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之气。因二为五。虽五仍二。然言其本质。必自五者始。後人或云为四。或云为三。其意大同。究不若别之为五。适合天地自然之气与数。试证之河图。可见其旨矣。
河图之中。点画成象。自一至十。各相连而不混。相离而不乖。其数之自然。足见其气之自在也。
气之动也。以二气之分合而後化。故生成之数。必属于天地。天地者。二气之所生也。物之生化。以五者为类。而水火木金土。以辨以名。以成其五行。水火木金土者。
五行之所主也。故河图之数。生成自天地。而名类止于水火木金土。而天下万物莫不尽于是。
是故河图之象。即天地生化终始之图。其气与数。即天下万有分合变化之本。斯所以为天道之所见也。而圣人则之。因以明天道。以立天下万物有生成变化之规。而述之为易。则河图者易之所自仿也。
易传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云者。即河图中之数也。
河图以天地统全数。以水火木金土分配各数。而建立天地万物万数之本。以明天下之物。莫不有数。莫非生成于天地。而得其气与数以成其气数。
自河图言之。则气数者自然成形。自物言之。则气与数皆出自天地。
盖天地亦在此气数中也。未有天地。气数已具。既有天地。气数周流。以成万物。故气数者。自天地以下。莫之能外也。
今言河图气数溯始于天地。盖自有象言之。即自天地建立以後。而推溯万物生化所本。万有气数所由而已。
图中自天一至地十。为数之根本。亦生成之根源。
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则言水之生成之由来。以天之一。合地之六。而後水之生成始全。分之则水者得天之一以生。地之六以成。天生地成。是其气之备天地也。
天一地六。是其数之赅天地也。而水以成。此五行之一所自生也。火也木也金土也亦然。而土为其中心。故五十在中。水火木金四者。皆依乎土以立也。如一加五为六。故水为一六。二加五为七。故火为二七。三加五为八。故木为三八。四加五为九。故金为四九。土则五加五为十。故土为五十。此数所自合也。
天之数五。一三五七九。地之数五。二四六八十。生之数五。一二三四五。成之数五。六七八九十。其分也皆五。五则中央之数。中而不偏。动而能和。中和天地之道。土之德也。
故五行皆以五为其根。皆丽于土以为生。此自然之序也。天数之累为二十五。即一三五七九之和也。地数累为三十。即二四六八十之和也。
二者虽分各半而数异。则即生有形之後。得天者不足。地者有余也。天地之总和五十有五。即二十五加三十。以成天地生成全数。
为大衍之数而余五。五即中央之数。二气之全。五行之本。为天地数之妙用。即河图之中。天地之心也。明此五数之妙用。则通天地之数。直见天地之心。而万物生化之序。无不明矣。
故一至十者。天地生成之数根。而五者。天地生成数之中极。此河图四列各数。而独以五十建立中极。其旨趣之微妙。有不尽矣。
五位相得各有合者。言数各五而必合。始能致生化之用。如一天数也。生数也。六地数也。成数也。二数合而後水以成。
以合则前数化。新数成。一六既合。天地之气已化。而水乃成。此由数之合也。水之成分。得天之一。地之六。故水中所含者属天者一。属地者六。天地既化。水数乃见。
凡五行之生化皆然。皆由二气之合也。五行亦有合矣。
如水与木,木与火、火与土、土与金、金与水。各以其合而生化万物。则各以其数之合。而生成新数。故变化至无穷焉。
然二气之合与分。恒相得。五行则或得或否。如水与火、火与金、金与木、木与土、土与水、皆相害相制而不相得。
则数之因亦有相消相除相加相乘之异。其相得也。则生成之。其制害也。则克化之。
由其数验之可知者也。故天一与地六合。一阴一阳。合乎道也。
若天一与地二。则不则生成矣。若天一与天三。更无所生成。以其不相得而不能合也。
故生化之序。必因相得而後合。合则生成之功见。不得则相反。反则变化之数成。
故天一至地十之数。实包举天下生成变化之数。以至无尽。不可纪极。而莫外于合否二字。
由是可见天地造化之源。万物生成变化之序。皆在河图中。展转推求。以穷其气数所至。则无不知之。
如天一地十之数。实数之根。二气者气之本。五行者万物生成之本。皆造化之始基。
天地人物之原质。由一而二而三。而後万物以生以成。其道固昭昭矣。二者两仪。三者两仪合化五行是也。
二五构精。妙合而凝。天地因縕。万物化醇。此由三而生万物也。故河图天地之数。生成之本数也。五行分合之数。万物所自生化之本也。
由其位言之。则按乎天地之定序。南北东西方位。而相得者也。
故一六以水居北。三八以木居东。二七以火居南。四九以金居西。五十以土建立中极。以应四方而通天地。此地为世界中心。凭之以测天地之生长万物。
所谓极也。天地之极。即数之中。即五也。
河图言五十。洛书则仅言五。以五已足赅十。
十即二五。天地根数。只存纯数。不必及其余盈。故言五而土之数已足。
不似水之必兼一六也。其所合也。往往因其生化见之。故一六之合。二七之合。皆孚自然之序。
而五与二五之十。尤可见矣。若言五则十已见。虽三五四五。仍不失其五。故不必徵于成数。而已知土之数之为十五。
盖以天之五。地之十。合而言之为十五。去其十仍存五。此五数示土已足。其数虽一而内藏十矣。此为言数者所当知也。
河图之数。以二数合而成一象。故十数合为五。以成水火木金土,
唯其合也。有变化见焉。以六为成数之始。又地数也。九为天数之终。又成数也。二数实天地之主数。
故易乾用九。坤用六。乾天也。阳也。坤地也。阴也。阳数用九。阴数用六。此中亦有自然之序存焉。
第1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