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占第七
夫月者,太阴之精,积而成象,魄质含影,禀日之光,以明照夜,佐修阴道,以之配日,女主之象也。以之比德,刑罚之义也。列之朝廷,诸侯大臣之数也。是以近日则光敛,犹臣近君卑而屈也;远日则光满,为其守道循法,蒙君荣华而体势申也。当日则蚀,犹臣僭君道,而祸至于覆灭。盈极必缺,示其不可久盈也。月阙也,阴道、臣道、妻道,不可使盈,理当恒阙也。其行速,臣下之道也。行有弦望晦朔,迟疾阴阳,政刑之等威也。
日,日行一度;月,日行十三度一千三百四十分度之四百九十四分。此平行之大率也。上元乙巳之岁,十一月甲子冬至夜半,日月如合壁,五星如连珠,俱起北方虚宿之中,合朔冬至,与日俱行,各修其度。至合正观三年己丑之岁,积七万九千三百四十五算上矣。推月朔置上元乙巳以来岁朔积分,(在日度中。)以月法三万九千五百七十一。以法去之,余以日法约之为闰大余,不尽为闰小余,减冬至小余。不足减,减大余,加日法乃减之,大余不足减,加六十乃减之,(冬至大小余,并在日内推也者。)余为所求。天正十一月大小余,命以甲子算外,则天正朔日也。求次月朔者。加大余二十九,小余七百一十一,小余满日法去之从大余,一大余满六十去之,命日如前,则次月朔日及余也。
求上弦日。加朔大余七,小余五百一十二,大余满法去之,命如前,则天正上弦常日也。又加得望日,又加得下弦,又加得后月朔日。前朔、后朔相去二十九日七百一十一分,谓之一月。一月之中,行天一周,又行二十九度七百一十一分,而又与日一合矣。求朔日夜半月所在度者,置朔日加时日所在度,减去朔小余,则朔日夜半月所在度矣。求次日加时夜半月度,加十三度一千三百四十分度之四百九十四分。满日法从度,度满宿去之,命以次宿算外,则次日夜半月所在度及分矣。此皆平行也。月行又有迟疾不同。
极迟一日行十二度强,极疾一日行十四度太强。大率合朔后极疾,起而渐迟,十三日半强而极迟,则又渐疾,十三日半强而极疾。一迟一疾,凡二十九日半强。又有阴阳行。上元之初,合朔已后,月则出日道外,行阳道,经十三日半强,则又入日道内,越黄道,行阴道,又十三日半强,而出黄道之外矣。当越道之处,名曰交道。大凡二十七日强而一出,一入两过,交于黄道;黄道,日道也。月不行日道者,犹臣不可与君同名器矣。在黄道内外极远之时出入各六度矣。朔日与同度之时,月在交道内,而当交则蚀矣。不当交则不蚀,此犹臣与君相遇,同道擅权而掩蔽君矣。望日加时,月在交道上过,则日蚀;不当交道上过,则不蚀矣。其推求法术,并著在《历象志》、《乙巳元经》,事烦不能具录,略表纲纪焉。
夫月之行也,每朔禀先于日,渐舒其照,远而益明,行于列宿,不巡光道。舒而还敛,屈体戢光,盈而不僭,以至于晦,此顺理之常也。犹大臣诸侯禀承君命,教令节度,巡行万国,照察百揆,而无僭乱擅权之心。有功归主,不自矜伐,退以报君焉。乌兔抗衡,光盛威重,数盈理极,危亡之灾,一时顿尽,遂使太阳夺其光华,暗虚亏其体质,小僭则小亏,大骄则大亏,此理数之当然也。是以明王在上,月行依道。主不明,臣执势,则月行失道。大臣用事,背公向私,兵刑失理,则月行乍南乍北。女主外戚擅权,则或进或退朏肭,皆君臣德刑不正之咎也。有不如常,随其事占其吉凶。月行疾则君刑缓,行迟则君刑急。月之与日,迟疾势殊,而事势异也。刘向曰:"是故人君,月有变.则省刑薄敛以修德,恩从肆赦,故春秋有眚灾肆赦之义矣。"
月若变色,将有灾殃。青为饥而忧,赤为争与兵,黄为德与喜,白为旱与丧,黑为水,人病且死。
月若昼明者,月为臣,日为君,臣以明续君,当在其时,不可与君争力竟能。昼明者,此奸邪并作,不救,则失其行而必毁矣。其救也,出退强臣,断绝奸佞,近忠直,亲贤良,则月得其行,不专明矣。是故人君宰相不从四时行令,刑罚不中,大臣奸谋,黜贤蔽能,则日月无光而见瑕谪矣。不救其行,五谷不成,六畜不产,人民上下不从,盗贼并起。
月出非出所,行非其路,皆女主失行,奸通内外阴谋,小国兵强,中国民饥,下欲僭权矣。
月生正偃,天下有兵,合无兵,人主凶。
月行急,未当中而中,未当望而望,皆为急。兵大战,军破将死,大臣执政逼君,主将有女主擅权,天下乱,易宗庙。
月未当缺而缺,大臣灭,女主黜,诸侯世家绝。
月再中,帝王穷。
月当出而不出,有阴谋,有死王,天下乱。
月未当上弦而弦,国兵起;未当下弦而弦,臣下多奸诈。当盈而不盈,君侵臣,则大旱之灾。未当盈而盈,臣欺君,有兵。
月初生而盛,女主持政。大月八日,小月七日,昏中过度,有兵事,如不及度,丧事。月生五日,而昏中已后盛,君无威德,佞臣执权柄,民背君,尊其臣。
月前望西缺,后望东缺,名反月,臣不奉法制度,侵夺主势,无救,为涌水,兵起。(其救也,止刑罚,诛奸猾,任贤而稽疑,定谋事成,则月变不为伤亡也。)
月当晦而不尽,所宿国亡地。
月初生小而形广大者,有水灾。
月大而体小者旱,有气色非常,皆为皇后阴谋事。
月始生有黑云贯月,名激云。或一或二,或三或四,不出三日,有暴雨。
月上有黄芒,君福昌,皇后喜。
月生刺,是谓贼臣生中国。
月生牙齿,女主后妃乱,天下兵起。
月生爪牙,入主赏罚不行。一占云:人君左右,宜防刺客。
月望而中蟾光不见者,所宿之国山川大水,城陷民流,亦为女主宫中不安。
月出复没,天下乱。
月分为两道,无道之君失天下。
月坠于天,有道之臣亡。
月出子地中,庶民出为王。
两月并出相重,急兵至。
三月并见,其分有立诸侯,而女主有竞。
两月并出,天下治兵,异姓大臣争朝势为害,王者选能授之。
月重出,皆为暴兵残害天下乱首,将有亡天下之象也。
余于大业九年在江都,时年十三,寓游彼土。正月内,因送孝于城东。是时正月二十七日旦起,东方有二月,见之相去二尺许,分明在箕斗之间,众惧见之。俄而玄感于黎阳起逆,朱燮、管崇又残贼于江南,天下因此遂兵贼相掠,至于灭亡,此尤大效也。
东方小月承大月,小国毁,大国伐之为主。凶在西方。小月承大月,小邑胜;大月承小月,大邑胜。
月两弦中间,光盛面多众,或二或三,或四或五,乃至十月并见,皆为天下分裂,天子政在诸侯,诸侯自立,诸侯傍气象,皆与日占大同。
月与五星相干犯占第八
凡五星及列宿与月相蚀相薄,皆凶。岁星蚀月,有大丧,女主死,臣弑君易主。荧惑蚀月,谗臣贵,后宫女有害主者。填星蚀月,女主凶,当有黜者,有丧。太白蚀月,易大将,将死。辰星蚀月,有大水。五星入月中,其分野有逐君,大臣贼主。
月蚀五星,若舍皆其分,有灾。月凌岁星,年多盗贼,刑狱烦。月与岁星同光,即有饥亡。(土同。)月与岁星同宿,其年疫疾。月与荧惑相犯,战胜之国大将死,天下有女主之忧。月与荧惑同光,内乱且饥。月吞灭荧惑,国败。月犯填星,女主败丧。(魏青龙二年十月乙丑,月犯填星。三年正月,太后郭氏崩。晋安帝隆安四年正月乙亥,填在牵牛、月频犯之。七月壬子,皇太后李氏崩。)填星入月,不出四旬,有土功事。若犯,贵人绝无后。太白入月中不见星者,臣杀主。月蚀太白,国君亡,臣弑主。月犯太白,将有两心。戴太白,有卒兵。月生三日,刺太白之阳。阳国大邑胜,小邑损。月刺太白之阴,兵在外者未及入,在内者不及出。月与太白合宿,太子死。
太白在西方始见,在月北为得行,在月南为失行,西方先起兵者败。
太白与月相去三尺,有忧军。与月相去二尺,有忧城。与月相去一尺,有拔城。
太白入月中不出,客将死;出者,主人将死。无军,大将当之。
太白出东方,在月南,中国胜。在月北,中国败。出西方,在月北,负海国胜;在月南,负海国败。
金火与月相近,其间六寸,天下有兵;间一尺,天下忧;尺五已来,无害。
太白出西方似月,三日候之,与月并出。间容一指,军在外,期十日,有破军死将,客胜。容二指,期十五日,有破军死将,主人小胜。容三指,期二十日,有破军死将,客军大胜,主人亡地。容四指,期二十五日,客军入境,主人不胜。容五指,期三十日,军阵不战。
太白以月未尽一日,晨出东方,与月并出,候之以指。容一指,十日,有破军死将,主人不胜。容二指,十五日,客大破,主人得地。
容三指,期二十日,有破军死将,主者亡地。容四指,期二十五日,客军大败。容五指,期三十日,军阵不战。(金同。)
月犯辰星,辰星入月中,有水行事起,不出三旬,内有匿谋,春夏大水。晋孝武太元十三年十一月戊子,辰星入月在危,是时涛水入石头,春大雨,牛马疾疫,谷贵,不出百日也。
第7章