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村祖墓
地理之说,不可谓无。芳村外家祖墓、宋季咸淳吴将仕公讳旻者葬焉,颇荫福其子孙。後别房贫者,以右臂前地,佃于隣人取私租,不顾祸福也。予每言于内兄吴子道,当以己帑取之,亦吝微利而不听。不三年,西寇陷溧阳,犯莲河溪,芳村危急。吴之子弟起兵御之,兵败遇害者六人,仆厮数十人。考其地理之祸,非偶然也。每居族中,各杀一人,其可畏如此。由是家业大废,死亡被掠者相继不已。若三载之前,坟前未动土时,红寇尝过芳村至再三,亦无被害者,乱後反得财物,其势尤张,此地理之不可无也。
子弟三不幸
人家子弟有三不幸:处富贵而不习诗礼,一不幸也;内无严父兄,外无贤师友,二不幸也;早年丧父而无贤母以训之,三不幸也。
人家三不幸
人家有三不幸:读书种子断绝,一不幸也;使妇坐中堂,二不幸也;年老多蓄婢妾,三不幸也。
子弟居室
人家子弟,未有居室,父母姑息之,尝遗之以钱,此最不可。非惟启博戏之习,且致游荡之资,不率教训,皆由是也。或生朝岁时,则以果核遗之,入学之後,则以纸笔遗之可也。
生子自乳
凡生子以自乳最好,所以母子有相爱之情。吾家往往有此患,今当重戒之。或无乳而用乳母,必不得已而後可也,所以子弟不生娇惰,生女尤当戒之。
婚姻正论
婚姻之礼,司马文正论之甚详,固可为万世法者。士大夫家或往往失此礼,不惟苟慕富贵,事于异类非族,所以坏乱家法,生子不肖,皆由是也。甚致于淫奔失身者,亦有之,可为痛恨。
寡妇居处
予尝谓不幸人家有寡妇,当别静室处之。或遇妯娌有贤者,正言大节,时相训讲,以坚其志,或庶几焉。凡寡妇之居,与寻常妯娌相近,此最不好。盖起居言笑与夫妇之事,未必不动夫妇之心。此心一动,必不自安,久而不堪者,必求改适,不至于失节非礼者,鲜矣。至于室女之居,尤宜深静,凡父母兄嫂房室之间,亦不可使其亲近,恐窥见寻常狎近之貌,大非所宜。此亦古人防微杜渐之遗意也。
年老蓄婢妾
年老多蓄婢妾,最为人之不幸,辱身丧家,陷害子弟,靡不有之。吾家先人,晚年亦坐此患,乡里蹈此辙者多矣。又见荆溪王德翁,晚年买二伶女为妾,生子不肖。甚至翁死未逾月,而私通于中外,莫能禁止。此《袁氏世范》言之甚详,兹不再述,有家者尝深玩之。
婢妾之戒
寻常婢妾之多,犹费防闲,久而稍息,未有不为不美之事。其大患有三:坏乱家法,一也;诱陷子弟,二也;玩人丧德,三也。士大夫无见识者,往往蹈此。人之买妾者,欲其侍奉之乐也。妾之多者,其居处纵使能制御,亦未免荒于淫佚矣,何乐之有!或正室之妒忌,必致争喧,则家不治。苟正室之不妒,则妾自相倾危,适足为身家之重累,未见其可乐也。宜深戒之!
要好看三字
先人尝曰:“人只为“要好看”三字,坏了一生。便如饮食,有鱼菜了,却云简薄,更置肉。衣服有阙损,搀修补足矣,却云不好看,更置新鲜。房舍仅可居处待宾,却云不好看,更欲装饰。所以虚费生物,都因此坏了。”先人一履,皆踰数年,随损随补;一白紬袄,着三十年;终身未尝兼味。所居数间,仅蔽风雨,客位窗壁损漏,四十余年未尝一易,乡里皆讥诮之,不顾也。子孙识之,当以为法。
棺椁之制
先人与杨亲翁杨待制尝论棺椁之制。文公《家礼》所谓棺仅使容身,椁仅可容棺。其言信矣。後世皆不晓此义,惟务高大,殊为不根。尝见乡中荒岁盗古塚者,得棺木改造水车冀桶之类,不知几百年也。盖郴州之巨木,状如老杉,富贵之家,半先竞价以买之,高者万贯,下者千贯,以为美饰;否则讥诮之,可谓愚惑之甚。今不若止用老杉木,或楠木为之,高不过四尺,厚亦不过三寸,庶免殉埋他物之患,且不广开土穴,以泄地气。椁惟用砖或柏木足矣。此论甚善。至正乙未以後,盗贼经过之所,凡远近墓塚,无不被其发者,丧不如速朽之为愈也,因记为戒。自天历己巳年旱歉後,诸处发冢之盗,公行不禁,不预凶事,礼也。然近世皆预备棺木,谓之寿函,亦必年近六十然後可作,此亦无妨也。
第7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