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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
罗振玉曰:敦煌乙、丙本、景龙、广明本均作“卅”.
谦之案:景龙作“三十”,敦煌、广明作“卅”,罗误校。又室町本亦作“卅”.吴云曰:“卅,诸本作三十。”是也。玉篇:“卅,先阖切,三十也。”又“辐”字,疑本或作“輹”.易小畜“舆,脱辐”,释文:“”辐“,本作”輹“.”说文引作“輹”.夏竦古文四声韵出“輹”字,引古老子,无“辐”字。
毕沅曰:本皆以“当其无”断句。案考工记“利转者,以无有为用也”,是应以“有”字断句。下并同。杨树达曰:“无有”为句,“车之用”句不完全,毕说可酌。
钱坫曰:考工记曰:“轮辐三十,象日月。”日三十日而与月会,辐数象之,老子亦云。又曰:“辐所凑,谓之毂。”老子曰:“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河上公说:“无有谓空处。”故考工记注亦云:“利转者,以无有为用也。”说文解字:“毂,辐所凑也。”言毂外为辐所凑,而中空虚受轴,以利转为用(车制考,见清经解续编卷二百十六)。
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
纪昀曰:按“埏”各本俱作“埏”,惟释文作“挻”.
罗振玉曰:今本作“埏”,释文出“挻”字,知王本作“挻”,今据改。御注本同。景龙本、敦煌丙本作“埏”.
马叙伦曰:说文无“埏”字,当依王本作“挻”.
谦之案:“埏”“挻”义通,不必改字。说文:“挻,长也,从手从延。”字林:“”挻“,柔也,今字作”揉“.”朱骏声曰:“凡柔和之物,引之使长,抟之使短,可折可合,可方可圆,谓之挻。”王念孙曰:“”挻“亦和也。
老子:”挻埴以为器。“河上公曰:”挻,和也;埴,土也。和土以为饮食之器。“太玄玄文:”与阴阳挻其化。“萧该汉书叙传音义引守忠注曰:”挻,和也。“淮南精神篇:”譬犹陶人之克挻埴也。“萧该引许慎注曰:”挻,揉也。“齐策:”桃梗谓土偶人曰:“子西岸之土也,挻子以为人。”“高诱曰:”挻,治也。“义与和相通。”由上知“挻”有揉挻之义,惟经文自作“埏”.夏竦古文四声韵引古老子作“埏○”,文选西征、长笛赋注引作“埏”.又荀子性恶篇:“陶人埏埴以为器。”又云:“陶人埏埴而生瓦。”注:“埏音膻,击也;埴,黏土也。”又庄子马蹄篇:“陶人曰:”我善治埴。“”崔云:“土也。”司马云:“埴土可以为陶器。”文谊均与老子同,当从之。
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
谦之案:景龙碑本止此句为一章。
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严可均曰:“有之以为利”,各本句上有“故”字。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乙、丙三本均无“故”字。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辐、毂韵。案释文:“”辐“音福,车辐。”毂“,古木反,车毂。”顾炎武唐韵正下平声九麻:“”车“,古音居。王应麟曰:”古“车”本音“居”,至说文始有“尺遮”之音,乃自汉而转其声。陆氏释文引韦昭云:古皆“尺遮”反,后汉始有“居”音,非也“.”
右景龙碑本一章二句、四十八字,敦煌本四十七字,河上、王弼、傅、范本四十九字。河上题“无用第十一”,王本题“十一章”,范本题“三十辐章第十一”.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五味令人口爽;
谦之案:牟融理惑论引首二句同,文选七命注引第二句同。七发注引作“五味实口爽伤”.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正义引:“五味令人口臭,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文次稍不同。又庄子天地篇曰:“且夫失性有五:一曰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二曰五声乱耳,使耳不聪;三曰五臭熏鼻,困惾中颡;四曰五味浊口,使口厉爽;五曰趣舍滑心,使性飞扬。此五者,皆生之害也。”淮南子精神训曰:“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五声哗耳,使耳不聪;五味乱口,使口爽伤;趣舍滑心,使行飞扬。此四者,天下之所养性也,然皆人累也。”文谊皆本此章。
奚侗曰:广雅释诂三:“爽,败也。”楚辞招魂“厉而不爽些”,王注:“楚人名羹败曰爽。”古尝以爽为口病专名,如列子仲尼篇:“口将爽者,先辨淄、渑。”庄子天地篇:“五味浊口,使口厉爽。”淮南子精神训:“五味乱口,使口爽伤。”疑“爽”乃“○”之借字,由○亡谊引申为败为伤。
于省吾曰:按“爽”“丧”二字,音义古并通。免○“王在周昧○”,“○”即“丧”,“昧丧”即“昧爽”.诗皇矣“受禄无丧”,即受禄无爽也。五味令人口丧,言五味令人丧其口之本然也。河上公训“丧”为“亡”,义正相符。
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
谦之案:“田猎”,永乐大典本作“畋”,道藏本作“田”.罗振玉曰:“景龙、景福、敦煌乙、丙、御注诸本均作”田“.”案宋书谢灵运山居赋,文选七命注,引作“田”,与此石同。“田”假借为“畋”,说文段注:“”田“即”畋“字。”易师“田有禽”,周礼田仆“以田、以鄙”,注:“猎也。”
又按“猎”字,罗云:“敦煌两本均作”獦“,乃”猎“之别构。”案罗卷乙本作“○”,丙本作“○”,颜氏家训书证篇所云“猎化为獦”是也。贾谊新书势卑篇:“不獦猛兽,而獦田彘,……所獦得毋小?”“獦”即“猎”之别构。
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谦之案:牟子理惑论引无“是以”二字,高本汉老子韵考所据本无“是以圣人”四字。二章、七章同此。“难得之货,令人行妨”,马其昶曰:“”行妨“,妨农事也。”以此可见老子为华夏重农学派之元祖。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盲、聋、爽、狂、妨韵(阳、东通韵,盲音芒,聋协音郎,爽,平声)。腹、目韵(幽部)。姚文田同。邓廷桢未及“聋”字,误。又盲、聋,东部,爽、狂、妨,阳部,此东、阳通韵。姚文田曰:“”聋“字从东转入。”奚侗曰:“东、阳两部古音相近。”
吴棫韵补十阳:“聋,卢黄切,耳病。易林:”黈纩塞耳,使君闇聋。“”又引老子此章:“盲音茫。爽音霜。”顾炎武唐韵正卷五十二庚,“盲”,古音武郎反,引老子此章,云:“惟聋字非韵。”江永古韵标准平声第一部:“聋,卢红切。战国策苏秦语:”舌敝耳聋,不见成功。“吕氏春秋:”何以知其聋?以其耳之聪也。“按”聋“字以此为正。老子”五色令人目盲“四句,”聋“字入阳韵矣。顾氏谓”聋“字不入韵,非也。今时方音,犹有似此。”
王念孙曰:“爽”字古读若“霜”,正与明、聪、扬为韵。故老子“五味令人口爽”亦与盲、聋、狂、妨为韵。而庄子天地篇“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五声乱耳,使耳不聪;五味浊口,使口厉爽;趣舍滑心,使性飞扬”,即淮南所本也(读书杂志卷九)。
江有诰曰:爽,疏两切。按古惟读平声,至曹植释愁文“乱我情爽”,与掌、党协,始作上声。当与阳部并收。老子检欲篇“五味令人口爽”,与聋、狂通韵(唐韵四声正三十六养)。
严可均曰:阳东声近,故阳可通东。烈文:公、疆、邦、功协音;老子:聋、盲、爽、狂协音;卜居:长、明、通协音……此东、阳通也(说文声类下篇阳类)。
章炳麟曰:阳部转东者,如老子以盲、爽、狂、与“聋”为韵(国故论衡小学略记)。
右景龙碑本四十九字,敦煌本与河上、王、傅、范本均同。河上题“检欲第十二”,王本题“十二章”,范本题“五色章第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