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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原始装饰的局部变化往往是照着个人的好尚而定的;尤其是涂彩可以由个人的意趣,在某一时间内,作各式不同的形式;但是时尚的转变宁是在乎一般社会的改变,不是这种个人的差异。然而我们的所谓社会装饰,乃是指着部落中全体人民所穿的,而在一次通行之后,就成为最大的以及最基要的原始民族的装饰,这种装饰在狩猎民族间常是原样保存很少改变的。最早的考察者和最近的考察者对于装饰的最基要的部分的描写,前后很少改变。原始装饰的固定不变,有着一种最基本的原因,那就是使他跟时时变动的高级民族的装饰有所不同的主要原因。据说时风的转变是和社会组织的改变有着很密切的关系的。所以,在我们研究装饰的社会意义之前,让我们先从审美的立场来考察一下这个问题罢。狩猎民族的服饰,虽然并不像辞藻上的所谓光彩,但在实际的意义上是可以叫做光彩的。在原始人的眼光中,再没有比发光的物件更有装饰价值的了。翡及安人将闪光的瓶子的碎片加在他们的颈饰上就以为是他们最名贵的装饰,而布须曼人如果能得到一个铜或铁的戒指也就很喜欢。然而低级民族,也并不是全靠着高级民族的工业废料的,当他们不得到蛮人和文明人的最光彩的财宝——如金属和宝石——之前,自然却供给了他们充分的材料去满足他们的选择。大海把很亮的贝壳扔在海边,植物供给他们光亮的果实和枝茎,动物则给与他们以光灿灿的牙齿、美皮和羽毛。关于身体涂绘方面的原始色彩的美的价值,我们前面也已经说到。假使有人要赏鉴活动装饰的颜色的效用,他既不能用自己的欣赏作背景,也不能就依一般人种学博物馆中所见,而加以评论,一定要和他们的肤色连合在一起来加以考虑。在我们的博物馆里,将橱柜一律涂以白色、黄色或褐红色,对于颜色的效用我们不但不能得到满意的印象,而且常常会错误。澳洲人用袋鼠的白牙齿做的颈带,在明色的背景上是很少感应的,但一用深棕色的背景对照起来看,我们马上就能了解为什么澳洲人喜欢佩带它。凡明色的饰品,每为皮肤暗色的人所乐用,而肤色白皙的人也同样的喜欢暗色的饰品。例如,黄色的布须曼人,总喜欢用暗色的小珠作装饰,而暗色的卡斐人则很讨厌这种暗色的饰品。狩猎民族选作活动饰物的颜色是和他们涂绘身体的颜色一样的。澳洲人用红、白、黄的矿土涂染他们的腰带、颈带和头巾,而同样或类似的颜色,在布须曼人和翡及安人中也很通用。红色的阿拉(ara)羽毛,是最贵重的装饰,在菩托库多人中是一种领袖用的标记。普通的人则在头发上佩戴黄色的羽扇,而澳洲猎者的前额上也飘飞着同样的黄色羽毛。在原始人的服饰中,冷色很少在黄色和红色的旁边出现。蓝色的装饰,是非常的少见,埃斯基摩人的唇栓,用绿色的软玉,以它们的颜色而论,也是很难得的。我们已经说过,狩猎民族的喜爱羽毛装饰是为了它的光彩和颜色,但羽毛的审美价值,也同样的靠着它的形式美。对于羽毛的动态和静态中所显露出来的千变万化的无限的娇媚是不能描写分析的,也没有加以描写和分析的必要,因为凡是对于有形的事物有所感的人,一定常有很清楚的体验。真的,在文化上虽然已经过了无穷的变化,但直到现在为止,羽毛还维持着它原有的地位。它现在在文明人的头盔上飞扬,正和当初在原始时代的战士头巾上飞扬的情形一样。它在男人的宴会服装上固然已经绝迹,但在女人的服装上却更流行。就是布须曼人冠戴整个鸟头的风尚,在现代妇女间也已重新得到地位——这是人类心理相同的一个明证。螺壳也同样因着它形式的美丽,而认为是装饰品。贝壳的链条和贝壳的坠子,诚然时常做成不定的形状,但是塔斯马尼亚人、明科彼人和翡及安人却情愿要那极秀美的自然形式。到底是否像格朗特?阿楞(GrantAllen)所设想的那样,因为那些美妙的自然形式,很像那些用精细的人工做成的,所以爱好它,现在还只能保留作为未决的问题。螺壳在装饰上的更进一步的发展,远没有像羽毛那样得势。在大洋洲里,贝壳装饰虽则很发展,但在较高等的民族间,这种装饰差不多已经快要绝迹了。人体的原始装饰的审美光荣,大部分是自然的赐与;但艺术在这上面所占的意义也是相当的大。就是最野蛮的民族也并不是纯任自然的使用他们的装饰品,而是根据审美态度加过一番工夫使它们有更高的艺术价值。他们将兽皮切成条子,将牙齿、果实、螺壳整齐地排成串子,把羽毛结成束子或冠顶。在这许多不同的装饰形式中,已足够指示美的原则来。它们正和主宰各文化阶段的身体装饰的原则相同——就是对称和节奏。对称是随顺身体性质的,节奏是随顺饰品性质的。身体的对称形式,使他不能不作对称的装饰。实际上,不论是原始民族的固定或活动的装饰,都是用对称式的,除非在某种情形之下,想从有些使人不测和不安的不对称求得一种可笑的或可惊的效果。有时劙痕和刺纹单在一面,这不是显示他们不要对称的配置,而是显示那还没有完成。这类装饰的完成,需要很久的年月。通常,皮肤上的不对称的图样大都是未完成的;而完整的画像却差不多总是对称的。同样,有节奏地安排事物的原则,也并不难找寻。一个人只要有机会得到许多牙齿、螺壳等串起来作颈饰,它就要将它弄成为有节奏的一套。但如果我们就此下一结论,以为原始民族的节奏的排列,主要意义是为实用,那么,我们只要看一看菩托库多人的通用颈饰,就能找到制造者并不缺少对美感的欣赏力的证据。他们现在是将黑的果实,和白的牙齿很有规则地间错着排列的,如果他们真不鉴赏节奏美的话,他们就要很任意地乱串了。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这种由两色组成的节奏,确比单只一色的螺壳的或贝齿的项链进步得多——这就是说原始人实践更多变化,更丰富的节奏原则,一定还比发见这种原则容易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