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自司马迁《史记》,下至《五代史》,其间数千百年,正统偏霸与夫僭窃乱贼,甚微至弱之国,外至蛮夷戎狄之邦,史家未有不书其国号者,而《三国志》独不然。刘备父子相继四十余年,始终号汉,未尝一称蜀;其称蜀,俗流之语耳。陈寿黜其正号,从其俗称,循魏晋之私意,废史家之公法。用意如此,则其所书善恶褒贬予夺,尚可信乎!魏晋之世,称备为蜀,犹五代称李璟为吴,称刘崇为晋矣。今《五代史》作南唐、东汉世家,未尝以吴、晋称之,独陈寿如此,初无义例。直徇好恶耳。往时欧阳文忠公作《五代史》,王荆公曰:“五代之事无足采者,此何足烦公?三国可喜事甚多,悉为陈寿所坏。可更为之。公然其言,竟不暇作也,惜哉!”
诸葛丞相为后主写申韩管子六韬各一道。学者责孔明不以经术辅导少主,用《六韬》、《管子》、《申》、《韩》之书。吾谓不然。人君不论拨乱守文,以知略为先。后主宽厚仁义,襟量有余而权略智调是其所短,当时识者咸以为忧《六韬》述兵权奇计,《管子》贵轻重权衡,《申子》核名实,《韩子》引绳墨,切事情施之,后主正中其病矣。药无善恶,要以对病为妙,万金良药与病不相值,亦复何有补哉!
法正为蜀郡太守、扬武将军,一饭之德、睚眦之怨,无不报复。或言其太横,亮曰:“主公之在公安也,进退狼跋,赖孝直为辅翼。今翻然翱翔,不可复制,如何禁止,使不得行其意耶?”孙盛评曰:“威福自下,亡国之道,安可以功臣而极其凌肆?诸葛氏之言于是失政刑矣。”
秦昭王以范雎之故至质平原君,移书赵王,以购魏齐之首。李广诛霸陵尉,上书自劾,武帝诏曰:“报恩复仇,朕之所望于将军也。复何疑哉!”国初郭进为山西巡检,民诉进掠夺其女,太祖怒曰:“汝小民也,配女当得小民。今得吾贵臣,顾不可耶!”驱出之。而三人者,卒皆有以报国。古之英主,所以役使豪杰,彼自有意义,孙盛所见者少矣。
董昭建议曹公宜进爵国公、九锡备物,以彰殊勋。荀彧称曹公兴师,本为朝廷君子,爱人以德,不宜如此。曹公由是不平,彧以忧卒。论者曰,彧叶规曹氏,以倾汉祚,晚节立异,无救运移。
管仲相桓公伐山戎、伐陈蔡、伐楚、伐晋,其意欲尊周尔,而桓公遂有封禅之志。文若依曹公,平青徐、平许洛、平河朔、平汉南,其志欲尊汉耳,而曹公遂有九锡之议。管仲知封禅之不可许也。故设词以拒之;文若知九锡之不可长也,故逊词以却之。管仲幸,故桓公从其说以全勤王之功;文若不幸,故曹公不用其语以成窃国之祸。究其终始,幸不幸异耳,用心岂不同耶!论者何得非之!
华歆、邴原、管宁相善,时人号为一龙,歆为首,原为腹,宁为尾。
《魏略》云:邴原、管宁皆盛德之士,而歆为之首,则歆之为人可知矣。然《汉书》称伏后之废,操使歆勒兵入宫收后,后闭户匿壁中,歆破户发壁而入,此岂盛德之士哉!操虽奸雄,然用人各当其理。方是之时,魏氏群臣如董昭、夏侯忄享、贾诩、郑昱、郭嘉之流为不少,足以办此,何独使歆为之?歆果贤耶,操决不敢以此使之。以此事操,则歆不得为贤者。陈寿作原传,称少与管宁俱以操尚称,初不及歆,至作宁传,寿又称与原、歆相友,岂三人相友而歆独无操尚乎?朋友出处不齐,理宜有之,操尚不同,则非所以为友矣。此予之所未解也夫。
建兴五年,丞相亮出屯汉中。
是岁丁未,魏之太和元年,吴之黄武六年也。魏明帝即位,既已逾年,君臣无间。前此吴入攻夏口,围石阳,不克。是岁保境不动。初,孔明说先主以保有荆益,西和诸戎,南抚夷越,外交孙权,内修政理,天下有变,则遣上将向宛洛,而将军身出秦川,则霸业可成,汉室可兴矣。孔明始议如此。至是天下宁有变耶,而遽有此举,何哉?
曹公征乌丸,遣使辟田畴,畴戒门下趣严州。人问曰:“昔袁公礼命五至而君不屈,今曹公使一来而君若恐弗及,何也?”畴笑曰:“此非尔所知也。”即随使者到军。
或曰,田畴辞聘于袁氏,从辟于曹公,门人怪之,畴笑而不答。何也?曰,难言也。昔汉明帝问于吴良曰:“先帝召卿不至,反从骠骑游耶?”良曰:“先帝以礼待下,故臣得以礼进退。骠骑以法检下,故臣为法屈尔。”畴之用意,盖亦如此。是时袁氏政宽,故畴可得不至;曹氏刻急,故畴不敢不来。来非慕义,故终身不受封爵。畴虽不言,言在其中矣。
曹公定邺,祠袁绍墓,哭之流涕。孙盛评曰:“先王诛赏,将以惩劝。而尽哀于逆臣之家,为政之道踬矣。匿怨友人,前哲所耻,说骖旧馆,义无虚涕。道乖好绝,何哭之有!汉祖失之于项氏,曹公遵谬于此举,百虑之一失也。
禹见刑人于市,下车而哭之,况刘、项受命怀王,约为兄弟,而绍与操少相友善,同起事而绍又盟主乎?虽道乖好绝,至于相倾,然吾以公义讨之,以私恩哭之,不以恩掩义,亦不以义废恩,是古之道也,何名为失哉!孙氏之论,非但僻学也,盖亦可谓小人矣。
章武三年四月,先主崩于永安宫。五月,后主袭位于成都,改元建兴。
人君继体,逾年改元。而章武三年五月改为建兴,此陈寿所以短孔明也。以吾观之,似不为过。古者人君虽立,尚未即位也。明年正月,行即位之礼,然后书即位而称元年。后世承袭之。初固已即位矣,称元不亦可乎!故曰不为过也。古者人君袭位,未逾年不称君,故子猛不书王,子般子赤不书公,后世承袭之。初固已称君矣,称元不亦可乎!故曰不为过也。春秋之时,未有一年而二名者,如隐公之末年,既名之为十一年矣,不可复名为桓公元。自纪元以来,有一岁而再易者矣,有一岁而三四易者也,岂复以二名为嫌而曰不可乎哉?故曰不为过也。非特此也,今之所谓元年与古异矣。古之所谓元年者,某君之一年也,故必逾年而后称之,如前所云。后世所谓元年者,某号之一年耳,嗣位而称之可也,逾年而后称之亦可也。
建安十三年,曹公自江陵征备。至赤壁,与备战,不利,退保南郡。
世之为将者,务多其兵,而不知兵至三十万难用哉!前代以六十万胜楚,以四十万胜秦,惟王翦、项籍二人而多多益辨者,独韩信能之,其众兵至三十万未有得志者。赵括以四十五万败于长平,汉初合五诸侯兵五十六万败于彭城,以三十万困于白登,王恢引三十二万伏马邑无功,王邑以百万败于昆阳,黄巾以百万败于寿张,苻坚以八十万败于合肥,随以九十万败於辽东。其众愈多,其败愈毒,然犹有可委者曰“将不善”。若曹公,可谓善将矣,复以水军六十万,号称八十万而败于乌林。是岁战舰相接,故为敌人所烧,大众屯聚,故疫死者几半。此兵多为累之明验也。以高祖之才,不过能将十万众,则水军六十万,当得如高祖者六人乃能将之。高祖岂易得哉,其败也固宜!
曹公征下邳,擒关羽以归,礼之甚厚,而察其心神无久留之意,使张辽以情问之,羽叹曰:极知曹公待我厚,然吾受刘将军恩,终不可留。要当立效报曹公而去。及羽破颜良,曹公知其必去,厚加赏赐,羽悉封还,拜书告辞,归先主于袁军。左右请追之,公曰:彼各为其主,勿追也。
羽为曹公所厚而终不忘其君,可谓贤矣。然战国之士亦能之。曹公得羽不杀,厚待而用其力,可谓贤矣,然战国之君亦能之。至羽必欲立效以报公,然后封还所赐,拜书告辞而去,进退去就,雍容可观,殆非战国之士矣。曹公知羽必去,重赏以赆其归,戒左右勿追,曰彼各为其主也,内能平其气,不以彼我为心;外能成羽之忠,不私其力于己,是犹有先王之遗风焉。吾尝论曹公曰:是人能为善而不能不为恶,能为善,是以能享国;不能不为恶,是以不能取天下。
黄初三年八月,魏遣太常邢正持节策权为吴王、加九锡,权受之。
第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