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逸周书>第3章

第3章

又,《逸周书》多数篇目,标明是记文、武、周公、成王、穆王时事,时代最晚一篇是《太子晋》,”晋平公使叔誉于周见太子晋“.晋平公卒予周景王十三年(前532年)。这仅是书内文字反映的时代。
春秋后期,当周景王、周敬王两世。景王时代,月王室还有一定地位,景王也有所作为,《国语·周语》载,景王二十一年”铸大钱“,二十三年”铸无射(钟)“.”景王崩,王室大乱“.避入周敬王时期,周王室只能是苟延残喘了。《周书序》言,”王化虽弛,天命方永,四夷八蛮,攸尊王政,作《职方》。“《周书序》末旬云”周道于乎大备“.可见此《序》不可能作于王道衰颓的敬王,当作于周景王时期。该书当在景王世已告完成。这与”仲尼删《尚书》之余“也是吻合的。
《逸周书》的篇日,前人多用一”解“字,如《度训解第一》、《命训解第二》……朱右曾氏云:”某某解第几“,此孔晁所目也。所以朱右曾的校本就全不用”解“字。
现存《逸周书》最早的注本当是晋孔晁注。在现有五十九篇中,有孔注者四十二篇,无注者十七篇。
由于是”删《尚书》之余“,《尚书》列为儒家经典,《逸周书》自然备受冷落。
其间,只南宋王应麟(1223一1296)有《周书王会补注一卷》。到了清代,才开始有人认真研究。卢文昭有《汲冢周书十卷校证补遗)),王念孙有《逸周书杂志四卷》,陈逢衡有《逸周书补注二十二卷》,俞樾有《周书平议一卷》,朱右曾《逸周书集训校释十卷》堪称集大成之作。民国时期,陈汉章有《周书后案三卷》,刘师培有《周书补正四卷》。这些着述,大多是精审而有创见的,可惜一般人很难见到。
解放后,一些学人如郭沫若、顾颉刚、李学勤几位先生研究了其中个别的篇章,全书的校理,到90年代才由西北大学黄怀信氏主持完成。黄怀信先生先后出版《逸周书源流考辨》(1992年),《逸周书汇校集注》(与人合作,1995年),《逸周书校补注译》(1996年)。这就填补了当代《逸周书》研究的空白,给《逸周书》的普及打下了基础。黄怀信氏对《逸周书》的全面研究,功在千秋,功不可没。
这个全译本,采用朱右曾氏《集训校释》作底本,这就省却了很多的考校文字;又主要参考黄怀信氏《校补注译》,采纳了不少黄氏的见解。书中的”朱氏云“、”黄氏云“犹如两个肩头,踩着这两个肩头向上,当不致于”后出转疏“了。
这个全译本的注,凡标有”也“的,指采用的是旧注,以示有别。因为是普及性的,注释力求简明,对照译文能明白的就不另注,也不作繁琐考证。涉及需要讨论的问题,作者另有《读<逸周书>笔记》若干则,就不在注释中徒费笔墨。
有心的读者能将这令全译本通读而又有所收获,要感谢朱右曾氏以及黄怀信先生,是他们的研究使这本难读的书变为可读,作者只不过为你做了一些简要的大体恰当的介绍而已。
《逸周书》本名《周书》,七十篇,实存五十九篇,内容涉及礼制、兵戎,有史事、有训诂,有政令、有说教等。
《汉书。艺文志》着录名《周书》,今存五十九篇。因为《隋书。经籍志》误注为”汲冢书“,宋人李焘等考定汲冢未出《周书》,应为历代所传,故清代刊本均作《逸周书》。其中一部分是西周文献,如《克殷》、《世俘》、《商誓》、《度邑》、《作雒》、《皇门》、《祭公》,大部分保存了西周史料,约为春秋战国时人写成,小部分近于战国文字,也孱入个别汉代的东西。
《逸周书》大部分是周天子、周公等告诫训词,和记载武王克殷及周初经营洛邑、订立制度的文字。有的记叙了重要的历史事件,叙述也相当生动。如《克殷》。
《太子晋》是根据传说写成,当写成于春秋末或战国时期。本篇有一定情节,又表现了一定的人物性格,太子晋与师旷的辩说生动诙谐。结构上具汉赋”述客主以首引,合綦组以成文“的性质。叙述文字为散文,对话多用韵文,中间穿插有歌,为俗赋的滥觞。
《王会》写武王在成周大会四方诸侯及域外各国使节的情景,场面宏大。《殷祝》写汤放桀立为天子的故事。皆历史小说的滥觞。
天生民而制其度,度小大以整,权轻重以极,明本末以立中。立中以补损,补损以知足。爵以明等极,极以正民,正中外以成命。正上下以顺政。自迩弥兴自远,远迩备极终也。明王是以敬微而顺分,分次以知和,知和以知乐,知乐以知哀,知哀以知慧,内外以知人。
凡民生而有好有恶,小得其所好则喜,大得其所好则乐,小遭其所恶则忧,大遭其所恶则哀。然凡民之所好恶,生物是好,死物是恶,民至有好而不让,不从其所好,必犯法,无以事上。民至有恶不让,不去其所恶,必犯法,无以事上,边行于此,尚有顽民,而况不去其所恶,而从其所好,民能居乎。
若不力何以求之,力争则力政,力政则无让,无让则无礼,无礼,虽得所好,民乐乎?若不乐乃所恶也。凡民不忍好恶,不能分次,不次则夺,夺则战,战则何以养老幼,何以救痛疾葬丧,何以胥役也。
明王是以极等以断好恶,教民次分扬举力竞。任壮养老长幼有报,民是以胥役也。夫力竞,非众不克,众非和不众,和非中不立,中非礼不慎,礼非乐不履。明王是以无乐非人,无哀非人。人是以众,人众赏多罚少,政之美也。罚多赏少,政之恶也。罚多则困,赏多则乏,乏困无丑,教乃不至。是故民主明丑以长子孙,子孙习服,鸟兽仁德。土宜天时,百物和治,治之初,厉初哉。治化则顺,是故无顺非厉,长幼成而生,曰顺极。
天生民而成大命,命司德正之以祸扶。立明王以顺之,曰大命有常,小命日成,成则敬,有常则广,广以敬命则度至于极。夫司德司义而赐之福禄,福禄在,人能无惩乎?若惩而悔过,则度至于极。夫或司不义而降之祸,在人能无惩乎?若惩而悔过,则至于极。夫民生而丑不明,无以明之,能无丑乎?若有丑而竞行不丑,则度至于极。民生而乐,生无以谷之,能无劝乎,若劝之以忠,则度至于极。夫民生而恶性死,无意畏之,能无恐乎?若恐而承教,则度至于极。
六极既通,六闲具塞,通道通天以正人,正人莫如有极,道天莫如无极。道天有极则不威,不威则不昭;正人无极则不信,不信则不行。明王昭天信人,以度功地以利之,使信人畏天,则度,至于极。
夫天道三,人道三。天有命、有祸、有福,人有丑、有绋絻、有斧钺。以人之丑、当天之命,以不存,极命则民堕,民堕则旷命,旷命以戒其上,则殆于乱。极福则民禄,民禄则干善,干善则不行,极祸则民鬼,民鬼则淫祭,淫祭则罢家。极丑则民叛,民叛则伤人,伤人则不义。极赏则民贾其上,贾其上则民无让,无让则不顺。极罚则民所诈,多诈则不忠,不忠则无报。凡此六者,政之殆也,明王是故昭命以命之,曰:大命世,小命身。
福莫大于行义,祸莫大于淫祭,丑莫大于伤人,赏莫大于信义,让莫大于贾上,罚莫大于贪诈。古之明王奉此六者,以牧万民,民用而不失。
抚之以惠,和之以均,敛之以哀,娱之以乐,慎之以礼,教之以艺,震之以政,动之以事,劝之以赏,畏之以罚,临之以忠,行之以权。权不法,忠不忠,罚不服,赏不从,劳事不震,政不成,艺不淫,礼有时,乐不满,哀不至,均不壹,不忍人。凡此物攘之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