,高帝使樊哙以相国将兵击之。既行,人有恶哙者,高帝怒,曰:“哙见吾病,乃几吾死也!”用陈平计,召绛侯周勃受诏床下,曰:“平乘驰传载勃代哙将。
平至军中,即斩哙头!”二人既受诏行,私计曰:“樊哙,帝之故人,功多,又吕后女弟女媭夫,有亲且贵。帝以忿怒故欲斩之,即恐后悔,(边批:精细。)宁囚而致上,令上自诛之。”平至军,为坛,以节召樊哙。哙受诏节,即反接载槛车诣长安,而令周勃代,将兵定燕。平行,闻高帝崩,平恐吕后及吕媭怒,乃驰传先去。逢使者,诏平与灌婴屯于荣阳。平受诏,立复驰至宫,哭殊悲,因奏事丧前。吕太后哀之,曰:“君出休矣!”平因固请得宿卫中,太后乃以为郎中令,曰:“傅教帝。”是后吕媭谗乃不得行。
宋祖曹彬
唐主畏太祖威名,用间于周主。遣使遗太祖书,馈以白金三千。太祖悉输之内府,间乃不行。
周遣阁门使曹彬以兵器赐吴越,事毕亟返,不受馈遗。吴越人以轻舟追与之,至于数四,彬曰:“吾终不受,是窃名也。”尽籍其数,归而献之。后奉世宗命,始拜受,尽以散于亲识,家无留者。
拒高丽僧焚西夏书
高丽僧寿介状称:“临发日,国母令赍金塔祝寿”。东坡见状,密奏云:“高丽苟简无礼。若朝廷受而不报,或报之轻,则夷虏得以为词;若受而厚报之,是以重礼答其无礼之馈也。臣己一面令管勾职员退还其状,云:‘朝廷清严,守臣不敢专擅奏闻’。
臣料此僧势不肯已,必云本国遣来献寿,今兹不奏,归国得罪不轻。臣欲于此僧状后判云:‘州司不奉朝旨,本国又无来文,难议投进,执状归国照会’。如此处分,只是臣一面指挥,非朝廷拒绝其献,颇似稳便。”
范仲淹知延州,移书谕元昊以利害,元昊复书悖慢。仲淹具奏其状,焚其书,不以上闻。「吕]夷简谓宋庠等曰:“人臣无外交,希文何敢如此!”宋庠意夷简诚深罪范公(边批:无耻小人!)遂言“仲淹可斩”。仲淹奏曰:“臣始闻虏悔过,故以书诱谕之。
会任福败,虏势益振,故复书悖慢。臣以为使朝廷见之而不能讨,则辱在朝廷,故对官属焚之,使若朝廷初不闻者,则辱专在臣矣。”杜衍时为枢密副使,争甚力,于是罢庠知扬州,(边批:羞刹!)而仲淹不问。
张方平
元昊既臣,而与契丹有隙,来请绝其使。知谏院张方平曰:“得新附之小羌,失久和之强敌,非计也。宜赐元昊诏,使之审处,但嫌隙朝除,则封册暮下,于西、北为两得矣!”时用其谋。
秦桧
建炎初,虏使讲和,云:“使来,必须百官郊迎其书。”在廷失色,秦桧恬不为意,尽遣部省吏人迎之。朝见,使人必要褥位,——此非臣子之礼。是日,桧令朝见,殿廷之内皆以紫幕铺满。北人无辞而退。
第20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