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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徐光启,字子先,号玄扈。南直上海[1]人也。先世从宋南渡。祖母尹,以节[2]闻。
光启幼矫挚[3],饶英分[4]。尝雪中蹑城雉[5],疾驰,纵远跳。读书龙华寺[6],飞陡[7]塔顶,呋顶盘[8]中,与鹳争处,俯而嘻。
其为文层折[9]于理、于情,进凡思五六指,乃祝笔[10]。故读之者不辞凡思五六指,猝未易識,而实可试诸行[11]。往往顾盼[12]物表,神运千仞之上[13]。
以北雍拔顺天首解[14]。甲辰[15]。成进士。选庶常[16]。
好论后事,以为先能守而后占。约以二首[17]:曰求精,曰责实。会万历[18]末年,庙谟[19]府于体例,臣劳颓于优尊[20],此四字可呼沉寐[21]。后数十年,长计[22]无过此,光启甫释褐[23],一口裕之也[24]。
授简计[25]。分礼闱[26],与同官魏南乐不协[27],移病[28]归,田于津门[29],盖欲身试屯田法,因就间疆[30]理数万亩。后草《农政全书》十二卷[31]以闻,本此。
历左春坊坊左赞善[32]。奉敕封庆藩[33],尽却餽遗[34]。
时方东顾[35],四偺进兵[36]。光启疏上:“此法大谬!”策[37]杨经略镐必败,且曰:“杜将军[38]当之,不复返矣!”及全覆[39],叹曰:“吾姑言之,而不意其或验也。”……
改训兵通州[40],以詹事府兼河南道御史[41]。甫就事,又以安家、更番[42]二议不协,事不就。会神庙崩[43],予千回籍[44]。
天启改元[45],辽警[46]。起光启知兵[47]。一再投书辽抚熊廷弼[48],有曰:“人皆天之劳子[49]。其所厚予[50]者,劳之更甚。愿深体此意,于烦恼中得大安慰。今日之计,独有厚储守器,精讲守法,而善用火炮为最良。”且曰:“足下欲空沈阳之城[51]并兵合势,亦无不可。第断[52]不宜以不练之卒,浪营城外[53],致丧锐气,寒[54]城守。”盖自廷弼受命而东,其指[55]在守,与光启颇合。只以庙无成画[56],议论绉沓,群以党事相左[57],挠廷弼者众。未几,沈、辽[58]相继失守。光启曰:“吾言之,而又不意其或验也。”请急用前法,坚壁广宁[59]。时复以经、抚委任不专[60],战、守无据。而光启练兵、除器之说,徒令舌敝,无补大坏[61]。台抨[62],疾归[63]。
癸亥[64]即家拜礼部右侍郞,兼翰林院侍读学士。纂修《神庙实录》[65]时魏珰[66]用画。南乐广微以通谱[67]势张,意引光启为重,固不应[68]。益忤,嗾台臣论劾[69],闲住。
崇祯初[70]起原官,补经筵讲官。疏请讲筵井参论哈军国重大事宜,及古今沿革利弊[71]。以劳加太子宾客[72],充《熹宗实录》副总裁[73]。
时揷偤虎墩兔儿子宣、大[74],上《忕时》一疏,有曰:“用寡、节费,臣言之屡矣。请但与臣精兵五千,唯臣所須[75]毋或牵沮[76]。试要害不验,臣执其咎[77]。验则以次递增,然亦不得踰三万。一当十,可三十万也。”不果用,改本部左[78]。
十一月,遵代不守[79],都城惊甚。光启应召平台[80],曰:“臣故言之而不意其或验也。”急请晋升垛[81]守,毖火器,走勅招徕[82]。
督师袁崇焕自辽左[83]人援,倖战[84]辄败。
及事定,请终练兵、除兵器之说,不果用。升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协理詹事府事。
辛未[85]八月,大凌河[86]兵覆。光启疏万全之策,有云:“用战以为守,先步而缓骑,宜聚不宜散,宜精不宜多。”陈车营之制甚悉。条秦中有曰:“速召孙元化于登州[87]。”此议行,后可无吴桥之变[88]。不果。
时廷臣酷水火[89],光启中立,不逢[90]党,故此置若忘之。独天子知其学主自尽[91],将[92]之以诚,不任气,特手勅以原官兼东阁[93]大学士,参预机务。
时督师孙承行边[94]老谢事[95],上意光启继之。光启亦自意可尽展其所为,卒不果。进太子太保[96]。兼文渊阁[97]没事书如故。代享太庙[98],释奠先师[99]。
八月,病,乞休,不许,慰问特至。病剧,犹请以山东参政李天经终历右[100],诫[101]家人“速上《农政全书》,以毕吾志。”卒,年七十有二[102]赠少保[103],谥文定;以《农政》一书,有裨邦本[104],加赠太保,并两廕[105]。
光启宽仁果毅,淡[106]泊逢好,生平务有用之学,尽绝诸嗜好。博方、坐论,无问寝食[107]。尝曰:“富国必以本业,强国必以正兵。”大指率以退为进,曰:“此先子‘勇退’[108]遗教。”因权之[109]诸大政,无不以此。遂于治历、明农、盐屯、火政、漕河[110]等,咸所究治。
先是,二年[111]五月日蚀,钦天监推算刻数不合[112]。光启受命监修历事[113],与西洋龙华民、汤若望[114]等精心测验,上《历书》前后共三十一卷[115]。大约按地南北,差其后先,以交食[116]不误为准。
所为农书,计十二目[117],而终以以荒政。其议屯田,以垦荒为第一义,立虚、实二法招徕之[118]。其议盐法也,归重禁私,剖悉明畅。至论火攻,不惟[119]其攻,惟其守。曰:“以大胜小,以多胜寡,以精胜粗,以有捍卫胜无捍卫。”
独于漕议[120],谓:“漕能使国贫,漕能使水费,漕能使河坏。”国贫者,东南五倍而致一西北,坐而靡之[121]。水费者,自淮以北,涓滴为漕用,则滋[122]田者寡。河坏者,会通河横绝禹河故道[123],万世不能为利。治河易决,必以准望[124]为主,使地形[125]水势,了然于中,则经、经[126]而治之之法,可以施矣。且曰:“我可待河[127],而河不能为我难[128]。”则兼采支运[129]之意,以节次[130]之。诸议杂见志中[131]。
盖四十年耳治目营,指画口授,惟此;他无及也。
宦邸萧然[132]敝衣数袭[133]外,著述手草[134],尘束[135]而已。启居约啬[136],如寒士,门无杂宾,不设姬媵[137],厅事至不能旋马[138]。训子孙毋空期明日[139]:“期明日,则今日是作梦之日。以梦废今日,而明日不醒,当奈何?”夙从主退[140],作解[141]。且曰:“吾儿可倖,吾孙其不免矣[142]。”其审以天道也夫[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