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江苏省通志稿(十二)>第5章
二年六月壬午,浚浙西运河。句容增科和买,久为民害,邑令赵时侃白于府。吴琚即日露章,乞捐郡计以宽民,诏从之。自是,府帑岁出万三千缗为之代输,凡免人户和买绢二千十九匹,绵一万一千六十两。
十二月庚寅,江东安抚使李林知建康府。
三年七月癸未,禁两浙州县抑纳逃赋。
十月丙午,命两淮诸州以仲冬教阅民兵万弩手。
四年四月甲午,立韩世忠庙于镇江。镇江安抚使丘崈知建康府。
七月辛未,蠲两浙阙雨州县逋租。
十一月己未朔,诏:“两淮诸州,值荒歉奏请不及者,听先发廪以闻。”
开禧元年四月癸卯,以江陵副都统李奕为镇江都统。
五月甲申,镇江都统戚拱遣忠义人朱裕结弓手李全,焚金涟水县。
六月辛丑,淮东安抚使郑挺坐擅纳北人牛真及劫涟水军,事败,夺二官,罢。
八月乙巳,以郭倪为镇江都统,兼知扬州。
十一月乙酉,置殿前司神武军五千人,屯扬州。
十二月癸酉,诏永除两浙身丁钱。
二年正月癸未朔,蠲两浙路身丁绸绵。
四月甲子,御史中丞邓友龙为两淮宣谕使。己巳,调三衙兵增戍淮东。
六月甲寅,韩侂胄以师出无功,罢两淮宣抚使邓友龙,而以丘崈代之,驻扬州。崈至镇,部署诸将,悉以三衙江上军分守江、淮要害。侂胄遣人来议招收溃卒,且求自解之计,崈谓宜明苏师旦、周筠等偾师之奸,正李汝翼、郭倬等丧师之罪。是月六日,知建康丘崈除江淮宣抚使。壬申,江东安抚使叶适知建康府。
七月甲午,统制戚春以舟师攻邳州,金刺史完颜从正败之,春赴水死。
八月丁卯,斩郭倬于镇江。壬申,以淮东安抚使招军为御前强勇军。
十月辛酉,金左监军赫舍哩执中以山东兵二万出清河口。丙子,金赫舍哩执中自清河口渡淮,遂围楚州。宣抚使檄知盱眙军毕再遇援之,时金兵七万在楚州城下,三千人守淮阴粮草,又载粮三千艘泊大清河。再遇谍知之,曰:“敌众十倍,难以力胜,可计破也。”乃遣统领许俊间道趋淮阴,夜二鼓,衔枚至敌营,各携火伏粮车间五十余所,闻哨声举火,敌惊窜,擒乌库哩帅勒、富察元努等二十三人。
十一月甲申,以丘崈佥书枢密院事,督视江、淮军马。金人攻淮南日急,或劝崈弃庐、和州,为守江计,崈曰:“弃淮则与敌共长江之险,吾当与淮南共存亡。”乃增兵防守。
十二月甲寅,金人攻六合县,郭倪遣前军统制郭僎救之,遇于胥浦桥,大败。倪弃扬州走,己未,金赫舍哩子仁破真州。时真州兵数万保河桥,布萨揆遣子仁攻之,分军涉浅,潜出其后,宋军大惊,不战而溃,斩首二万余级,骑将刘挺、常思敬、萧从德、莫子容并为所擒,真州遂陷。士民奔逃,渡江者十余万,知镇江府宇文绍节亟具舟以济,又廪食之。镇江副都统制毕再遇,在楚州与金人相持,濠、滁相继失守,谓诸将曰:“楚州城坚兵多,而敌粮草已空,所虑独淮西耳。六合最要害,敌必并力攻之。”乃引兵赴六合。金人屯竹镇,距六合二十五里。再遇登城,偃旗鼓,伏兵南门,列弩手于城上;敌方临濠,众弩俱发,遂出战,闻鼓声,城上旗帜尽举,金人惊遁,大败之。金散将完颜图拉等以十万骑驻成家桥、马鞍山,进兵围城数重,欲烧坝木,决濠水,再遇令劲弩射退之。既而赫舍哩子仁合兵进攻益急,城中矢尽,再遇令人张青盖往来城上,金人意其主兵官也,争射之,须臾,矢集楼墙如蝟,获矢二十余万。旋又增兵环城四面,营帐亘三十里。再遇令临门作乐以示闲暇,而间出奇兵击之。金人昼夜不得休,乃引退,再遇追至滁,大雨雪,乃还。时金围楚州已三月,列屯六十里,再遇遣将分道挠击,遂解围去。诏以毕再遇为镇江都统。庚午,复两浙围田,募两淮流民耕种。
三年正月丁丑朔,两淮宣抚使丘崈罢。己卯,命知枢密院张岩督视江淮军马。
二月己未,以知建康府叶适兼江淮制置使。适谓三国孙氏尝以江北守江,自南唐以来始失之,乃请于朝,兼节制江北诸州。诏从之。叶适陈措置屯田五事,请置沿江堡坞,并团结淮西山、水寨四十七处,各为图册,以献于朝。丁卯,罢江、浙招军。辛未,蠲两淮被兵诸州租赋。
四月丁卯,杨辅知建康。
九月辛卯,以殿前都指挥使赵淳为江淮制置使。乙未,张岩罢。韩侂胄闻金人欲罪首谋,意怀惭愤,复欲用兵,乃以淳镇江淮而罢张岩。岩开督府九月,耗县官钱三百七十万缗。是月,江东安抚使徐谊知建康府兼江淮制置使,专一措置屯田。
十一月辛巳,以丘崈为资政殿学士,再知建康府。
十二月癸卯,以丘崈为江淮制置大使。
嘉定元年四月甲寅,命东北路招讨使还治泰州,就兼节度使,其副招讨仍置于边。
闰月乙未,蠲两浙阙雨州县贫民逋赋。命两浙州县决系囚。
八月甲午,发粟三十万石,赈粜江、淮流民。是月十四日,江东安抚使何澹知建康府,兼江淮制置大使。
九月壬子,出安边所钱百万缗,命江淮制置大使司来米赈济饥民。倪思出知镇江府。
十一月丁未,金谕泰州路兵马都总管承裔等修边备。
二年三月戊午,禁两淮官吏私买民田。夏,建康大旱,蝗为灾。
八月甲子,行铁钱于沿江六州。丙戌,发米十万石,赈两淮饥民。是月,江东安抚使杨辅知建康府,九月十三日致任。
十一月甲午,诏浙西盐司募饥民修水利。
三年正月丙辰,江东安抚使黄度知建康府兼江淮制置使。时建康旱蝗,民饥盗作,度至发帑廪,所活百余万口,蠲夏税二十余万。贼夜抵城东南,立就擒,而横山、郁山贼皆奔散,悉奏赦之。境内奠枕画像立祠,家家香火。
三月甲寅,诛楚州渠贼胡海。丙辰,以久雨,释两浙州县系囚。
五月乙未,淮东贼悉平,诏完恤残破州县。戊申,经理两淮屯田。
四年四月甲申,禁两浙州县科折盐、酒。知建康府黄度于建康城南北增养济二院,以救饿莩。
五年二月壬午,罢两淮军兴以来借补官。
三月戊辰,以久雨,诏两浙州县决系囚。
六月乙酉,禁铜钱过江。
九月辛未,罢沿海诸州海船钱。
十二月甲申,国子司业刘爚言:“两淮之地,藩蔽江南,干戈盗贼之后,宜加经理,必于招集流散之中,就为足食足兵之计。臣观淮东,其地平博膏腴,有陂泽水泉之利,而荒芜实多;其民劲悍勇敢,习边鄙战斗之事,而安集者少。诚能经划郊野,招集散亡,约顷亩以授田,使无广占抛荒之患;列沟洫以储水,且备戎马驰突之虞。为之具田器,贷种粮,相其险易,聚为宗庐,联以什伍,教以击刺,或乡为一团,里为一社,建其长,立其副,平居则耕,有警则守,有余力则战。”帝嘉纳之。
六年,是岁,两浙诸州大水,赈之。
七年六月壬子,释两浙路杖以下囚。
八年九月乙亥,申严两浙围田之禁。
十月,创置唐湾水军。
十一月乙丑,李大东知建康府。
是岁,两浙、江东路旱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