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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国家初起,右武,其于文事,亦不数数焉,大要各以其途进。然庚戌诏,见天子意在矣。百余年来,日以益重,非从此出者,多见摈异途,不辄当要津,此岂一朝一夕哉!作《科试考》。
初设科举条格诏:洪武三年五月初一日,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朕闻成周之制,取材于贡士,故贤者在职,而其民有士君子之行。是以风俗淳美,国易为治,而教化彰显也。汉唐及宋,科举取士,各有定制。然但贵词章之学,而未求六艺之全。至于前元,依古设科,待士甚优。而权豪势要之官每纳奔竞之人,辛勤岁月,辄窃仕禄,所得资品,或居士人之上。怀材抱德之贤耻于并进,甘隐山林而不起,风俗之弊,一至于此。今朕统一中国,外抚四夷,与斯民共享升平之治。所虑官非其人,有伤吾民,愿得君子而用之。自洪武三年八月为始,特设科举,以取怀材抱德之士,务在经明行修,博古通今,文质得中,名实相称。其中选者,朕将亲策于廷,观其学识,品其高下,而任之以官。果有材学出众者,待以显擢。使中行文武皆由科举而选,非科举,毋得与官。敢有游食奔竞之徒,坐以重罪,以称朕责实求贤之意。所有合行事宜,条列于后:
一、乡试、会试文字程序。
第一场,试《五经》义,各试本经一道。不拘旧格,惟务经旨通畅,限五百字以上。《易》程朱氏注、古注疏,《书》蔡氏《传》、古注疏,《诗》朱氏《传》、古注疏,《春秋》左氏、公羊、榖梁、胡氏、张洽《传》,《礼记》古注疏。《四书》义一道,限三百字以上。
第二场,试礼乐论,限三百字以上。诏诰表笺。
第三场,试经史时务策一道。惟务直述,不尚文藻,限一千字以上。
第三场毕后十日面试,骑观其驰骤便捷,射观其中数多寡,书观其笔画端楷,律观其讲解详审。
殿试,时务策一道,惟务直述,限一千字以上。
一、出身。
第一甲第一名从六品,第二、第三名正七品,赐进士及第。
第二甲一十七名,正七品,赐进士出身。
第三甲八十名,正八品,赐同进士出身。
一、乡试。各省并直隶府州等处,通选五百名为率。人材众多去处,不拘额数。若人材未备不及数者,从实充贡。
河南省四十名,山东省四十名,山西省四十名,陕西省四十名,北平省四十名,福建省四十名,江西省四十名,浙江省四十名,湖广省四十名,广西省二十五名,在京乡试直隶府州一百名。
一、会试额取一百名。
一、高丽国、安南、占城等国,如有经明行修之士,各就本国乡试,贡赴京师会试,不拘额数选取。
一、开试日期。
乡试,八月初九日第一场,十二日第二场,十五日第三场。
会试,次年二月初九日第一场,十二日第二场,十五日第三场。
殿试,三月初三日。
一、三年一次开试。
一、于洪武三年乡试,洪武四年会试。
一、各省自行乡试,其直隶府州赴京乡试。凡举,各具籍贯、年甲、三代、本姓。乡里举保,州县申行省印卷。乡试中者,行省咨解中书省,判送礼部印卷会试。
一、仕宦已入流品,及曾于前元登科并曾仕宦者,不许应试。其余各色人民并流寓各处者,一体应试。
一、有过罢闲人吏、娼优之人,并不得应试。
一、应举不第之人,不许諠闹,摭拾考官及擅击登闻鼔,违者究治。
一、凡试官,不得将弟男子侄亲属狥私取中,违者许赴省台指实陈告。
一、科举取士,务得全材。但恐开设之初,骑射书算未能徧习,除今科免试外,候二年之后,须要兼全,方许中选。
於戏!设科取士,期必得乎全材。任官惟能,庶可成于治道。咨尔有众,体朕至怀。故兹诏示,想宜知悉。
按洪武三年庚戌始开科,就试者乡举士百二十三人,中式者七十二人。主试则御史中丞刘基、治书侍御史秦裕伯,同考则翰林侍读学士詹同、弘文馆学士睢稼、起居注乐韶凤、尚宝丞吴潜、国史编修宋濂,而序录出于濂。中式士未及会试,悉授官。
四年,京畿乡试,兵部尚书吴琳、国子司业宋濂。濂仍为序。寻合诸省之士会试,凡二百人,中式者百二十人。知贡举官,特进中书省右丞相忠勤伯汪广洋、左丞相胡惟庸。主文,礼部尚书陶凯、前翰林侍讲学士潘庭坚。考试,翰林侍读学士詹同、国子司业宋濂、吏部员外郎原本、前贡士鲍恂、掌院吏部右侍郎顾贞。监试,御史孔希鲁、宋圭。提调兼印卷,礼部尚书杨训文。同印卷,中书左司郎中孙煜祖。提调,礼部侍郎秦文绎、礼部主事姜渐。受卷,吏部主事林光弼。弥封,兵部主事许方。誊录,苏州教授贡颖之。对读,翰林应奉文字唐肃、礼部主事张孟兼。此外又有监门、搜检、巡绰镇抚,供给主事及掌行科举文字省掾令史,供给、奏差等官。廷试,总调则前汪广洋、胡惟庸。读卷,祭酒魏观、博士孙吾与给事中李顾、修撰王僎。监试,御史马贯、徐汝舟。掌卷,工部员外郎牛谅。受卷,工部主事周寅。弥封,秘书监丞陶谊。对读,尚寳丞魏潜、编修蔡玄。提调,前陶凯、杨训文。以官品考之,尚书、祭酒正三品,侍郎、侍读学士正四品,给事中从四品,左司郎中、司业正五品,员外正六品,主事、应奉、修撰正七品,编修、秘书正八品。
是岁取中俞友仁等。廷试,赐吴伯宗、郭翀、吴公达俱及第。状元授员外郎,余及出身俱授主事,同出身授县丞。会元亦授县丞。高丽生入试者三人,唯金涛登三甲第五,授东昌府安丘县丞,余皆不第。三人俱以不通华言,请还本国。诏厚给道里费,遣舟送之。涛寻为其国相。儒籍中者六十三人。
六年,谕中书省臣:“有司所取,多后生少年。观其文词若可有为,及试用之,能以所学措诸行事者甚寡。朕以实心求贤,而天下以虚【文】应朕,非朕责实求贤之意也。今各处科举,宜暂停罢,别令有司察举贤才,必以德行为本,而文艺次之。”
是年遂诏天下举人罢会试。正月初八日,河南解额内选四名,第一人张唯,年二十七;其次王辉,年二十八;李端,年二十一;张翀,年二十七。二十三日,山东解额内选五名,第一人王琏,年二十三;其次张凤,年二十八;任敬,年二十六;陈敏,年二十三;马亮,年二十五。皆拜翰林编修。又选国子监蒋学、方征、彭通、宋善、王惟吉、邹杰等拜给事中,于文华堂肄业,命太子赞善大夫宋濂、太子正字桂彦良分教之。
十七年三月戊戌朔,命礼部颁行科举程序。凡三年大比,子午卯酉年乡试,辰戌丑未年会试。举人不拘额数,从实充贡。乡试,八月初九日第一场,试《四书》义三道,每道二百字以上;经义四道,每道三百字以上。未能者,许各减一道。《四书》义主朱子《集注》。经义,《诗》主朱子《集传》,《易》主程、朱《传》、《义》,《书》主蔡氏《传》及古注疏,《春秋》主左氏、公羊、榖梁、胡氏、张洽《传》,《礼记》主古注疏。十二日第二场,试论一道,三百字以上;判语五条;诏、诰、章、表内科一道。十五日第三场,试经史策五道,未能者许减其二,俱三百字以上。次年礼部会试,以二月初九日、十二日、十五日为三场,所考文字与乡试同。乡试,直隶府州县则于应天府,在外府州县则于各布政司。其举人,则国子学生及府州县学生员之学成者、儒士之未仕者、官之未入流者,皆由有司申举性资敦厚、文行可称者应之。其学校训导专教【生】徒,及罢闲官吏、倡优之家与居父母丧者,并不许入试。其中式者,官给廪传,送礼部会试。考试官皆访经明公正之士,官出币帛,先期敦聘。主文考试官二人,文币各二表里。同考试官,乡试四人,会试八人,文币各一表里。提调官,在内,乡试应天府官一人,会试礼部官一人;在外,布政司官一人。监试官,在内,监察御史二人;在外,按察司官二人。供给官,在内,应天府官一人;在外,府官一人。收掌试卷官一人,弥封官一人,誊录官一人,对读官四人,受卷官二人,皆择居官之清慎者充之。巡绰监门、搜检、怀挟官四人,在内从都督府委官,在外从守御官委官。凡供用笔札饮食之属,皆官给之。举人试卷自备,每场草卷、正卷各用纸十二幅,首书三代、姓名及其籍贯、年甲、所习经书,在内赴应天府、在外赴布政司印卷。会试、殿试赴礼部印卷。试之日,黎明,举人入场。每人用军一人守之,禁讲问代冒。至晚纳卷,未毕者给烛三枝。文字回避御名、庙讳,及不许自叙门地。弥封者编号作三合字。誊录者用朱,考试官用墨,以防欺伪。其会试中式者,三月朔日赴殿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