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病挛也。
或曰。八正之候何如。
经曰。候此者。常以冬至之日。立于叶蛰之宫。其至也。天必应之以风雨者矣。风雨从南方为虚风。主伤人杀害。故圣人谨候虚风而避之。邪弗能害。)其以夜半至也。民皆卧而弗犯。故其岁民少病。以昼至也。民皆懈惰而中之。故民多病。虚邪入客于骨而不发于外。至其立春。阳气大发。腠理开。因立春之日。风从西方来者。民皆又中于虚风。此两邪相搏。经气结代者矣。故诸逢其风而遇其雨者。命曰遇岁露焉。而岁之和而少贼风。则民少病而少死。贼风邪气寒温不和。则民多病而死矣。
或曰。诸病逆顺。可得闻乎。
经曰。腹胀身热脉大。一逆也。腹鸣而满。四肢清泄脉大。二逆也。衄而不止脉大。三逆也?
日而死矣。腹大胀。四末清。脱形泄甚。一逆也。腹胀便血。脉大时绝。二逆也。咳溲血脱形。脉?
时而死矣。工不察此而刺之。是谓逆治。五夺者。形肉已夺。一也。大夺血之后。二也。大汗出之后。三也。大泄之后。四也。新产及大血之后。五也。此皆不可写。热病脉静。汗已出。脉盛躁。一逆也。病泄。脉洪大。二逆也。着痹不移。肉破。身热。脉偏绝。三逆也。淫而夺形。身热。色夭然白。及后下血笃重。四逆也。寒热夺形。脉坚搏。五逆也。小儿病。头毛皆逆上者。必死。
或曰。经言痹病有众痹。有周痹。何分别耶。
经曰。众痹者。此各在其处。更发更止。更居更起。以右应左。以左应右。非能周也。刺此左右。各当其所。痛从上下者。先刺其下以遏之。后刺其上以脱之。痛从下上者。先刺其上以遏之。后刺其下以脱之。此内不在脏。而外未发于皮。独居分肉之间。真气不能周。故曰周痹。
问曰。经言凡痹往来。行无常处者。在分肉间痛。刺之以月。死生为数。何也。
经曰。用针者。随气盛衰以为数。针过其数。则曰脱气。不及日数。则气不写。左刺右。
二日二。渐多之。十五日十五。十六日十四。渐少之。(如是刺之则无过数。无不及矣。)
或曰。经言热病有五十九刺。可得闻欤。
经曰。热病三日。气口静。人迎躁者。取之诸阳。五十九刺。以写其热。而出其汗。实其阴是。头入发一寸旁三分各三。凡六。更入发三寸。边五。凡十。耳前后口下者各一。项中一。凡六。巅上一。囟会一。发际一。廉泉一。风池二。天柱二也。热病七日八日。脉口动。喘而短(一作弦)者。急刺之。汗且自出。浅刺手大指间。热病汗且出。及脉顺可汗者。取之鱼际、太渊、大都、太白。写之则热去。补之则汗出。汗出太甚。取之内踝上横脉以止之。热病七八日。脉微小。病溲血。口中干。日半死。脉代者。一日死。热病已得汗。脉尚躁。喘且复热者死。热病七八日。脉不躁。躁不散数。后三日中有汗。三日不汗。四日死。热病脉尚盛?
颇有寒者。热在髓。死不可治。又热病不可刺者有九。
一曰。汗不出。大颧发赤。哕者死。
二曰。泄而腹满甚者死。三曰。目不明。热不已者死。四曰。老人婴儿。热而腹满者死。五曰。汗不出。呕下血者死。六曰。舌本烂。热不已者死。七曰。咳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
或曰。刺热病亦有异乎。
或曰。寒热瘰在颈腋者。何气使然。
经曰。此皆鼠寒热之毒气。留于脉而不去也。鼠之本。皆在于藏。其末上出于颈腋之间。其寒热。审按其道以予之。徐往徐来以去之。其小如麦者。一刺知。三刺已。若反其目视之。其中有赤脉。上下贯瞳子。见一脉。一岁死。见一脉半。一岁半死。见二脉。二岁死。见二脉半。二岁半死。见三脉。三岁死。见赤脉不下贯瞳子。可治也。
或曰。痈疽何以治之。
经曰。痈疽之生。脓血之成。积微之所生也。故圣人自治于未有形也。愚者遭其已成者。脓已成脓血者。其惟砭石铍锋之所取也。所谓多害者。观逆顺也。其白眼青。黑眼小。一逆。内药而呕。二逆。腹痛渴甚。三逆。肩项不便。四逆。音嘶色脱。五逆。除此五者。顺矣。
或曰。水肿之病。宜刺乎。
经曰。经脉满则络脉溢。络脉溢则缪刺之。以调其络脉。使复其形而不肿。缪刺者。不分隧?
脉微弱者。今亦往往而缪刺之。祸不旋踵。盖不审经言。脉络满溢。宜缪刺之理也。
或曰。人有肥瘦白黑小长。刺法同乎否乎。
经曰。年质壮大者。血气充盈。肤革坚固。因加以邪。刺此者。深而留之。婴儿者。其肉脆色少。肉廉廉然。薄唇轻言。血清气滑。易脱于气。易损于血。刺此者。浅而疾之。壮士真骨者。坚肉缓节。监监然。此人重则气涩血浊。刺此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数。劲则气滑血清。刺此者。浅而疾之。常人者。视其黑白。各为调之。其端正敦浓者。血气调和。刺此者。
无失常数也。
或曰。匹夫大人。刺法同乎。
经曰。气滑则出疾。气涩则出迟。气悍则针小而入浅。气浊则针大而入深。深则欲留。
浅则?
春气在毛。夏气在皮肤。秋气在分肉。冬气在筋骨。凡刺病者。各以其时为齐。故刺肥人以秋冬之齐。刺瘦人以春夏之齐。
经曰。营之生病也。寒热少气。血上下行。卫之生病也。气痛时来时去。怫气贲响。风寒客?
者内热。刺布衣者以火淬之。刺大人以药熨之。以熨寒痹所刺之处。令热入至于病所。起步内无见风。每刺必熨。如此病已。所谓内热也。
或曰。三虚三实者。何谓也。
经曰。三虚者。乘年之衰。逢月之虚。失时之和。因为贼风所伤。是谓三虚。故论不知三
或曰。人身有四海。何也。
经曰。胃者水谷之海。其输上在气街。下至三里。冲脉者。为十二经之海。其输上在于大杼?
海。其输上在于其盖。下在风府。气海有余者。气满胸中。息面赤。不足。则气少不足以言。血海有余。则常想其身大。怫然不知其所病。不足。常想其身小。狭然不知其所病。水谷之海有余。则腹满。不足。则饥不受谷食。髓海有余。则轻劲多力。自过其度。不足。则脑转耳鸣。胫酸眩冒。目无所见。懈怠安卧。治此者。审守其输。而调其虚实。无犯其害。顺者得复。逆者必败。
或曰。诸家言某穴主某病。其说亦可从乎。
曰。治病无定穴也。邪客于人。与正周流上下。或在气分。或在血分。无有定止。故喻用针?
守某穴主某病之说。执中无权。按谱施治。譬之狂潦泛溢。欲塞下流而获安者。亦偶然耳。
夫病变无穷。灸刺之法亦无穷。或在上。下取之。或在下。上取之。或正取之。或直取之。
审经与络。分血与气。病随经所在。穴随经而取。庶得随机应变之理。岂可执以某穴主某病哉。或曰。此固然矣。但学人望洋无下手处。曰。譬犹匠者。教人以规矩。取方圆也。规矩之法在师。方圆之法则在子弟。夫圣人之于针。非经络孔穴。无以教后学。后学非经络孔穴守神。粗守关。上守机。机之动。不离其空中。此之谓也。
或曰。八穴治病。多有效者。何如。
曰。人身正经十二。奇经有八。大络十五。小络三百余。皆所以行气血也。圣人取穴。三百?
不知。孔穴不可不认。不知经络。无以知血气往来。不知孔穴。无以知邪气所在。知而用。用而的。病乃可安。今之用八穴者。络穴六。经穴二。余络余经。置而不用。速求巧捷。
遂悖圣经。又有六十六穴。拘于日时开阖。用之犹未周备。而况拘于八穴者乎。盖八穴病在气分。则有可劫之功。若在血分。徒损元气。病何由安。正是血病而泻气也。邪在血分。则直求病之所在。而取之可也。今人泥而不用。良可笑耶。
或曰。膻中、鸠尾、中庭。人亦有针之者。宁无禁乎。
曰。心为一身之主。至贵不可犯。膻中、鸠尾、巨阙。心之宫城也。心主虚怯。不能主事。狂者有之。用针之士。多于膻中、鸠尾、中庭针之。亦犹伊芳尹之于太甲。周公之于孺子。事有差误。则将倾覆社稷。荼毒生灵。其害有不可胜言者矣。夫针三穴亦然。犯真心。死不可救。必须自揣己才。果有如伊芳周之能。可以扶危持颠。方能保心于无危也。
或曰。针三阴交。主何病也。
曰。足之三阴。从足走腹。太阴脾经循内踝上直行。厥阴循内踝前交入太阴之后。少阴肾经非危疾急证。与三阴俱有干者。不可轻刺。脾肾气常不足。肝虽有余。亦是宿血之藏。误刺则脱人元气。不可不慎。
或曰。伤寒刺期门穴者。何如。
曰。十二经始于手太阴之云门。以次而传。终于足厥阴之期门。期门者。肝之募也。伤寒过经?
胁下肥气。凡是木郁诸疾。莫不刺之。以其肝主病也。经云。穴直乳下两肋端。又曰。在不容旁一寸五分。古人说得甚明。今人不解用也。
或曰。刺胸腹者。必避五脏。何谓也。
第3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