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江苏省通志稿(十二)>第1章
宋(四)(附金)孝宗隆兴元年正月庚子,张浚进枢密使,都督江淮东西路军马,开府建康。浚荐陈俊卿为江淮宣抚判官。
二月己卯,赈两淮流民。
三月丁未,诏建康府榷货务、都茶场监官分差粮料院并建康府教授等阙桩,留充荐举并升擢及试中人。
五月壬寅,张浚渡江视师。是月陈之茂知建康府,兼主管安抚司公事。
六月癸亥,张浚以魏胜守海州,郭振守六合,治高邮,巢县两城为大势,聚水军淮阴,马军寿春,大饬两淮守备,以防金人。癸酉,张浚降授江淮东西路宣抚使。
七月丙申,罢江淮宣抚使便宜行事。
八月丙寅,复张浚都督江淮军马,浚以刘宝为淮东招抚使。
十月辛巳,诏:“江淮军马调发应援从都督府取旨,余悉以闻。”是岁,两浙大水、旱蝗,江东大水。悉蠲其赋。
二年三月丙戌朔,诏张浚视师江淮。时浚所招徕山东、淮北忠义之士,以实建康、镇江两军,凡万二千人。是月,张孝祥知建康府。
四月庚申,召张浚还朝。戊寅,罢江淮都督府。
六月丁丑,赈江东、两淮被水贫民。是夏,诏于石头城置栅,以处北人之降者。
七月乙巳,命海州撤戍。癸丑,江东、浙西大水。
九月甲午,时江、浙水利久不修讲,势家围田,堙塞流水,命诸州守臣按视以闻。于是知常州刘唐稽等,并乞开围田、浚港渎。至是,诏平江府委陈弥作、常州江阴军委叶谦亨措置。癸卯,命汤思退都督江淮东路军马,固辞不行。乙巳,复命杨存中为同都督。
十月辛巳,金都元帅布萨忠义与赫舍哩志宁分兵自清河口以侵楚州。时知州魏胜奉诏措置清河口,金人乘间以舟载器甲、糗粮自清河出,胜觇知之,帅兵拒于河口。金兵诈称欲运粮往泗州,由清河口入淮。胜欲御之。都统制刘宝以方议和,不可。至是,宝遂弃城遁。
十一月乙酉,金兵攻楚州,魏胜率众拒战于淮阳,中矢,坠马死,楚州遂破。庚寅,命杨存中都督江淮军马。甲辰,步军司统制崔泉败金人于六合。是月,吕擢知建康府,兼主管安抚司公事。
闰十一月壬戌,高邮守陈敏拒敌射阳湖。
十二月戊子,通问使魏杞始自镇江渡淮。
乾道元年正月乙卯,金主命于泰州、临潢接境设边堡七十,驻兵万三千。辛未,立两淮守令劝民种桑赏格。壬申,诏两浙赈流民。乙亥,罢两淮招抚司。
二月甲辰,蠲两淮灾伤州县身丁钱绢。命镇江、建康都统并兼提举措置屯田;两淮总领、淮南帅漕兼提举措置屯田,守臣兼管屯田事。是月,吕櫂罢,以汪澈知建康府事,修筑建康府城。
十月乙巳,淮北红巾贼逾淮劫掠,立赏格讨捕之。已而,知楚州胡则遣巡尉击杀其首卢荣。是月,王佐知建康府。
十一月辛未,遣龙大渊抚谕两淮,措置屯田,督捕盗贼。
二年正月辛酉,省六合戍兵,以所垦田给还复业之民。
二月丁丑,赈两浙、江东饥。
四月庚辰,诏两浙漕臣王炎开平江等处围田,以壅水害民田故也。
五月癸丑,太白经天。罢修建康行宫。
六月甲戌,罢两浙路提举市舶司。庚子,知秀州孙大雅代还,言:“州有柘湖、淀山湖、陈湖,支港相贯,西北可入于江,东南可达于海。农家作坝以却咸潮,虽利及一方,而水患实害邻郡;设疏导之,则又害及旁海之田。若于诸港浦置闸启闭,不惟可以泄水,而旱亦获利。然工力稍大,欲率大姓出钱,丁户出力,于农隙修治之。”于是以两浙转运副使姜诜与守臣视之。诜寻与秀州、常州、平江府、江阴军条上利便。诏:“秀州华亭县张泾闸并淀山湖,俟今年十一月兴修,常州江阴军蔡泾港及申港,明年春兴修;利港俟休役一年兴修,平江府姑缓之。”
八月丙子,陈之茂知建康府。
九月甲辰,上元知县李允升坐赃,决配惠州。建康守臣王佐坐纵容出境,追两官,勒停;建昌军居住。
十一月丁未,方滋知建康府。
十二月乙酉,诏建康府笪桥酒库依旧拨萧鹧巴军管干,收息钱充犒赏用。
三年正月癸亥,中书门下省言:“昨来支降交子付两淮行使,缘所降数目过多及铜钱并会子不许过江,是致民旅未便。今措置令铜钱、会子,依旧任便行使,应官司见在未支交子,令差人管押赴左藏库交纳。”
二月癸酉,出龙大渊为江东总管,曾觌为淮西副总管。乙酉,以《武经龟鉴》、《孙子》赐镇江都统戚方、建康都统刘源,仍令选择兵官,各赐一本。戊戌,谏议陈天麟言:“近探报敌聚粮增戍,以其太子为元帅居汴,宜择将帅,预讲备御之策。”上曰:“此今日急务。昨王琪请筑扬州城,卿等见文字否?”叶颙奏琪至,都堂议论尚未定。魏杞奏:“淮东之备,宜先措置清河、楚州、高邮一带,庶可遏敌粮道。”上曰:“若把定高邮,不放粮船过来,则敌不能久留淮上,自当引去也。”
三月庚子,宰臣叶颐奏:“陈敏甚晓地利,且有志立功名。”上曰:“陈敏等守高邮甚好,别择一步帅亦难得人。”
五月庚申,修扬州城。
闰七月戊寅,郭刚除镇江副都统。癸巳,镇江军帅戚方以刻剥役使,军士嗟怨罢。
八月壬戌,以知建康府史正志兼沿江水军制置使。
十月壬寅,上曰:“维扬筑城己毕,更得来年一冬无事,足可经略。”陈俊卿奏:“淮上规摹,须久任守臣,迟责其效。其不职者,早宜易之。”上然之。戊戌,修真州城。
十二月丙申,增修六合城。
五年正月甲戌,徐子实新知无为军,陈屯田利害,上以其言可采,遂除大理正,充措置两淮屯田官。
二月乙未,命楚州兵马钤辖羊滋,专一措置沿海盗贼。先是,海州人时旺,聚众数千来请命。旺寻为金人所获,其徒渡淮而南者甚众,故命滋弹压之。
四月辛卯,议者言,“楚州系极边重地,路当冲要。州东地名凫鱼沟,北接淮海,与山东沿海相对。宜将本州兵马钤辖羊滋,移往其地,置廨舍,警察奸盗。原管海船二百余只,搬运海州军粮、间探之类,甚为济用。其射阳湖通济地分阔远,阙官拘辖。宜创置使臣二员,专充管辖海船,讥察淮海盗贼,听羊滋使令。”从之。
十二月丙戌,金赈泰州。丙午,降会子二十万贯付两淮漕司收换铜钱,两淮州郡并以铁钱及会子行使。是冬,措置两淮陈子实言:“准旨挥复万弩营,乞令以神劲军为名,合行事件,乞并隶属官田所兼乞下淮东漕使,就真州计置营寨。又遇招到万弩手以本军忠勇使效为名,支给例物并免户下科敷差役及三百亩税赋。”并从之。
乾道六年正月乙卯,修楚州城。左骁卫上将军陈敏移守之。甲子,诏:“真州六合县遗火,延烧居民寨屋,统制官钱卓救扑不力,降三官。”
三月壬子朔,户部侍郎叶衡言:“三务场每岁所收入纳盐茶等钱,依指挥比较,如有增羡,方与理赏。切虑将别色应数,欲乞立定岁额;行在八百万贯,建康一千二百万贯,镇江四百万贯。收趁及额,方得推赏。”唐瑑知建康府。是月,罢淮东总领所,并归淮西。十二月复。置,仍以总领两淮、浙西、江东财赋军马钱粮所为名。
四月戊戌,吏部尚书汪应辰出知平江府。
五月庚午,户部状:“已降指挥,自行在至建康府,沿路征税颇繁,可省者省之。今措置临安府自北郭税务至镇江沿路一带税场内,地里接近,收税繁并去处,合行省罢,庶几少宽商贾。”诏从之。
闰五月壬寅,诏:“江东诸郡多有被水去处,漕臣黄石不即躬亲按视,止差县官前去,显是弛慢,可降两官。”癸卯,诏:“江东运使将建康府实被水县分四等、五等人户,今年身丁钱并与放免一年。不得巧作名色,依旧科取。如有违戾,令监司按劾,许人户越诉。”
八月丙寅,新知真州常禋进对,奏宽民力事。上曰:“不可扰及百姓、民兵,切留意。”
十一月丁丑朔,诏淮南转运司,今后使人往来应副舟船,并责令篙梢结罪,如敢搬载钱宝一文以上过界,流配,一贯以上及凭恃贵势抑勒装载,并依军法施行。若篙梢隐匿,与犯,人一等断罪。仍许人陈首,若钱数多,取旨升擢,漕臣不行觉察,重行黜责。
十二月,复置淮东总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