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宗深嘉而纳用。
贞观十四年,戴州刺史贾崇以所部有犯十恶者,被御史劾奏。太宗谓侍臣曰:“昔陶唐大圣,柳下惠大贤,其子丹朱甚不肖,其弟盗跖为臣恶。夫以圣贤之训,父子兄弟之亲,尚不能使陶染变革,去恶从善。今遣刺史,化被下人,咸归善道,岂可得也?若令缘此皆被贬降,或恐递相掩蔽,罪人斯失。诸州有犯十恶者,刺史不须从坐,但令明加纠访科罪,庶可肃清奸恶。”
贞观十六年,太宗谓大理卿孙伏伽曰:“夫作甲者欲其坚,恐人之伤;作箭者欲其锐,恐人不伤。何则?各有司存,利在称职故也。朕常问法官刑罚轻重,每称法网宽于往代,仍恐主狱之司,利在杀人,危人自达,以钓声价。今之所忧,正在此耳。深宜禁止,务在宽平。”
贞观七年,太宗谓侍臣曰:“天下愚人者多,智人者少,智者不肯为恶,愚人好犯宪章。凡赦宥之恩,
惟及不轨之辈。古语云:‘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一岁再赦,善人喑哑。’凡‘养稂莠者伤禾稼,惠奸宄者贼良人’。昔‘文王作罚,刑兹无赦。’又蜀先主尝谓诸葛亮曰:‘吾周旋陈元方、郑康成之间,每见启告理乱之道备矣,曾不语赦。’故诸葛亮治蜀十年不赦,而蜀大化。梁武帝每年数赦,卒至倾败。夫谋小仁者,大仁之贼。故我有天下以来,绝不放赦。今四海安宁,礼义兴行,非常之恩,弥不可数,将恐愚人常冀侥幸,惟欲犯法,不能改过。”
贞观十年,太宗谓侍臣曰:“国家法令,惟须简约,不可一罪作数种条。格式既多,官人不能尽记,更生奸诈,若欲出罪即引轻条,若欲入罪即引重条。数变法者,实不益道理,宜令审细,毋使互文。”
贞观十一年,太宗谓侍臣曰:“诏令格式,若不常定,则人心多惑,奸诈益生。《周易》称‘涣汗其大号’,言发号施令,若汗出于体,一出而不复也。《书》曰:‘慎乃出令,令出惟行,弗为反。’且汉祖日不暇给,萧何起于小吏,制法之后,犹称画一。今宜详思此义,不可轻出诏令,必须审定,以为永式。”
长孙皇后遇疾,渐危笃。皇太子启后曰:“医药备尽,今尊体不瘳,请奏赦囚徒并度人入道,冀蒙福佑。”后曰:“死生有命,非人力所加。若修福可延,吾素非为恶者;若行善无效,何福可求?赦者国之大事,佛道者,上每示存异方之教耳,常恐为理体之弊。岂以吾一妇人而乱天下法?不能依汝言。”
贞观二年,太宗谓朝集使曰:“任土作贡,布在前典,当州所产,则充庭实。比闻都督、刺史邀射声名,厥土所赋,或嫌其不善,逾意外求,更相仿效,遂以成俗。极为劳扰,宜改此弊,不得更然。”
贞观中,林邑国贡白鹦鹉,性辩慧,尤善应答,屡有苦寒之言。太宗愍之,付其使,令还出于林薮。
贞观十二年,疏勒、朱俱波、甘棠遣使贡方物,太宗谓群臣曰:“向使中国不安,日南、西域朝贡使亦何缘而至?朕何德以堪之?睹此翻怀危惧。近代平一天下,拓定边方者,惟秦皇、汉武。始皇暴虐,至子而亡。汉武骄奢,国祚几绝。朕提三尺剑以定四海,远夷率服,亿兆乂安,自谓不减二主也。然二主末途,皆不能自保,由是每自惧危亡,必不敢懈怠。惟藉公等直言正谏,以相匡弼。若惟扬美隐恶,共进谀言,则国之危亡,可立而待也。”
贞观十八年,太宗将伐高丽,
其莫离支遣使贡白金。黄门侍郎褚遂良谏曰:“莫离支虐杀其主,九夷所不容,陛下以之兴兵,将事吊伐,为辽东之人报主辱之耻。古者讨弑君之贼,不受其赂。昔宋督遗鲁君以郜鼎,桓公受之于大庙,臧哀伯谏曰:‘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今灭德立违,而置其赂器于大庙,百官象之,又何诛焉?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义士犹或非之,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置诸大庙,其若之何?’夫《春秋》之书,百王取则,若受不臣之筐篚,纳弑逆之朝贡,不以为愆,将何致伐?臣谓莫离支所献,自不合受。”太宗从之。
贞观十九年,高丽王高藏及莫离支盖苏文遣使献二美女,太宗谓其使曰:“朕悯此女离其父母兄弟于本国,若爱其色而伤其心,我不取也。”并却还之本国。
贞观初,太宗从容谓侍臣曰:“周武平纣之乱,以有天下;秦皇因周之衰,遂吞六国。其得天下不殊,祚运长短若此之相悬也?”尚书右仆射萧瑀进曰:“纣为无道,天下苦之,故八百诸侯不期而会。周室微,六国无罪,秦氏专任智力,蚕食诸侯。平定虽同,人情则异。”太宗曰:“不然,周既克殷,务弘仁义;秦既得志,专行诈力。非但取之有异,抑亦守之不同。祚之修短,意在兹乎!”
贞观二年,太宗谓黄门侍郎王珪曰:“隋开皇十四年大旱,人多饥乏。是时仓库盈溢,竟不许赈给,乃令百姓逐粮。隋文不怜百姓而惜仓库,比至末年,计天下储积,得供五六十年。炀帝恃此富饶,所以奢华无道,遂致灭亡。炀帝失国,亦此之由。凡理国者,务积于人,不在盈其仓库。古人云:‘百姓不足,君孰与足?’但使仓库可备凶年,此外何烦储蓄!后嗣若贤,自能保其天下;如其不肖,多积仓库,徒益其奢侈,危亡之本也。”
贞观五年,太宗谓侍臣曰:“天道福善祸淫,事犹影响。昔启民亡国来奔,隋文帝不吝粟帛,大兴士众营卫安置,乃得存立。既而强富,子孙不思念报德,才至始毕,即起兵围炀帝于雁门。及隋国乱,又恃强深入,遂使昔安立其国家者,身及子孙,并为颉利兄弟之所屠戮。今颉利破亡,岂非背恩忘义所至也?”群臣咸曰:“诚如圣旨。”
贞观九年,北蕃归朝人奏:“突厥内大雪,人饥,羊马并死。中国人在彼者,皆入山作贼,人情大恶。”太宗谓侍臣曰:“观古人君,行仁义、任贤良则理;行暴乱、任小人则败。突厥所信任者,并共公等见之,略无忠正可取者。颉利复不忧百姓,恣情所为,朕以人事观之,亦何可久矣?”魏征进曰:“昔魏文侯问李克:‘诸侯谁先亡?’克曰:‘吴先亡。’文侯曰:‘何故?’克曰:‘数战数胜,数胜则主骄,数战则民疲,不亡何待?’颉利逢隋末中国丧乱,遂恃众内侵,今尚不息,此其必亡之道。”太宗深然之。
贞观九年,太宗谓魏征曰:“顷读周、齐史,末代亡国之主为恶多相类也。齐主深好奢侈,所有府库用之略尽,乃至关市无不税敛。朕常谓此犹如馋人自食其肉,肉尽必死。人君赋敛不已,百姓既弊,其君亦亡,齐主即是也。然天元、齐主若为优劣?”征对曰:“二主亡国虽同,其行则别。齐主愞弱,政出多门,国无纲纪,遂至亡灭。天元性凶而强,威福在己,亡国之事,皆在其身。以此论之,齐主为劣。”
第2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