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歌德在他的色彩论(Farbenlehre)中称赞橙红色在情感上所发生的无比的力量,自然是表示一般的印象。所以在无论什么时候的装饰上,尤其是男性的装饰上,红色总占着极重要的地位。得胜的将军用红色涂身的习惯,虽则已和罗马共和国俱逝,但直到上世纪为止,深红色终还是男性正服中最时行的颜色,在长距离的射击发明之后,欧洲的军装还仍然保留着过多的红色。红色的强烈效力,到底是由于该色的直接印象,抑或是由于某种联想唤起的,实在是一个疑问。许多兽类对于红色的感觉,是和人类相像的。每一个小孩都知道牝牛和火鸡看见了红色的布会引起异常兴奋的感情,每一个动物学者,从热情的狒狒的臀部红色硬皮,雄鸡的红冠,雄性蝾螈在交尾期间负在背上的橙红色冠等事实,都能观到动物用红色来表示第二性征的显然的例子。这种种的事实都证明红色的美感,是根本靠着直接印象的。然而在另一方面,这种直接印象在人身上所生的效力又因着感情上强烈的联想而增加,也是真的。在原始民族中有一个情境比其他的都有意义些。这就是红的血的颜色。人们总是在狩猎或战争的热潮中,或说正在他们感情最兴奋时看见血色的。第二个原因,是一切关于施用红色的联想都会发生效力的——如对于跳舞和角斗的兴奋情形的联想等。但是,这些情境尽管存在,如果红色的材料不是随处可得,则在最低级的文化阶段中,红色的使用也决不能传布得那样普遍。大概,原始人最初所用的红色,就是他亲手杀死的兽类或敌人的鲜血,并不是别的什么。而到了后代则大概的装饰都用红矿石,这种矿石是到处很多的,而那些境内没有此物的部落,通常也可以通过交易而得到。澳洲的代厄人为要重振他们红色材料的供给,曾作过好几星期之久的远征——这也是珍视红色的一个证明。集合这一切事实,红色在原始民族画身习惯中所占的优势,已经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红色的审美的价值既然这样大,又这样明显,自然无需要用一种宗教意义的假定来说明它的用途了。黄色也有同样的审美性质,所以也同样的受人爱用。在安达曼岛上,黄色恰恰代替了红色的地位;明科彼人的用黄色画身是和澳洲人用红色完全相同的。而澳洲人的施用黄色作装饰是和用红色同等的。黄色在南方用的少一些,这并不是因为他们轻视黄色,而是因为黄矿土的缺乏,就找到老远的地方也还找不到。而布须曼人、翡及安人、菩托库多人的不用黄土画身,恐怕还有一个另外的理由。至少对于布须曼人,我们确切晓得他们是认识黄色的,而且他们也用黄色来刷墙壁。然而他们反对用黄色来画身,这一定是为了黄颜色不能在他们的黄色肌肤上彰显出来的缘故。至于菩托库多人和翡及安人,虽则称为红色人种,肤色也很黄,我们很有理由可以猜想他们的戒忌是黄色,也是为了这个缘故。肤色在画身的颜色拣选上所发生的影响,等我们说到白色时,就更明显了。在原始的画身上,白色至少和红色用得一样多,但这只是指黝黑的澳洲人和明科彼人而说的。在淡色人种间,或全然不用白色,或象翡及安人一样,只让白色居次要地位。红色和黄色是专为装饰用的,白色则还有另外的一种意义。我们现在先要讨论它在装饰目的上的性质。澳洲人和明科彼人去赴宴会时都用白土在身上画线,是很有理由的;因为再没有其他的颜色能够使形象显露得如此清楚如此截然了,同时也没有一种其他的颜色能够跟他们的黑色肌肤成功那样明显的对照了。黑人喜爱自己的黑色是和白人喜爱自己白色一样的。澳洲人和明科彼人的白土画的线条,也是和罗可可(Rococo)时代的妇女们在她们粉白脂红的颊上贴上黑色颜饰(blackbeautypatch)的原始形式相同。欧洲的考察者,往往不以舞蹈里的白色涂绘为一种可悦的装饰,是真的。部尔马(Bulmer)竟以为澳洲的科罗薄利舞者,是要将自己的形状尽量地扮成可怖。他们在每条肋骨上画一根白色的横条,此外又在他们的腕上、腿上和脸上画上白条,以致在营火的摇闪光下看起来,活象是些活的骷髅。人们时常描写的关于他们骷髅似的躯体的可怖的印象,是否舞蹈者本人所能意料或他们的土着是否也能觉到,这是很可疑的。我们欧洲人的恐怖由于某种联想所造成的一定多于骷髅印象本身所引起的。多数的着作家,都把这当作不证自明的现象——以为这种联想对于赤裸的澳洲人,至少是和对于文明的欧洲人一样不可避免,一样地显着;但实际上,我们却不能假定骷髅形象之对于澳洲人,会有象对于欧洲人那样地感应。所以在还未能发现相反的事实之前,对于他们的这种好尚我们要加以较严肃、更深刻的解释。澳洲人的科罗薄利舞,总是在晚间举行。舞场通常有火光和月光照耀着,但光线总是那么幽暗,以致那些黑色的舞蹈者的动作,如果没有耀眼的条纹的帮助,就不清楚。所以他们画这种条纹的初意决不是为摹仿骷髅,而是为帮助身体上的主要轮廓的易于显现。很奇妙的是白色画身在澳洲人和明科彼人中,又可以作为恰和宴乐相反的标记。不过丧事的和宴乐的画身并不难于分辨。在安达曼岛上,为宴乐的画身往往用许多图样,而为丧忧的画身,则只是天连水接的周身涂抹。澳洲的舞蹈者的画身,也描成种种的图样,关于丧事,却有些部落不画图样,也有些部落绘画种种可以表明服丧者和死者之间的地位和关系的图样。澳洲人和明科彼人为什么要用白色作为丧忧的颜色呢?我们考虑了丧忧的画身以后,就会觉得那完全是为了要使本人不让鬼认识。约斯脱(Joest)说:这种习惯也许可以追溯到他们怕遇到死者彷徨无定的灵魂的心理上去。为要避免鬼的逼害,那么人就用一种平日不用惯的颜色来绘饰身条,好叫鬼不认识他。约斯脱的解释虽则全是假定,但也还有相当的可能性,在不能用确当的解释来代替它之前,我们也还可以接受这个意见。拉姆荷尔兹说昆斯兰德人常常用炭粉拌油涂在身上,他们好象还不够黑似的!真的,黑的总觉得他们自己不够黑,正象白色的妇女常觉得不够白一样;也正象那些肌肤白净的人要用粉或白垩来增加白的美趣一样,黑的则用炭和油质来增加他们黑的魅力。有时候有人承认,甚至欧洲人也承认,在澳洲的部落间很流行的黑色的涂饰,所得的感应并不是不愉快。好些旅行者称赞那些土着的深黝金属似的皮肤。当然,黑色涂绘对黄色美洲土人和黑色澳洲土人的意义是不相同的。深蓝色对于美洲土人的价值,是和白色对澳洲人的价值相似的。他们是要施用一种和皮肤正相对照能使皮肤上的图样很显然地表显出来的颜色。关于原始民族画身时所用的颜色我们虽已得到相当充分的报告,而对于图样的知识却还是非常缺乏。此项报告中最详尽的,我们应该很感谢维德王子,他的关于菩托库多人的叙述,是凤毛麟角般的一个例外。许多谈到原始图样的人,总是说几句奇幻的、奇异的、非凡的这一类的话,就以为他们的说明是够充分的了。只有在绘画和照片中,有时候也许可以说得较明白、较完全一些。我们如果想在这样的情境之下,对这些图样的意义表示确切的意见,就未免太臆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